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影响华宁县环境空气现状指标分析及改善对策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本文根据2017-2019年华宁县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分析影响华宁县在玉溪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靠后的主要指标,分析三年来影响排名主要指标的PM10、PM2.5的现状以及产生的原因,提出改善华宁县环境空气现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环境空气现状;主要影响指标;原因分析;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X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1-0-02
  Abstract:Based on the monitoring data of waning county’s environmental air automatic station from 2017 to 2019.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indexes that affect huaying county in yuxi city’s ranking of environmental air quality, analyzes the status quo of the main indexes PM10 and PM2.5 in the ranking over the past three years and the causes,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status quo of huining county’s environmental air quality.
  Key words:Ambient air status;Main impact indicators;Cause analysis;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华宁县位于滇中盆地南缘,介于23°59′~24°34′N,102°49′~103°09′E之間,总面积1313km2。其东接弥勒、南连建水、西邻通海和江川、北毗澄江和宜良。县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东西狭,南北长,祟山峻岭连绵起伏,高山、丘陵、盆地、河谷间杂交错。“十三五”以来华宁县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积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18年华宁县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核查,被授予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1 影响华宁县2017-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的主要指标分析
  1.1 华宁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1.1 2017-2019华宁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根据2017-2019年《玉溪市环境空气质量专报》通报显示,华宁县2017年有效开展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59天,其中一级191天,二级164天,超标4天,优良率98.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7,首要污染物PM2.5;2018年有效开展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59天,其中一级212天,二级143天,超标4天,优良率98.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5,首要污染物臭氧;2019年有效开展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58天,其中一级143天,二级196天,超标19天,优良率94.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6,首要污染物PM2.5。三年来华宁县环境空气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15~3.76之间。
  1.1.2 华宁县环境空气质量在玉溪市排名及影响排名主要指标
  玉溪市下辖七县二区,截至2019年12月共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14个,其中玉溪市区有3个,红塔区3个,其余各县区各1个。华宁县与玉溪其他县区对比后发现华宁县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总体靠后,以2019年为例,2019年全年玉溪市通报环境空气质量专报36期,华宁县全市排名第六名2期,全市排名第七名7期,全市排名第八名16期,全市排名第九名11期,华宁县的排名主要集中在全市后三位。
  华宁县各个监测指标与其他县区比较后发现,监测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三个指标在七县两区中对环境空气排名影响不大,大多数县区年均值均能达到或者比较接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年均值限值。玉溪市地处云南中部,海拔较高,紫外线强烈,臭氧八小时在夏秋季天气晴朗,无云或者少云的天气比较高,并且往往是区域性的,周边县区臭氧值也较高,所以臭氧八小时也不构成影响排名的主要因素。综上所述,对各个县区排名影响较大的主要是PM10、PM2.5两个指标,华宁县在玉溪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主要是PM10和PM2.5两个指标数值较高引起的。
  1.2 分析影响华宁县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
  本文分析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华宁县示范小学环境空气自动站,为了增加数据的可比性,数据均使用2017-2019年间华宁县示范小学空气自动站标态(即0℃,1个标准大气压)数据。
  1.2.1 PM2.5变化情况
  通过对2017-2019年PM2.5月均值的分析(详见图1),发现三年中2018年PM2.5浓度最低,2019年浓度最高,三年来PM2.5的月均浓度变化范围在14~59μg/m3之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PM2.5限制比较发现三年中只有3个月月均值能达到一级标准年均值限值(15μg/m3),其余9个月月均值超过二级标准年均值限值(35μg/m3)。每年的3-5月是PM2.5浓度较高的时间段,期间会出现一年中月均浓度的最大值月份,随后PM2.5浓度呈现逐渐降低趋势;在每年的6-9月之间会出现一年中月均浓度最小值月份;从每年10-次年2月份PM2.5浓度呈现逐渐降上升趋势。
  1.2.2 PM10变化情况
