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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民族村落景观文化空间环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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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从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审视民族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发现,民族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基于此,分析构建”文化-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框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从文化功能承载的独特性与多样性、因地制宜的深层创新、自然与人文生态的双重平衡的角度阐释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文化空间环境规划设计的特点,提出了民族村落景观文化空间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 美丽乡村建设;民族村落;景观文化空间环境;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18.068
  结合国家战略的需求,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推动下,民族村落的保护与建设得到了广泛关注,传统民族文化、乡村文化、农业景观和田园生活在城镇化背景下成为了稀缺资源,也将成为民族村落保护发展的新支点。如何在民族村落建设中既满足乡村住民的生活、生产需要又兼顾对新型经济的开发;如何将传统民族村落衰败的物质空间环境更新的同时还要摆脱“千村一面”的囧境,突出民族村落特色保护与发展的科学性与适宜性,维持自然人文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1 建构“文化-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框架
  从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审视民族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发现,民族村落的保護与发展正面临着严峻挑战,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结构使得乡村受不平衡发展理念与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许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过度,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农村土地浪费、公共设施匮乏等问题,但效益偏低。因此,在考虑空间环境的发展建设时,不仅要关注其物质空间的提升和优化,更应结合村落资源和发展优势,提升其“造血机能”。
  基于美丽乡村建设的背景,产业经济、社会文化和空间环境是民族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建设中重要的内容[1]。因此,应对保护发展的优势与现状进行综合的分析与评估,以村民为服务主体,尊重村民意愿,以村民利益与民族村落的发展为前提,将对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和民族村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促使各方力量得以凝聚,构筑以内源驱动为主的“民族文化-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的综合发展框架,不仅强调关注民族村落的经济发展,还关注文化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行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的活力和恢复力,同时还保障“人”自身生活和文化的健康,进而实现文化传承与创新、特色产业发展、生态健康和谐宜居的民族村落。
  2 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景观文化空间环境的特性
  2.1 文化功能承载的独特性与多样性
  少数民族村落是由一个或多个民族聚居的村落,民族村落的产生、演变与发展除了关注“人-地、人-天”的关系,更强调“人-人、人-神”的关系。在其保护与发展过程中,承载着“人-人”和“人-神”关系的文化空间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尤为重要。文化空间环境的发展与建设作为产业经济、社会文化的物质载体,其良性发展既是地域与民族文化的体现,也能够促进产业经济能级和物质生产生活的提升。这种文化空间环境具体可以分为生活性空间环境、生产性空间环境和文化性空间环境,其中生活性空间环境是以承载传统生活方式、节日和社会网络等为主,生产性空间环境是以传统手工艺、知识和技艺等为主,文化性空间环境是以传统秩序、礼仪、家庭制度和宗教信仰文化等为主。民族村落的保护发展建设需突出其特有的功能,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应与民族村落整体发展保持协调,实现民族村落内的不同类型空间环境的独特性和多样性。
  2.2 因地制宜的深层创新
  民族村落有其特殊性和其自律发展的特征,每一个村落都有其自身的特质和品性,既体现在村落所处的自然地域环境中,又体现在不同的民族性特征上。因此,应结合民族村落的地形、地貌、人文、习俗突显出其特色,充分挖掘乡村的独特魅力,使其彰显独特传统、民族文化的同时,引领地域民族文化的深层次创新,增强地区辨识度,形成以自然环境、地域资源、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与技艺为基础的景观文化空间环境,并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特点进行有规律、有规划、分层次的建设。
  2.3 自然与人文生态的双重平衡
