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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法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马宝琳

  【摘要】近几年,我国许多高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已将“钢琴教学法”列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为了使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在钢琴教学方面中受益更多,通过钢琴教学法课程的学习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本文以本科阶段音乐教育专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钢琴教学法”的课程设置和内容、教学方法和组织形式、教学实践和考核评价的研究及实践,提出一些思考及实施策略,以期为钢琴教学法课程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关键词】钢琴教学法;音乐教育专业;教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J6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06-0091-02
  【本文著录格式】马宝琳.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法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J].北方音乐,2020,03(06):91-92.
  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与钢琴表演专业的学生相比,钢琴演奏水平相对较低,然而,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却很有可能从事初级钢琴教育工作,这就需要基本钢琴演奏技术理论、钢琴教学知识的学习和钢琴教学实践的积累。“钢琴教学法”能使学生在学习怎样弹琴、怎样练琴的同时学会怎样教琴,掌握和具备与钢琴教学有关的知识、能力和方法。[1]可以说,钢琴教学法课程的开设,不仅对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今后自身钢琴演奏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有重要作用,而且也为他们日后从事钢琴教学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和教学经验的累积;同时,也关系到我国社会基础钢琴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水平。因此,钢琴教学法课程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应用型音乐人才的培养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高校音乐教育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一、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法课程的设置与内容
  (一)合理规划课程结构
  钢琴教学是一门集钢琴演奏实践、教学理论、音乐史、心理学、教育学等不同专业领域知识为一体的交叉学科,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钢琴教学法课程所涉及的知识范畴较广,不可能通过短时间就掌握所有相关知识和能力,因此,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在进入钢琴教学法课前需要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和专业技能积累,还要对一些相关领域知识进行初步的学习和了解。鉴于此,笔者建议将钢琴教学法课程设在三年级,首先利用一、二年级的时间进行钢琴专业技能课、中外音乐史及和声、曲式等音乐理论课程的学习后,再开设钢琴教学法课程,并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具备基本的钢琴演奏技术和音乐素养的同时,还掌握一定的教育方法理论基础。在学时安排上,根据教学内容,安排不低于两个学期的学时;在教学内容上,则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钢琴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钢琴艺术史、钢琴基础知识、钢琴演奏技术与训练、钢琴练习法等内容,为学生第二阶段的学习奠定足够的教学理论基础;第二阶段以学生教学实践为主,将第一阶段的内容转化为实际教学,根据教学计划融入学生模拟试讲内容(演奏技巧示范和讲解、作品分析、教学设计等)及学生一对一授课实践的环节,以培养学生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和锻炼学生的“实战”教学能力,只有这样,学生才有可能深入、系统地展开钢琴教学法的学习,真正体现这一课程的价值和意义。
  (二)加强融合课程内容
  在课程内容的设计上,除了钢琴艺术史、钢琴演奏技术及钢琴教学法等理论内容外,要特别加强钢琴教学实践内容,特别是针对初、中级别钢琴程度的教学實践。其一,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钢琴演奏技巧、钢琴艺术史、教学方法与钢琴教学实践之间的融合和渗透,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将理论结合实践,将知识真正“消化”并融会贯通,让学生日后在真正的教学中懂得如何着手钢琴教学的工作,尽快适应社会需求;其二,在教材的选用和搭配上,应以实用性、普适性、全面性为原则:钢琴教学理论性教材要涉及钢琴基础知识、练习法、教学法演奏技术与训练等内容,任课教师可以综合国内外多种教材的精华,引导学生进行学习、浏览,以扩展学生的知识面;钢琴作品类教材的选择,要在将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进行合理搭配的同时,选用一些演奏技巧与音乐关联性强的优秀作品,特别是中国钢琴作品、近现代钢琴作品以及社会钢琴演奏考级作品等,也应纳入进课程教学内容中。各部分教学内容要按教学单元进行阶段性的专门学习,使学生在浏览与积累各种类型的钢琴教材、作品的同时,提升学生对钢琴作品的鉴赏能力和钢琴教学的设计能力。
  二、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法课程的教学方法与组织形式
  (一)采用多样化的课堂教学方法
  鉴于大学生独立分析思考能力、学习自主能力及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强,在钢琴教学法课堂上,除了讲授法、示范法外,还可以尝试采用一些其他的教学方法,如讨论法、观摩法、指导法、合作教学法等。
  1.讨论法
