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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构建“双主体”育人的实践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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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近年来,学校与企业在学生顶岗实习、共建实训室、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合作,探索出一系列校企合作的有效形式。然而,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依然存在参与积极性不高、合作范围受限、深度不够、合作缺乏持久性、合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基于此种现状,提出了建立基于现代学徒制的“订单班”培养、建立“企业制学院”和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三种“双主体”育人的实践教学模式。
  [关键词] 旅游管理;实践教学;现代学徒制;企业制学院;混合所有制
  [中图分类号] G7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4-0185-03
  长期以来,旅游类高职院校与旅游行业、企业建立了持续发展的良好关系,旅游企业不仅是人才的使用者,而且还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参与者。旅游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双方按照“人才共育、师资共培、实训基地共建、成果共享”的原则形成了双方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校企合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近年来,旅游行业、企业与旅游类院校之间的校企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瓶颈,旅游类企业还没有广泛参与人才培养,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合作。
  一、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现状
  (一)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首先,旅游类企业主动参与人才培养的意愿不强。一般来讲,旅游类企業所短缺的是能够长期留得住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一线服务人员,而职业院校所输出的只是具有一定实习时限的实习生,而且企业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整个过程,要与学校共建实训基地、设立专项奖学金、选派行业大师到学校任教,这都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且学生到岗后不能马上独立顶岗,还要经过至少2个月以上的师博带徒弟的过程,一般实习期为6个月,实习生为企业做贡献的时间只有4个月。通过近几年的调查,实习生实习结束后,真正留在企业就业的不足20%。所以企业的真正收益不大。其次,企业为学校人才培养资金投人的意愿不强。在校企合作中,学校与企业共同建立了订单班,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企业也投入了一定的实训设备和资金,完全按照企业的用人标准和企业文化进行人才培养,有的企业设立了专项奖学金,有的企业还为学生承担学费。但在现实中,学生缺乏诚信,缺乏归属感,常常出现违约的现象,不到合作的企业实习和就业。大部分学生也只是完成合同约定的实习时间就离职了,企业没有通过参与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的忠诚度和归属感,人才流失仍然严重,没有储备管理人才,所以大大挫伤了企业投资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二)校企合作的深度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和扩大
  目前,多层次、全方位的校企合作的格局还未完全形成。一方面,校企之间合作的深度不够。大部分校企合作只停留在浅层次的、简单的合作,学校与企业没有制定一个高层次的、长远的、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合作体系。校企双方没有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开展合作,形成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新型伙伴关系。另一方面,校企合作的形式单一、范围较窄。大多数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双师型”师资培养等方面,企业通过校企合作解决管理人才储备、一线高素质服务人员短缺的困难很有限,这使旅游企业很难通过校企合作获得更大的收益。总之,企业还没有全面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双主体”育人的格局尚未形成。
  (三)校企合作缺乏长效机制
  首先,目前校企合作的形式大多数没有长期的合作计划,一般都是随机的、松散的、临时性的合作。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严格的规范,双方合作也没有建立相互的约束机制,合作双方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校企双方每年只是临时签订一个实习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这样就导致校企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经常出现利益主体的一方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其次,校企合作缺乏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与监管。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政府、学校、行业协会和企业在学校的牵头下共同创建了职教集团,同时也建立了职教集团章程,成立职教集团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让各方参与者在一个框架体系之下开展校企合作、政校合作、校校合作。如果政府不能大力支持,要求其他参与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对参与方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评价,对积极参与方给予政策上和资金上的支持,职教集团很难正常维持。在实现中,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和监管,行业、企业参加职教集团没有得到益处,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参与职教集团的各方没有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牵头单位也没有能力和权力要求其他参与方推动各项工作,有的职教集团连一年一度的年会都无法正常召开,大多数职教集团最后都成了空架子,最后职教集团多数处于停摆状态。
