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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留守老人居家养老问题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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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伴随人口老龄化加剧及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带来的劳动力吸附效应,农村地区大量青壮年流向城镇,留守老人滞留农村。此群体的日间照料缺乏必要人员,且其随年龄的增长劳动能力逐渐丧失等,导致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被社会各界关注,亟待解决。文章指出农村留守老人居家养老问题的四大困境:新农保水平较低、孝道缺失严重等,并提出应从制定专项留守养老制度、重塑孝道观念等四个方面对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促进农村地区健康养老。
  关键词:农村;留守老人;居家养老
  一、问题提出
  据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65岁人口为66672932人,占全国总人数的5%,留守老人为2179.39万人,占农村65岁及以上人口数的32.69%,“留守老人”正逐渐成为我国农村地区老年人的代名词。在愈演愈烈地城市化及工业化进程中,城镇成为农村青壮年不断涌入的“圣城”。广大农村地区的留守老人由于年龄、体力、经济等因素成为绝对的弱势群体。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致使农村家庭中子女数较少,在经济社会压力下,子女不仅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与此同时还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从而农村留守老人的老年生活难以得到质量保障,而且家庭养老效果和功能都在逐渐弱化。显然,此问题仅凭借农村地区自行解决实为不现实,应从宏观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统筹规划,在现有资源配置下,让农村留守老人安享晚年。
  二、農村留守老人居家养老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农保水平较低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起于20世纪80年代(在此我们将其称为“旧农保”),其经试点、发展、完善等各阶段,积累了大量经验基础。但时至今日其已经在历史舞台中逐渐淡去。据有关报道称,大量农村老人只能享受旧农保每月养老金1~2 元,一年不过20多元,根本无法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国务院在2009年9月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后称《指导意见》),并率先在全国10%左右的县(市、区、旗)展开试点工作。与旧农保不同,《指导意见》规定实施的新农保制度需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且相结合,养老金额度由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构成,终身享有,其中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具体情况可根据各地政府相应调整。与旧农保相比,政府、集体的责任在新农保中更加清晰,也相应提升了保障水平。但是,笔者认为新农保政策:60岁及以上的农村老人的保障水平仍需提升,按每月最低55元计发,一年仅为660 元,虽然此额度仅为最低标准,部分地区已调至每月80元,但即使在农村,该保障水平仍偏低。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腾飞,物件的急剧上涨,当农村的老年人急需用钱处理手中事件时,显然面临极大的欠缺现象。
  (二)孝道缺失严重
  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国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中国社会极为重视孝道的传承。但在如今的经济社会中,却展现出孝道缺失的迹象。笔者认为有如下原因:首先;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形成的过程中,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形态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迁。农村的生产力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下得到了解放,农村的生产力在土地流转的推行中进一步增强,土地不再成为农民的束缚,选择外出务工等,便形成了一支结构复杂、数量巨大、不断增加的新生群体——农民工。其次;社会处于重大转型过程中,人们对于经济与物质的追逐明显高于精神文化,农村地区的农民群体视经济,物质为追逐的至上之物,而对于精神文化的追求却逐渐削弱,从而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求学等,都与这一背景息息相关。以上因素的相互交织,最终的结果就导致农村地区孝道不受重视,孝道逐渐缺失,直至老无所养。农村孝道缺失最突出的体现主要为“晚辈远游无方,父辈老无所养、重幼轻老,人伦失衡、重智轻德,孝道滑坡、外界评价弱化,拜金环境堪忧”。
  (三)情感寄托缺位