  通过对2017-2019年PM10月均值的分析(详见图2),发现三年中2018年浓度最低,2019年浓度最高,三年来PM10的月均浓度变化范围在26~97μg/m3之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PM10限制比较发现三年中有15个月月均值能达到一级标准年均值限值(40μg/m3),有4个月月均值超过二级标准年均值限值(70μg/m3)。每年的3-5月是PM10浓度较高的时间段,期间会出现一年中月均浓度的最大值月份,随后PM10浓度呈现逐渐降低趋势;在每年的6-9月之间会出现一年中月均浓度最小值月份;从每年10-至次年2月份PM10浓度呈现逐渐降上升趋势。   2 造成华宁县县城PM10和PM2.5偏高的原因分析
  2.1 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
  华宁县城位于宁州坝子,东部有登楼山、将军山等,南有猪山,西有董家山,北有顶寺山,周边群山环绕,地形复杂,县城所处宁州坝子的最低处。根据长期观测发现,一般情况下县城周边早晨时风很小,要到中午过后才能有微风,而且环境空气自动站所处位置刚好位于山脚爬坡处迎风面,中午从南边和西边吹来的风携带污染物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夜间由于北部东部高山阻挡回流下来的风携带污染物再次对县城环境空气造成影响。这样的空气对流方式不利于污染的稀释和扩散,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污染物长时间滞留难以扩散,特别是在无风的春冬季夜间,周边居民生活做饭及取暖废气长时间停留城区周围,夜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比白天要差。
  2.2 县城周边工业企业布局不合理
  县城东部直线距离约2km处是华宁县新庄工业园区南部片区,该园区以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和陶瓷建材产业为主,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保留提升改造现有的纸制品和食品加工业,现有裕丰纸业有限公司、金晨纸业有限公司、康宏球团工贸有限公司等省重点排污单位;县城南部直线距离约3km处是省重点排污单位华宁玉珠水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年产90万t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条,在建一条年产150万t水泥熟料生产线已经基本完成;县城西部是规划为冲麦片区,其定位为华宁工业园区未来发展的主要拓展区,以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为主;县城北部直线距离约4km处是新庄工业园区北部(莲花塘区块)片区重点发展华宁陶产业,主要产品有新型砖瓦建筑材料,在县城北部城乡结合部有大量的传统青砖瓦窑,传统砖瓦窑会大量无组织排放燃烧废气。总体说来,华宁县城处于主要工业园区的包围之中,生产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会对县城环境空气产生较大贡献值。
  2.3 施工场地建筑材料露天堆放,管理不规范
  201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啟动了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棚户区改造区域位于县城环境空气监测点附近,棚户区改造区域最近位置距离自动站环境空气监测点直线距离不足100m。在棚户区拆除老旧房屋、清理建筑垃圾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洒水降尘措施不力,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显而易见,在监测数据上立刻显示数值激烈变化。在城区内建筑工地较多,建筑场地建筑材料随意露天堆放,尘土堆积较厚,无防尘网翻盖,洒水降尘不及时就会尘土飞扬,而且相当数量的飘尘将在很长时间内悬浮在空中[1]。在距离县城监测点南边约3.5km的虎山方向正在修建华宁至弥勒高速公路,山体主要为山沙和红土组成,表面植被破坏后裸露的在露天下,随着车辆碾压和风吹,肉眼明显可以看到灰尘向四周飘散,影响县城环境空气颗粒物浓度。
  2.4 环境空气自动站周边居民生活以传统燃料为主
  在长期对自动站周边的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在环境空气自动站周边存在着大量的农村自建房,许多农户现阶段仍然以传统燃煤和木材取暖做饭。每当到生火做饭和冬天生火取暖时间段,在自动站周边可以很明显的闻到煤炭和木材燃烧后的味道,极大地增加了环境空气中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
  2.5 环保宣传不到位,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环境保护宣传仍然滞后,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不能很好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在县城周边的宁州坝子内农作收获后,农作物秸秆利用率不高,对于废弃的农作物秸秆,农户往往选择一把火一烧了之,在农作物收获季节,每逢早晚风小的日子,燃烧农作物秸秆的烟气会长时间环绕在宁州坝子周边难以扩散。并且,春秋季节绿化工人对一些枯枝落叶及垃圾处理不当,有时为省事用火焚烧,造成对县城空气质量的影响。
  3 改善华宁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升环保队伍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一是要配齐人员,只有配备相关人员,才能保障工作的开展。以华宁县生态环境局为例,现阶段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共18人,其中局机关7人,环境监察大队2人,监测站9人,缺编人数较多,并且许多人员被各种工作组拉用,导致很多基础本职工作难以开展。例如华宁县环境监测站实际在监测站岗位人员只有5人,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交流,着力提升干部素质,增加各种面向基层的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大力提高环保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三是推进环境监测及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结合当地污染源情况配齐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3.2 持续保持对周边工业污染源严格监管
  首先要加强环境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频次以及力度,加强对新庄工业园片区、莲花塘工业园区、华宁县玉珠水泥有限公司等县城周边区域内污染型工业企业的排污监控,掌握排污企业排污情况和主要隐患位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责令企业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严格执法,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对企业进行处罚;对超标排放、偷排或擅自停运治理设施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于反复出现超标排放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对排放总量超标或治理设备不稳定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排污设施不能达到标准的坚决禁止生产,减轻工业园区污染源及对县城中心城区污染物输送,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三是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工业企业管理,利用已有的在线监测系统及时了解企业排污情况,同时发动群众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环保监督氛围。
