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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存在的挑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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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环境评价体制的改革,传统环境评价的内容、方法都面临着各式各样的挑战。本文分析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展过程,为后续的工作开展提供理论层面的支撑。同时还对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挑战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对环保新形势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措施进行了探究。提高规划环评认识高度,健全追责制度;营造无资质下环评发展和谐局面。积极探索新环保形势下环评工作的发展途径,加快出台新态势下文件细则,迎接新环评时代的健康快速成长。
  关键词:环保;环境评价;挑战;建议
  中图分类号:X8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5-00-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9.05.010
  Abstract:In recent years,with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the reform of “distribution management” has been regarded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mprehensive deepening reform,and the reform of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system has been implemented.The contents and methods of traditional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are facing various challenge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ystem and provides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subsequent work.At the same time,it also analyzes the challenges existing in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work,and explores the measures for conducting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under the new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ituation in light of the actual situation.Improve the awareness of planning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improve the system of accountability;create a harmonious situa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without qualification.Actively explore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the EIA work under the new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ituation, speed up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new rules and regulations,and meet the healthy and rapid growth of the new EIA era.
  Keywords:Environmental protection;Environmental assessment;Challenge;Suggestion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从2002年10月28通过;于2016年7月2日进行第一次修正,删除前置审批、强化规划环评和加大未批先建处罚;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第二次修订,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明确建设单位对环评报告书(表)主体责任和加大编制单位人员违法处罚力度。
  随着环评制度改革,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从原先“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轻事中事后”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本文主要对两次环评法修正的主要内容展开说明,基于该环保新形势下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挑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根据相应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挑战
  2.1 规划环评指导性不强
  随着《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规划环评的重视,规划环评在推进过程中已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认知问题及相关责任追究制度的缺失,导致规划存在“编而不评、未评先批、评而不用”。在《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中是为了实现强化宏观指导、简化微观管理的目标,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工作,但实际上规划环评被项目环评绑架,为了项目环评的审批补做规划环评层出不穷,无法体现规划环评早期介入、整体性和科学性原则,规划实施单位对规划环评提出的调整意见中不予采纳意见未形成刚性约束,造成批复的规划与审查的规划环评意见冲突,导致不同部门对项目入驻持不同意见,责任不清,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2 环评行政许可取消后暂时混乱
  以环评机构资质认定作为门槛的时代终究划上了句号,这属于环评历史上最大改革举措。该举措旨在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及竞争力,在有效监管力度下,通过市场筛选出一批专业技术队伍,前景是光明的,但道路必定是曲折的。根据《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对编制单位的要求仅为独立法人,具备统一社会代码,对编制人员的要求为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相信在未来将会有大量的环评工作室应运而生。在市场开放的情况下,特别对低小散的企业,价格战可能在一定的时間内会成为环评市场竞争的中心,而环评质量如何保证、环评对企业的真正指导意义如何贯彻,这些都将成为此次改革最为担忧的现实问题,在取消环评资质后必将经过一段混战期。   3 环保新形势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措施
  3.1 提高规划环评认识高度,健全追责制度
  规划环评牵涉的部门之广,需各部门之前充分沟通和协调,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因此在进一步推进法律法规修订,强化部门之间协调机制及程序管理;对规划审批前缺乏规划环评审查程序,或者对规划实施单位不落实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而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应进行追责制度;强化规划环评中“六张清单管理”及《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三线一单”管理机制;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污染原源强核算技术指南要求,对入园企业的污染物分析、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监测计划,作为入园企业环境准入重要要求;通过以上措施的贯彻和实施,让规划环评真正落到实处,实现“事前指导、事后跟踪”的作用。
  3.2 营造无资质下环评发展和谐局面
  3.2.1 加大对环评机构及编制人员的监管力度
  环评法修正后,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对技术单位罚款额度由一至三倍提高到三至五倍,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业;对编制人员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提高有关考核和处罚可操作性;加强环评文本质量考核;实施信用管理。
  环评行政许可取消对环评报告编制程序无本质变化,为了市场稳定,对环评机构及编制人员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各个区域的相关部门要制定出统一的评价原则,也要做好与环评单位的沟通交流,定时对其进行培训。相关监管部门要将工作的侧重点放在环评体制改革深化之上,建立起公平、公正、公开的诚信体系。对于弄虚作假、工作水平不达标的环评单位要进行及时处理,从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三个方面,细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明确要求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并应制定相应的处罚,处罚力度不得低于环评法的违法力度。特别是对于编制人员处罚力度及实施信用管理,让原先不从事环评但具备环评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在得与失之间做出合理选择,让挂证现象逐步退出环评市场。
  3.2.2 加强宣传,提高建设单位违法成本意识
  环评法修正后,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主体责任,环评文件如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建设单位将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
  建设单位特别是低小散企业,可能在价格战的影响下,对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未做严格筛选,不重视环评质量一味追求环评批复的现象在资质取消近期仍为盛行;但随着事后管理加强,对环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进行相应处罚,停产整治、巨额罚款等接踵而至,会使企业醍醐灌顶;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此类案例的宣传及普及,让企业真正认识到环评质量对企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实现环评市场的良好发展。
  对于上规模企业,鼓励企业在环保人员配置上考虑引进环评技术专职人员,便于企业掌握第一手环保政策信息,同时在遇到环保问题及后续改、扩建时,根据当下政策自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相比环评机构委派人员,建设单位内部自行配置环评专职人员,对企业工艺流程及技改内容能有更高效全面的掌握,在充分考虑企业当下情况及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编制切实可行的环境影响报告,这对企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也对环评与实际运行起到实时跟踪的效果。
  3.2.3 加快环评相关文件细则制定
  为确保环评资质取消后,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加快制定有关管理文件,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法律规定,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公開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辅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全国审批的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靶向监管,对发现的违规单位和人员实施严管重罚;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信用管理要求,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地方主管部门可根据该配套文件宗旨结合当地政策特色制定相应的细则。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环评制度改革的逐渐推进,从2016年对规划环评重视到2018年对环评行政许可资质的取消,环评行业也在向着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我们要迎着环评制度改革的方向,在新态势下的挑战中发现机遇,真正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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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日期:2019-01-28
  作者简介:潘依依(1986-),女,汉族,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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