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人大工作的开篇大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我省多数市和所有县乡级人大经过换届,各项工作已经开始走上轨道。如何更多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使我们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行使的各项监督职责,烙上更加鲜明的民意印记,更好地让绝大多数人民满意,这无疑是新一届人大工作的开篇大作。
  代议制民主下,人大的权利来源于人民让渡的部分政治权利。在我国,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地方国家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声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如何把握民意,让人大工作紧跟民意、让人民满意,这方面仍然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几年前,南方某市人大常委会制订一项地方性法规,禁止电动车上路。人大通过的法规,本来应当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可是,有“好事者”在当地搞了一个民意调查,在随机调查的800人中,竟有九成的人不赞成取缔电动自行车!
  3年前,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嘉禾强行拆迁事件中,因县人大做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珠泉商贸城的决议》有违民意,而受到指责。
  看来,个别地方的人大有时所做的事,老百姓还真是不高兴、不满意、不答应。
  反过来,在不少老百姓强烈要求人大有所作为的地方,一些地方的人大却常常处于“失语状态”。
  政府滥建豪华办公楼,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遭到人大代表的“炮轰”。其实兴建政府办公大楼在地方来说是一件大事,人大不但可通过审查、批准财政预算进行监督,也可作为重大事项,听取汇报,做出决定。但实践中,豪华办公楼还是在民众的“炮轰”声中拔地而起。
  由于个别地方人大与民意“若即若离”,往往还会出现一些耐人寻味的现象。我省某镇通过挨家挨户摸乒乓球的方法,“摸”出了276名“民意代表”,进行政府预算项目的选择,而最应该承担预算监督职责的人大代表,此刻却成了“旁观者”。
  本该为民代言的人大机关或人大代表,成了“失语者”;本来就是民意机关,竟然被“边缘化”,这不能不引起人大工作者和制度研究者的深刻反思。
  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常说这样一句话:“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毋庸讳言,人大制度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在听取民意、反映民意、整合民意方面,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人大很难说有什么“闯不过去的坎”。目前,至少可以在这些方面有所作为:
  ――选取立法、监督的题目,制定工作计划时,尽可能多地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最近杭州市上城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工程未动,搜集民意先行”的做法就广受好评。
  ――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更多地倾听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不要把政府部门看成是立法调研的惟一对象,更不要为部门利益的法定化提供“技术支持”。
  ――执法检查时,不要总是“大盖帽”前呼后拥,不要只是坐在有空调的会议室里听汇报,而是要亲临那些受到严重污染的江河、充满安全隐患的车间,那些被违法毁坏的良田、被暴力拆迁的居民家,去发现最真实的情况,去倾听最底层民众的声音。
  ……
  诸如此类,并没有特别高的“技术含量”。关键是我们心中要真正有“人民”二字。
  “哪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哪里就应该出现人大代表的身影,哪里就会听到人大的声音。”随时处于“信号充足”的“待机状态”,紧紧盯住社会普遍关注和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才是人大应有的本色。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3276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