  3.3 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强化对周边施工场地监管
  要做好县城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监管需要多部门的联合,仅凭环保部门一家的力量是完成不了的,必须联合住建、交通、规划、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协同配合[2],加大对县城周边建筑工程施工及县城棚户区改造施工场地的督促力度;加强对施工场地堆放的水泥、砂石、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地面污染源的管理,在其表面增加防尘覆盖物,在进行拆除建筑物和开挖基础等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过程中要及时洒水降尘,同时采取定期增湿等措施有效防止尘粒扩散[1];对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要求其车厢密闭并及时清洁车厢尘土以减少运输过程的抛撒,并对出入施工场地车辆清洗,严格禁止无遮盖车辆带泥上路[2],发现车辆无遮盖、车辆带泥上路严格处理,对抛撒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扫;整治地处县城面山范围内的采砂(石)厂,对破碎、装卸等工序未采取密闭措施,除尘、降尘措施不到位,未落实边开采边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的企业限期停产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防止矿山扬尘对县城的影响。   3.4 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工业布局
  结合华宁县实际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招商引资时,减少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引进,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节能减排,以整治县城周边红砖及青砖瓦厂为重点,按照《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宁县青砖青瓦生产企业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宁县红砖生产企业关闭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力推进全县砖瓦企业淘汰关闭、搬迁改造工作。合理安排企业生产模式,加大企业产业优化力度,加快区域污染治理,合理布局,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加大扶持力度,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标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积极推进节能、节水、循环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在进行新建工厂企业的选址时,应对当地的地理环境、主导风向等自然条件进行充分考虑[3],工厂企业位置应尽量远离对城区影响较大的主导风上风向,保证空气的流畅性,并与居民区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3],确保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3.5 强化宣传引导,逐步调整周边居民生活方式
  要加大对县域内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全面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逐步引导改变居民烧火做饭方式,缩小煤炭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比重[4],尽量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制定完善全县秸秆禁烧管理规定和措施,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尤其是县城周边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积极推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把秸秆变成广大农民实实在在的经济收入,激发广大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5]。严禁露天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树枝落叶,凡在施工场地、单位及小区内露天焚烧垃圾、树枝落叶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鼓励市民践行“低碳”出行方式,乘坐公交车、步行或骑自行车等,降低出行中的能耗和污染,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贡献值[6]。
  参考文献
  [1]韩琳丽,丁丽霞,李明星,等.辉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污染防治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2(6):63-65.
  [2]黎凤笑.恩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及改善对策[J].广州化工,2013,41(4):155-157.
  [3]郜会青.关于城市大气污染现状与综合防治对策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5,44(7):98-101.
  [4]倪超美,李慧春,吴添祖.浙江省大气污染现状及其防治[J].环境科学导刊,2001,20(4):29-31.
  [5]高文英,杨松芹,张明星,等.2001年~2004年郑州市大气污染现状调查与分析[J].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6,17(4):203-205.
  [6]贺晨湧.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研究[J].低碳世界,2017,29(7):11-12.
  收稿日期:2019-12-29
  作者簡介:李果(1985-),男,汉族,本科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水、气、声各相关要素监测。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1550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