  教师与学生们就某个问题或知识点相互提问、任意交流,进行平等的讨论与分析。探讨的内容可以围绕钢琴演奏技巧、教学设计、教学实践等问题。讨论能够激发学生兴趣、活跃课堂气氛,通过这种方法,任课教师也能摸清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2.观摩法
  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学生学习效果,每个学期定期组织优秀“教师”的公开观摩课,选出在钢琴教学法上表现突出的学生走上讲台(进行授课或教学设计展示),与全班学生分享、展示自己“教学成果”,在创造真实的教学氛围的同时也能对其他学生起到督促、激励的作用。
  3.合作教学法
  在教学中,教师应尝试以学生为主导的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参与到钢琴合作教学中来。比如当一个学生完成课堂回课后,教师不要急于纠正学生的问题,而应将“教学”的机会转让给其他同学,最后教师再就学生回课和“指导意见”进行总结性评价。这种教学方法会加深学生对知识的记忆,集中学生课堂注意力,调动他们对学习的积极性和求知欲,还可以锻炼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
  4.指导法
  指导法是指教师指导学生通过自我预习、理解分析和独立处理以获得独立处理作品能力培养自学能力的一种方法。[2]任课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扮演一个“引路人”的角色,指导学生如何运用教具、查阅文献资料、课前备课等,培养他们独立的学习习惯和学习主动性,帮助学生提高独立处理作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自学能力关系着学生未来钢琴教学发展的可能性,对他们今后的音乐学习和钢琴教学事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发现法
  发现法又叫“问题法”或解决问题法,它是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自己回答并设法自己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3]首先通过问题情境设计,使学生面临问题,提出思考、论据,寻求问题的答案。比如在学习“儿童启蒙教学”单元中,为学生列出以下问题:如何引发儿童学习钢琴的兴趣和注意力,如何着手儿童的钢琴基本功训练,如何培养儿童的节奏感、音乐感?也可以让学生提出其他相关问题与教师、同学进行探讨,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促进学生对问题的处理能力和理解力的提升。
  (二)采用多种类型的教学组织形式
  1.拓宽教学组织形式
  钢琴教学法课程较其他学科的专业课,更侧重于教学实践的課程环节,单一的传统大班授课形式已难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和教学目标,无法激发学生探究钢琴教学的兴趣与热情,因而需要根据其学科性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通过课堂外的其他教学组织形式予以辅助、补充。如除了传统课堂形式外,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钢琴教学方面的讲座、观看音视频资料、观摩“大师”课、组织课下讨论等。这些活动形式是对钢琴教学法课程非常必要的辅助教学方式,其教学效果也是传统课堂教学所无法比拟的。
  2.开展信息化教育
  随着我国校园数据网络的普及和“教育互联网+”形式的推进,互联网课教学正在颠覆着高校传统音乐教学的地位和存在方式,有效地缓解了教学资源受限和师资匮乏等问题。任课教师可以将钢琴教学法课程的一些内容和单元进行“慕课”化教学,比如钢琴发展史、钢琴教学视频观摩、钢琴作品赏析等内容。这种先进的信息化教育模式,符合当代大学生的学习习惯,为学生节约了更多的课堂实践时间,既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又能提高大学生的学习成效,对“钢琴教学法”的教学发展可以起到助力、补充作用,势必会促进钢琴教学法课程在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上的提升。
  3.与非音乐专业建立教学合作实践关系
  钢琴教学法课程较传统音乐理论、技术演奏类的课程,更加侧重于合作教学实践环节,因此,在钢琴教学法课程的教学实践环节部分,任课教师应努力加强音乐教育专业与非音乐院系、校文艺社团间的联系,从全校“招募”对钢琴演奏感兴趣、有热情的非音乐专业的学生参与到钢琴教学法的实践中,尽量为每个钢琴教学法的“老师”配备合适的学生。“教师”每周免费为“学生”安排一次课外钢琴课,“学生”配合“教师”完成钢琴教学法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核环节。这种课内外互助、互利的合作关系不仅为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提供了真正的教学“实战”机会,有助于钢琴教学法课程的教学进步和发展,同时也丰富、活跃了校园文化生活,助推整个高校美育水平的发展。
  三、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法课程评价方式与教学考核
  课程教学考核与评价方式是对教学效果、质量的判断和评定,是教学活动的价值判断标志,是预期教学目标在教学活动中实现程度的依据,对教学有着诊断、反馈、调节、激励等作用。为了反映出学生真实的钢琴教学方法、教学实践与知识的应用能力,笔者认为,钢琴教学法课程可以综合采用以下三种类型的教学评价:诊断性评价(学生课前对新教学目标所需知识掌握情况的评价)、形成性评价(学生在各教学单元中学习进展情况的评价)、终结性评价(课程结束后的考核评价)。教学评价与考核可以根据教学内容,采用课堂讨论、读书笔记、教案编写、笔试、模拟试讲等相结合的多种考查方式。
  四、结语
  钢琴教学法作为一门实践类课程,对音乐教育专业乃至对未来钢琴教育工作者的培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中,实践型教学模式的构建、教学内容之间的衔接、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等问题也都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总之,钢琴教学法课程的教学研究是一项必要并具有实验性的研究课题,需要从事钢琴教学法研究的学者和教师长期不懈的探索和努力,逐步建立更先进、更高效和更合理的钢琴教学法课程体系,从而积极推动该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培养出“重本”“务实”的音乐教育人才。
  参考文献
  [1]司徒璧春,陈朗秋编著.钢琴教学法[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3]樊禾心.钢琴教学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2007.
  作者简介:马宝琳(1981—),女,山东青岛人,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讲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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