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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变”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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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是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的重大改革。笔者以阜阳市颍东区吴寨村为例,对农村“三变”改革的现状、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扶贫
   阜阳市颍东区吴寨村是安徽省首批“三变”改革试点村,自2014年以来,该村“三变”改革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四步走”开辟因地制宜“吴寨模式”
   1.1搭建运作平台
   一是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2014年12月,把吴寨农户家庭联产承包的7000多亩土地集中起来,成立吴寨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统一对外发包经营。二是设立创业经济服务公司。2014年12月,以区财政安排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10万元和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协会捐赠资金20万元,注册设立阜阳市吴寨创业经济服务公司,承担村级集体资产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1.2优选承接主体
   从项目绩效、个人品质和企业治理三个方面,择优选择入驻企业。在项目绩效上要求产品销售顺畅、经济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在个人品质上要求企业负责人社会责任强、诚实守信;在企业治理上要求企业股权清晰、管理规范、财务透明。吴寨村先后引入了东华西兰花、恒兴草莓、阳光花卉、丰海生态农庄等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华瑞欣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共5家企业作为“三变”运作的承接主体。
   1.3商定运作内容
   以上级投入、用于发展农业农村生产的交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政策项目作为备选范围,采取量体裁衣的办法,与入驻企业充分沟通、平等协商,确定具体的运作对象、运作方式、项目实施内容。如省财政厅投资东华西兰花公司设施,折资95万元,占该企业10%的股份;财政投入恒兴草莓的设施,折资16万元,占该企业5%的股份。通过折资入股试点,当年就使村集体经济增至40万元。
   1.4签订合作协议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村集体资产折资入股,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投资形式、股权结构、利润分配、双方权利及义务等内容。
   2“四项成果”助推农民搭上“致富快车”
   2.1村级产业调整升级
   推行农村“三变”改革,能激活存量资产资金、自然资源、人力资本,培育壮大一批内在要素齐备、管理水平高、经济实力强、经营效益好的“三变”承接主体。吴寨村通过大力招商引资,不仅引来了优质企业相继入驻,同时通过实施“三变”改革,将优质资产、资金注入企业,壮大了企业经营实力,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2.2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吴寨村在开展“三变”改革试点中,将政府投入的经营性资产纳入村级“三资”管理,注入村级创业经济服务公司,采取参股分红、发包租赁等方式运营。同时,积极为引进的企业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并将基础设施等资源折现入股到企业,以“保底+浮动”的分红方式获得村集体收益,村集体经济实现快速发展,年收入达5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由2014年的欠账12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72.8万元,为脱贫攻坚和公益事业筑造了坚实物质基础。
   2.3村民收入持续增长
   推行农村“三变”改革,引导和组织农民投资入股經营主体,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同时,农村“三变”改革,可推动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实施“三变”改革以来,吴寨村民通过土地入股、资金参股、扶贫配股、就业务工等多种方式,分享农业产业增值收益,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东华西兰花等5家企业实现村内400多人就近就业,2017年共发放劳动报酬约630万元,户均年增收6000多元。
   2.4精准脱贫保质提速
   吴寨村鼓励贫困户参与土地入股、财政扶贫资金配股等,引导69名贫困户以79.6亩土地入股种植基地,财政扶贫资金以相应比例进行配股。2017年,吴寨村实现脱贫出列。阳光花卉吴寨基地是吴寨村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单位之一,基地负责人汪金华表示,基地主要采取现金入股、免费承包大棚、提供就业三种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现金入股年底进行分红;大棚由6户贫困户承包,每户每年种植收益达16000余元;基地内的劳工有10余贫困户,已全部成功脱贫。
   3“三大难题”制约三变改革“提标扩面”
   3.1入驻企业产业层级有待提升
   近几年吴寨村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了西兰花、花卉、水果等几个产业,但总体来看,企业规模偏小,产业层级较低,盈利能力不强。另外,参与“三变”改革试点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财务规范等方面,与《公司法》的要求,还存有较大差距。吴寨村5家承接企业虽然在本乡镇内已初具影响力,但规模仍然较小,没有形成辐射带动力和品牌凝聚力。另一方面,吴寨村入驻企业多是以蔬果园、农庄为主的种养业,结构单一,经营水平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很大。
   3.2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有待完善
   “三变”改革后,村集体、农民的有关资产权利权益入股进入了相关自负盈亏人的公司、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因受自然因素和不可预见的市场因素双重影响,亏损的风险增大。另外,由于农民自身维权能力普遍较低,村集体和农民的有关资产权利权益在折价入股过程中可能存在被低估的现象。农民变股民后,自身力量较弱,维权能力不强。
   3.3村级组织能力素质有待提高
   农村“三变”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涉及资源、资金、农民、企业等多方面因素,这就要求村级组织具备良好的政策理解能力、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而村“两委”干部因自身局限性,对“三变”改革认识不到位、执行有偏差。另外,广大农民大多文化低,接受新思想、新事物、新观念相对较慢,导致部分农民群众对“三变”改革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综上所述,“三变”改革进展顺利,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的成效明显,但也存在入驻企业层级有待提升、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需要综合采取提高干部素质、因地制宜优化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改革承接主体、强化风险防控等措施,保证农村“三变”改革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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