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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李晓旭

  摘 要:目的:对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进行分析,为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建议。方法:对A慈善基金会的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项目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和调查,从救助标准、流程、模式,筹资及支出等角度进行描述性分析。结论:目前,慈善组织以提供医疗费用等经济资助为主,救助模式以定点医院合作模式为主,救助流程有待简化,救助形式上可增加患儿术后康复及心理辅导,政府和慈善组织应完善慈善信息共享和合作平台,加强公信力建设并打造知名度,逐步动员社会个人筹资,扩展筹资渠道。
  关键词:慈善基金会;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现状
  
  1 研究背景
  医疗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对社会民众的健康保障起到兜底线的作用。现如今,我国医疗救助主要分为政府实施的救助和由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的慈善救助。儿童作为未成年群体,自我照顾的能力不足,尤其在发生重大疾病时,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关心和照料,而儿童的先心病是新生儿发病率较高的一种疾病,是所有先天性疾病中最严重的一种。
  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有利于利用社會资源缓解政府医疗救助资金的压力,为社会和病患家庭分散疾病产生的风险,保障未成年的茁壮成长。目前,各类慈善组织已开展对儿童先心病的医疗救助,但对先心病儿童群体的普及程度仍相对不足,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不足,行业内部发展不均衡;另外,各组织对救助标准的厘定和救助流程有待完善,慈善组织之间未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慈善组织对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效果。
  因此,本文选取了较早开展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A慈善基金会项目,利用文献资料和该基金会的官网公开数据对该儿童医疗救助的救助标准,救助模式,救助流程,筹资及支出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为其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2 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现状
  自2010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政策法规,支持和规范了慈善组织参与儿童医疗救助。据中国慈善信息平台显示,2019年全国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共有4149家,从事医疗类的慈善组织有536家,占总体的7.35%[1]。
  2.1 A慈善基金会项目介绍
  A慈善基金会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其中,为0-14周岁孤贫儿童先心病手术治疗的医疗救助项目,截至2019年12月底已累计救助孤贫先心病患儿超60000人。
  2.2 A慈善基金会项目的救助标准
  该项目是和定点医院合作开展的,具体的资助病种和标准以某C定点医院为例,资助病种按大类可分为简单病种复合型先心病和复杂型先心病,资助比例分别为总费用的60%,资助上限分别是27000元和40000元。
  2.3 A慈善基金会项目的救助流程和模式
  基金会采用与国内定点医院合作的救助模式,为受助患儿提供了较好的医疗条件,同时可以方便患儿家属资助手续和出院结算的办理,减少了部分中间流程所需要的时间成本。通过对该项目的流程进行梳理,从患者提出申请到慈善组织完成此项救助,可分为以下六步(见右图)。
  2.4 A慈善基金会项目的资金筹集和支出现状
  A慈善基金的捐款来源比较稳定,主要包括个人、企业和公益机构的捐赠。2014—2018年,个人捐款比例约占社会捐款的10%,企业约占35%,公益机构约占55%左右。由此可见,个人筹资占比明显偏低,主要依靠企业和公益机构捐赠,同时还缺乏政府和事业单位等渠道的捐赠。
  2014年—2018年,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项目占当年公益项目支出的比例为58.27%~42.23%之间,但由于近年来基金会内其他项目的发展,导致其占比略有下降。
  3 结论和建议
  3.1 拓展多样化救助方式
  A慈善基金会项目的救助方式是以报销受助患儿的手术费用为主,目前,慈善组织对儿童先心病医疗救助的方式多为经济资助,缺乏术后的心理辅导,康复支持,药品捐赠等形式,先心病患儿年龄较小,需要更多心理及术后康复的支持。同时,在救助标准上,除按病种病情核定资助外,可考虑根据患者实际需求增加个性化资助,有利于受助者满意度提升和救助项目的推广。
  3.2 完善救助协作和信息共享平台
  目前已建立的有中国慈善信息平台,慈善中国等慈善组织项目及信息共享、披露平台,其优势在于整合了各慈善组织的医疗救助项目,便于项目公示和求助者申请。但是,缺乏救助者信息和各组织间信息的共享和救助协作,因此实践性不足。这就需要政府或慈善组织一同完善平台,整合救助项目,共享被救助者的供给和需求信息,准确了解慈善救助资源的分布,有利于救助者申请和组织审查求助人信息,避免重复救助,提高救助效率[2]。
  3.3 加强信息公开和促进个人捐赠
  企业捐赠和公益机构捐赠现已成为慈善组织筹资的主要构成,而个人捐赠所占比例较低。慈善组织应以加强信息公开和做实做好医疗救助项目为根本,以互联网、线上线下活动等多种方式为宣传途径,有利于在社会民众中打造医疗救助项目的知名度和公信力,逐步调动社会民众积极性,体现慈善救助的公益性。
  参考文献:
  [1]中国慈善信息平台.公益慈善组织.[EB/OL].http://ca.charity.gov.cn/govwww/orgList/0001.html.
  [2]赵国强,孙晓杰,邵雨辰.我国慈善组织参与医疗救助的现状及困境分析[J].卫生经济研究,2019,36(0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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