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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畜牧业发展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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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坚持以绿色畜牧业发展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优布局、调结构、转方式、夯基础、提质量、强监管,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产业布局合理、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友好、产品供给安全和支撑保障有力的绿色发展新格局。其中优化区域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严格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突出资源化利用、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是绿色畜牧业发展的三大要素。
  关键词:畜牧业;发展;要素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9737(2019)10-0019-02
  1 优化区域布局,调整产业结构
  1.1 优化养殖区域布局
  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供给保障”的原则,科学规划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布局,着力推动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落地见效。鼓励将永久性生猪等畜禽养殖基地纳入土地总体规划、村企共建美丽牧场的做法,多措并舉,部门配合,积极落实畜禽养殖用地。畜产品自给率较低的主销区提倡在规模种植基地或现代农业园区内规划建设一批农牧循环型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提升畜产品保供能力。主动对接大型养殖企业集团,布局发展全产业链经营。
  1.2 做好家畜屠宰管理工作
  优化调整生猪屠宰产能布局,完善冷链配送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屠宰加工新格局,推动肉品保障由调猪向调肉转变。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管理。严格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1.3 调整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依托龙头企业引领规模养殖调优调强,稳步提升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扩大“公司+农户”合作经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引导中小场户扩规模、上水平,发展专业化或种养结合型家庭牧场。引导畜禽养殖、饲料兽药和屠宰加工企业向上下游延伸,或合作抱团发展,延伸产业链条。积极拓展畜牧业多功能性,引导畜禽养殖与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文化体验等深入融合,提升价值链。
  2 严格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2.1 压实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者的监管责任
  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推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层层传递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坚持以县为单元,重点推进镇(乡)、村两级防控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真正做到守土尽责。
  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协调各相关部门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各尽其职、通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查处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进一步压紧压实养殖、贩运、屠宰等生产经营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和监管要求,严厉查处无证出栏、无证屠宰、无证运输、无证销售、私自处置病死猪造成疫情扩散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2 落实生物安全措施
  坚持不懈抓好泔水禁喂,加强餐厨废弃物禁喂的监管与打击,清除违规饲养场户。
  坚持不懈严格调运监管,严格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督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严把生猪入场关和建立检测制度。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建设,做好“两场”周边环境净化,严格“人、车、物”管理,强化种猪引种和调运管理。
  坚持不懈强化各环节消毒,督促和指导养殖、流通及屠宰等环节完善消毒制度,落实岗位责任,规范消毒操作。
  坚持不懈抓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优化升级行动,推进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加强无害化处理的信息化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乱抛乱丢及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
  坚持不懈开展监测排查,加强动物疫控机构检测能力建设,实现屠宰、养殖、无害化处理及饲料生产等环节全覆盖,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实施检测合格准出制度,督促饲用猪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落实管控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经授权许可参与服务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检测需求,探索授权种猪场、规模养殖企业开展自检。
  2.3 推进动物检疫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
  加强官方兽医队伍管理,严厉打击倒卖证章标志、隔山开证、未检疫出证、伪造检疫结果等违法行为,全力打造一支水平过硬、作风优良的兽医队伍。规范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督促生产经营主体遵守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疫情报告和处置等规定,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2.4 科学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科学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日常防疫,组织实施春、夏、秋集中防疫行动。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开展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和示范。大力推进“先打后补”试点。加强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综合防控。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延伸绩效管理,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 突出资源化利用,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配合,确保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体推进步伐。确保按要求完成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任务。
  3.1 完善资源化利用途径
  重点推动生猪和奶牛粪污全量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利用,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田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购置粪污运输车等公益性设施设备,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农用有机肥使用。大力推广异位发酵床处理模式,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建立粪污处理中心和有机肥厂,推动建立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网络体系。
  3.2 构建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将规模养殖场检查认定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对粪污处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提升监管水平。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逐级开展2018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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