  在城乡的整个生态环境体系中,乡村空间相对城市环境来说,正在由传统格局中的缓冲区向环境保障区转变,保护村落生态环境成为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的民族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关键问题[2]。在规划设计阶段伊始就应充分考虑到自然与人文的双重生态性,并以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开展民族村落保护发展。应避免工业开发、休闲农业开发、旅游开发对农业用地的侵占、污染,将自然环境与农业用地为首要保护目标,对于建设用地应首先使用闲置、荒废的公共建设用地,严格管控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并以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民族村落的生态保护与建设[2]。
  3 民族村落景观文化空间环境的规划设计路径
  3.1 生产景观——融合发展的产业空间环境
  结合国家战略的需求,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推动下,促进民族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的合流。优化产业发展的空间环境的支撑,规划强调对农业发展和非建设用地的关注,形成对农业项目建设布局的空间引导[2]。对民族村落的生产性景观的规划设计要从2方面进行。1)结合都市人们对民族文化、乡村文化和田园生活的需求,展现乡村的独特风俗和新农村特色。在设计阶段应将农业生产活动中的农田景象、生产特征作为大地景观的组成部分,将农作物的种类、规模、布局等因素融入其中,让农业生产景观更具生态性、观赏性、学习性,彰显农作物独特的魅力;也可按照生产规模如家庭、集体生产活动展示;或按生产活动中的耕作程序、耕作方式,如绿色生产方式、物质再循环、生物共生和现代农业技术展现乡村生产景观。2)传承和利用传统村落中的优秀民族文化,寻求价值观的契合,使其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民族村落造血机能的形成,获得社会认同,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的注入。具体实施时要确定出具有稀缺性且具有社会效用的文化资源,对其进行深度挖掘、保护、提炼、重组,传播民族文化的同时增加就业,推动乡村经济振兴和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3.2 生活景观——自主和谐的社区空间环境
  费孝通[3]曾指出,村庄是一个社区,其特征是农户聚集在一个紧凑的居住区内,它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而且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当前,由于民族传统村落中居民点布局分散、规模小,造成资源浪费,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配置不全,影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在空间布局上,应适当合并自然聚集点,在强化村落发展活力的同时,避免破坏现有村落熟人社会关系。在规划设计中,应关注民族村落中的熟人社会关系,通过村民自治、公共参与等方式,实现社区管理和组织的自主性。在景观规划设计中,应对生活功能空间进行针对性划分,提供保存原住民生活习性、日常交往等行为的文化空间环境,使其对社会生活产生归宿感和认同感。
  3.3 生态景观——平衡发展的生态空间环境
  在民族村落的保护过程中,生态景观的保护与建设主要体现在2方面。1)需明确区域的生态功能,分析生态问题,明确环境准入清单,有针对性的对村落内的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区进行有效保护,维系原有生态环境系统。2)民族村落的特色化发展得益于生态环境的返璞归真。与城市环境有所不同,乡村主要以山石、林地、农作物、荒地、水渠为主,这些景观形成了一个天然的生态系统,因此,在景观建设中可结合这些资源和地域风貌形成生态景观设施。同时,应在保护整体自然环境的前提下進行规划设计,以生态保护、生态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充分挖掘本土所具有的原生特色,突出其独特的乡野魅力,彰显自然平衡的规律,建设成为生态健康、环境宜居的村落生态文化空间环境。
  3.4 建筑空间景观——创新转换的物质空间环境
  民族村落的建筑多以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房屋和农业生产建筑为主,这些建筑肩负着乡村农业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并继承着地域历史文化,是村民感受所在地文化的直接视觉资源。因此,在对民族村落景观文化空间环境进行规划设计时,对于民居建筑、农业生产建筑和公共设施较为集中的场所,可通过辐射对周边环境进行改造,并选用传统技术、地方材料和建造工艺进行建设,对体现村落传统格局的街道空间、公共广场空间进行活化,在修复与增、改建的过程中保留原生特性,使整治后景观与传统融合形成整体。同时,要将乡土石材、木材、植物、风俗、雕刻、手工技艺作为景观建设的一部分,既突出了当地历史文化与风俗,又能够将文化保护融于当下日常生活。
  4 结语
  民族村落景观文化空间环境的保护与建设路径涉及与美丽乡村建设中相关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思考,形成融合发展的产业空间环境、自主和谐的社区空间环境、平衡发展的生态空间环境,也涉及承载文化符号的建筑景观空间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的民族村落景观文化空间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不可孤立于物质空间环境的提升,更应聚焦于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物质空间环境优化的综合平衡。
  参考文献:
  [1] 杨贵庆.黄岩实践: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探索[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5.
  [2] 顾朝林,张晓明,张悦,等.新时代乡村规划[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
  [3] 费孝通.江村经济[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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