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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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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对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发展现状作出简单分析,而后探讨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策略,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我国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在目前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通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能够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有效性。
  一、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发展现状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农业环境资源的保护与监管、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上述内容对于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影响作用。相对于其他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农业行政执法的产生及发展都相对较晚,主要发展于改革开放后,以1983年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作为标志。此后的1989-1999年之间,随着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的完善,对行政执法工作起到进一步规范作用。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包括《农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等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使得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从1999年开始,进入了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全面发展阶段。该时期产生了包括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促进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快速提高。在目前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行的背景下,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还应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作出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合理解决当前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更好发展。
  二、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策略
  1.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
  目前在一些地区,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主体较为分散、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执法职权存在交叉的问题。在此状态下,不利于执法合力的形成,也难以确保执法的常态化。其中水利、交通、海洋、工商和卫生等部门都具备一定程度的农业行政执法权,容易造成执法效率较低的现象。在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通过改进农业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能够促进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第一是对农业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合并,以减少行政管理机关分散管理的现象。可以在保证人员编制数量的同时,合并区、市、县各级行政管理机关。第二是充分明确执法职权,加强包括肥料、种子、饲料、农业机械在内的农业投入品的監管,并充分重视农业环境资源保护以及农业生物安全、生产安全的监管工作。第三是对执法职能作出有效整合,其中包括对于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政监督等执法职能的整合,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通过授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能够有效解决执法职能分散的问题。
  2.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执法监督工作能够为农业行政执法的有效进行提供保障作用,其主要工作内容为针对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监督工作,能够起到充分落实执法主体的监管职责、促进执法工作规范化的作用,能够及时发现并改进不合理的执法行为。因此在进行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也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其中要充分重视农业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工作,设置内部监督机构,建立并落实包括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证件管理制度等在内的监督制度。还应将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农业行政机关考核体系,与奖惩制度相联系,促进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也应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比如进行农业执法检查等,通过开展监督工作充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除此之外,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还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农业行政执法透明度。比如某地区开设了24h举报电话,并设立服务窗口与公示栏,将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及执法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公布,更有利于群众及上级开展监督工作。
  3.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水平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水平对于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影响,目前一些地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较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素养,因此需要采取合理措施促进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水平的提升,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在执法人员的招聘方面,需要采取严格的录用标准,在确保应聘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够加以录用,并充分重视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知识的工作人员。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应做好岗前培训,必须在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件后才能够从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针对现有人员也应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比如对于缺乏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员,可以采用脱岗培训的方法,使其进入法律院校开展培训;对于缺乏农业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以在农业院校开展针对性培训工作。同时也要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培训工作。
  4.促进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目前的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较为常见,具体表现为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执法行为超出法定职权范围。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促进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第一是要采取有效的教育方式,促进执法人员树立重视行政执法程序的观念,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第二是通过开展相关培训,将执法行为通过规章制度形式体现,比如进行农业行政处罚之前应具备告知书与处罚决定书。
  三、结论
  目前,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当中,需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提高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成效。
  参考文献:
  [1]江垣德.提高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的对策研究[J].南方农业学报,2017(06):1131-1136.
  [2]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和谐江西“三农”[J].江西农业,2016(19):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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