  (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质量不高
  在旅游行业中,学校与企业往往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近几年,由于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旅游类企业对员工的需求数量较大,尤其是一线服务类岗位,旅游类专业的学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这就造成了在旅游类学校与旅游类企业合作过程中,学校占据主导地位。这就出现了校企合作双方地位不对等的现象,比如学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不会考虑企业的淡旺季问题,只从学校自身方便的角度安排各项教学任务,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也只起到了配角的作用,在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完全按照学校的要求来配合学校进行人才培养的,学校所要求企业的并不一定是企业最优势的资源,企业也根本没有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企业的优势资源没有真正发挥在人才培养上,校企双方没有集双方的优势资源来进行人才培养,这些因素最终导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质量不高。
  二、构建“双主体”育人实践教学模式
  针对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改革传统的实践教学模式,让企业真正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人,充分发挥企业在实践教学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企业的资源优势在实践教学中发挥出来,本文提出如下实践教学模式。
  (一)建立基于现代学徒制的“订单班”培养模式   1.实现招生即招工的“订单”培养。根据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按照“招生即招工”的方式组织招生,即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招收的学生具备在校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通过旅游类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录取,招生对象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或退伍军人。学生被学校录取前签订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协议。入学后第一年在学校学习基本理论知识,后两年在企业实行工学交替、有偿的师博带徒弟的学习任务,完成大学学业。
  2.实现学生和员工双重身份。学生录取后同时具备了学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根据企业的岗位要求,校企共同制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设置特色课程、共同编写具有鲜明特色的校企合作专用教材、共同委派老师或师傅。学校的讲师与行业企业的师傅组成校企“双导师”团队共同授课,学生在岗完成学业。企业设立专项奖学金并按照三方协议的要求给学生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以获得专项奖学金。
  3.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受益。实行基于现代学徒制的“订单班”培养模式,企业每年可以定期接收学生实习和就业,由于《人才培养方案》是由校企共同制定,使用共同编写的校企合作专用教材,学生对企业岗位的要求和企业文化提前植入,学生到岗后上手快,缩短了岗前培训时间。由于学生的实践教学部分转到企业岗位上完成,学校可以减少校内实训室建设资金的投入,降低了办学成本。学生第二年开始工学交替完成学习任务,不但可以得到生活补贴,成绩优秀的还可以得到专项奖学金。有的企业还承担了学生的全部学费,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起到了重要的帮扶作用。
  (二)建立“企业制学院”模式
  在20多年职业教育发展实践中,校企合作推动了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出现了校中厂、厂中校、行业大师进校园、教师工作站等多种合作形式。但是,在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上,以学校为主,企业为辅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企业制学院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现状,在办学体制机制、招生模式、师资培养、教学管理、资金投入等方面,都体现出双元、共赢的特点。“企业制学院”是隶属于职业院校的企业冠名的二级学院,是一种以制度约束为核心的校企深度融合的职业教育新产物。“企业制学院”由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院长,然后由企业和学校各出一名领导担任副院长,学校的系主任担任执行院长。“企业制学院”成立由校企双方人员共同组成的院务委员会,组织、推动、协调各项合作事宜,处理双方合作中的相关问题。在资金投入、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师资培养等方面开展切实有效的工作,推进企业和学校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和学生就业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三)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模式
  “混合所有制”模式就是鼓励不同形式、不同性质的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拓宽了途径。行业、企业通过出资参与办学,人才培养质量关系自身的利益,所以行业、企业才真正成为了育人的主体。
  学校以产权改革为切人点,不断深化和完善混合所有制多元主体办学机制。学校可以推动当地政府、企业资本股份制合作办学,多种途径实现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融合与合作。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多元合作、产权明晰、治理科学、机制灵活。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也是职业教育办学体制不断變革、产教融合持续深化的产物。
  三、结语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要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提升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人才基地,还需进一步创新“双主体”育人的实践教学模式,让校企真正合为一体,使职业教育的质量得到全面提升,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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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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