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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思考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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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我国各行各业地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也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挥发性有机物就是有机废气,我们通常用缩写单词VOCs来表示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作为一类有机物的总和,其在常温环境下的熔点是要低于常温的,沸点在50-250摄氏度的范围内,其存在于空气中的形式是蒸汽形态的。挥发性有机物大多都含具有一定致癌、致畸的多环芳烃,其会严重的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深入的研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对其的研究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便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着力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现状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三方面详细地讨论了如何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着力点;现状及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various industries in our country, it also brings great pressure to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are organic waste gases. We usually use the acronym VOCs to expres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As the sum of a kind of organic compounds, the melting poin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at room temperature is lower than that at room temperature. The boiling point is in the range of 50 degrees Celsius and 250 degrees Celsius, and its form in the air is in the form of steam. Most of the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ontain carcinogenic and teratogenic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which will seriously harm people's health. Therefore, it is urgent to study the treatmen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The research work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discusses in detail how to do a good job in the treatmen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three aspects: the focus of the treatmen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treatmen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and the effective measures for the treatmen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1 揮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着力点
  要想真正的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那么我们必须明确其治理过程中的两个着力点,首先是制度着力点,相关人员必须做好顶层制度的设计和监督管理工作,只有建立了更加完善的制度,那么才能更加规范并且有效的管控好各类污染源;其次是技术着力点,随着科学技术水平地不断进步,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技术也应不断更新,应大力的探索新能源技术、绿色环保材料等应用领域的技术革新工作,尽可能地减少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产生源头,传统的工业生产模式应逐步被新兴的科技生产力取代。
  2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现状
  2.1 挥发性有机物的“散乱污“企业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
  一般情况下,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的“散乱污”企业有一些是化工企业,他们主要是做化纤生产、橡胶制品、油墨、塑料制品以及合成革等产品的,还有一些企业是制造类的企业,如制造人造板、家具、印刷、钢结构和注塑等企业,他们在生产制造的过程中往往都会使用溶剂型涂料、胶黏剂、油墨和其他类型的有机溶剂,这类企业具有不易管理、流动性大以及规模小的特点,他们为了快速收回经营成本,往往都不会在污染物的防治工作中投入过多成本。生产过程中排出各类污染物后,这些企业往往都无法及时的将污染物收集起来,而又要应对环保检查工作,他们通常都会采取不具备达标排放的污染防治设备,往往都无法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2.2 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技术太过单一
  挥发性有机物的种类繁多,并且各类挥发性有机物的组成成分也十分复杂,举例来说,橡胶产品制造、塑料产品制造等橡胶及塑料制品行业,其生产制造过程中会产生甲苯、乙苯、丙酮、丁酮、苯乙烯、二甲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印刷与包装、汽车制造喷漆、家具制造喷漆等喷漆和表面涂装行业,其生产制造过程中会产生甲苯、乙酸、丙酮、丁酮、醚类、二甲苯、乙酸乙酯等挥发性有机物;电子行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三氯乙烷、异丙醇、丙酮、丁酮、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医药制造行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甲苯、乙醛、丙酮、二氯乙烷、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石油化工与石油炼制行业会产生芳香烃、甲苯、乙烯、烯烃类、氯甲烷、环氯乙烷等污染物。单一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的技术都有着各自的适用范围,并且自身也存在着优势和劣势,企业如果采用单一的治理技术是很难取得理想的去除效果的,无法与达标排放要求相适应。   2.3 还未建立规范的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污管理规范
  现阶段我国大型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相对来讲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和体系,但与此同时相对应的监管工作还未能与之相匹配,那么有些人就存在着一定的侥幸心理,他们并不够重视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也没有建立全面的环境管理计划,他们也没有定期的进行泄漏检查与修复工作。更换活性炭是要产生一定成本的,并且成本不低,同时替换下来的废活性炭还必须对其进行妥善处理,这也会产生一定的处理成本,而企业又想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往往都不会使用活性炭吸附装置,甚至一些处理设施根本都不启用,那么就根本无法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3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3.1 做到有的放矢,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重灾区的治理工作
  针对我国现阶段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治理工作,我们应抓住重点,明确那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重灾区。首先,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应更加清晰的掌握哪些地区是污染的重点地区。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京津冀地区、武汉、成都和川陕周边地区以及珠三角、长三角地区都属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较为严重的区域;其次,应明确导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重点行业。现阶段,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最主要来源应是原油制品、印刷包装、表面涂装以及石油化工行业;再次,应明确主要的污染物质。有一些挥发性有机物的活性特别强,如醛类、炔烃、芳香烃和烯烃等,这就需要当地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加大投入来做好新技术的研发工作,不断提升这类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应推进油墨、胶粘剂和涂料等多个行业快速实现绿色转型升级,应促进企业尽快实现生产过程中绿色涂料和绿色胶黏剂;最后,应综合整治各类行业。对于我国的石化行业来说,应采取更为有效的综合整治措施,应严格的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数量,根据各企业地域的实际情况,综合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问题,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行业应加强监管,严格的控制各类移动排放源。另外,应深入的研究和分析PM2.5和臭氧等污染物质的前体挥发性有机物,严格的管理这类污染物质,在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工作中真正的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
  3.2 建立健全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的长效机制
  在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作中,我们应通过建立更加健全的治理机制来取得更加理想的治理效果。目前情况下,我国正在实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制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现有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度更加重视对建筑行业和重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作,忽视了对其他污染源的防治工作。另外,我国对减排的具体标准还没有做到严格的限制,制度没有得到严格落实,对制度的落实也没有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所以,在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的过程中,我们应先建立更为健全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完善具体的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在环境评价和污染源普查等工作中也应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工作纳入进来。
  3.3 调整产业结构,对源头进行严格把控
  为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效果,还应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分级管理。也就是说应建立更加规范的有机物排放市场准入标准,并适当调整现有的产业结构,对于一些过度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应逐步进行淘汰,这样市场准入门槛才能慢慢提高。还应逐步改造和升级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细化升级改造的具体时间表和任务计划,同时建立对应的管理台账。在市场的准入阶段,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中也应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纳入进来,严格的把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源头,以工信部等16部位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作为指引,根据各个部门的具体分工监管各地政府对淘汰类产能、不合格产品以及环保、安全、技术、治理、能耗等参数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勒令其关停退出,做到断水、断电,并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严格实行“三清两断”。
  3.4 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保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
  应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建立清单,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并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为优化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模型奠定数据基础。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与挥发性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企业应具备了相应的许可证才可生产运营,从企业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并对企业生产过程严格把控,末端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从而提升企业环境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对于环境执法人员,应完善其装备设施,保证执法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设施设备应与环保部門实现联网,保证好各类排污政策的有效落实。
  4 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着力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现状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就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排放无论是对环境还是对人体都有着巨大的危害,对其的有效整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高度重视挥发性污染物的治理工作,从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两方面保证这项工作的有效落实,针对现阶段挥发有机物治理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制定出科学合理并且更具针对性的治理对策,切实地提升其治理效果,保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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