  农村地区的留守老人不仅在物质方面需要保障,在精神层面也需要慰藉与沟通。对留守老人而言,子女的关怀、慰藉和沟通是老人身心健康的必要保障。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调查报告指出,40%左右为农村留守老人的比重,考虑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的趋势不断加剧,“留守”化现象更为严重。因子女长期在外,独居往往成为老人的常态,鲜有与子辈情感交流。亲情的疏离和心灵的隔阂往往由此加剧。老年人情感失去寄托,不能体会过去的天伦之乐,精神世界变得空虚,显得孤独无助,内心抑郁。基于这些因素,部分留守老人在陷入绝望、病痛之际,往往选择轻生。再者,农村的老年娱乐活动也鲜有开展,除了电视、棋牌外别无其他。而且,由于视力和听力不断衰退的原因,很多老人连此类活动都不愿参入。在外较好经济状况的子女往往给予父母金钱上的援助,但事实上这并不能带给他们内心深处的慰藉。
  (四)土地产出能力较弱
  广大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镇,由于留守老人不具备较强的劳动能力,导致田地大片荒芜,老人生产产出无法满足其根本需求,给其物质生活带来极大负担。且近年来农副产品价格上扬态势并不明显,纵然老人凭借自己的辛勤劳作,耕种大片粮田,其收入也未有明显改善。与此同时,老年人知识水平有限,使用传统农耕的种植方式,很难获得很好价值收益。除勉强满足自身生活所需外,并未盈余农副产品为其创造更多的价值与收益。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便使留守老人陷入无粮可用的境地,何论换取其它生活必需品。
  此外、国家政策不断推进城镇化建设,城市对农村土地的需求不断加剧,从而降低了农村留守老人可耕用地数量。特别是一些城市边缘地区的农村,往往会因城市的大量征地使其土地资源有所减少,陷入晚年凄凉的境遇(大多数土地征用款由其子女支配)。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剧,导致物价上涨指数也不断飙升,通货膨胀严重。但是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十分有限,其耕种的农副产品的物价上涨指数过于缓慢,而其辛勤耕种的产品附加值十分有限,从而存在劳动价值不公平对等交换的现象,这也是许多青壮年不愿意留于农村的原因。加之底层人群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及相应政策推行常常具有滞后性,这进一步加剧了留守老人养老的困境。   三、对策建议
  (一)制定专项留守养老制度
  对于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需各地方民政部门出台相应专项灵活养老制度,这样才能给予农村留守老人极大的养老保障。就笔者对于国家出台的农村养老保险看来,不论是老农保还是正在实施的新农保,都未提及有针对性的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保险问题。就新农保而言,政策指出农村60岁及以上老人可享有每月每人55元的养老金,但由于新农保实施时间原因,其并未享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只有单一保障,这样就使得其承受着极大的经济压力。笔者以为,在新农保制度中有必要针对农村留守老人这一特殊弱势群体,制定一项专门的“安享晚年”养老制度。该制度的对象为年满60岁及以上的农村留守老人,在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前提之下,政府财政应适度提高给付金额以及物资上的援助,给予适当政策倾斜,这样可以为其子女减压,从而有利于基层社会的良性运行。
  (二)重塑孝道观念
  孝文化的重塑与传承是当代中国急需重视的问题之一。首先;孝道观念的重塑,历史唯物主义需作为指导,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坚持批判与继承,古为今用与推陈出新的方略。传统孝道是把双刃剑,既有与封建王朝政治制度相关联的封建性,也有基于人本位基础上的人性伦理的特点。我们要辩证地分析。其次;要补好感恩教育这堂课,不论是在学校教育,还是在家庭教育,或是在经济社会环境中,都应对感恩和孝道纳入学习的范畴中,社会各界也要做到相应的宣传与弘扬。再次;孝道的重塑,个人自觉与道德说教是不够的。道德本身并不具有强制力,还必须将孝道的传承纳入法律法规的层面,让“越轨者”受到惩罚。最后;乡村敬老爱老的“软环境”也需加强营造。孝道观念的重塑,要通过强化宣传,干部带头,重视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积极为孝道观念的重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人组织机构
  由于农村地区子女长期在外务工、求学,农村地区的留守老人长期处于独居状态,从而缺乏儿女的照料和关怀,更缺乏与家人的情感交流,长此以往便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性发展。
  实际上,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有不同层次由低到高的需求,现如今农村地区的物质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生理和安全的需要不再是农村留守老人首当其冲的需求,他们需要更高层次的精神与情感的尊重需求。根据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农村留守老人处于第八阶段:成熟期。这一阶段其要处理自我调整与绝望期的冲突。由于其处于衰老过程,体力、心力和健康每况愈下,对此必须做出相应调适。而子女的陪伴在这一过程中就显得极为重要。如若老人回望过去,对自己的一生十分满意,他们对于晚年生活就会泰然处之,直至死亡(但也要建立在亲人情感的基础下)。如果他们对于自己的过去不满意,则会采取相当极端方式来度过晚年生活。而基于农村青年子女外出的现实境遇,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人组织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一方面老年人群體可以借助这一平台释放与缓解情绪,避免不良情绪堆积;另一方面老年人的娱乐生活也得到了丰富,找到感情寄托的圣地。
  截至目前,真正意义上的老年人组织机构在我国农村地区并未真正建立,很多老年人组织机构只是流于形式,空有虚名,没有实质性,真正作用难以发挥。因此,各级基层政府相关部门要把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组织机构工作纳入本地区新型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与干部考核之中,让老年人互助会、老年人工作委员会、老年人协会等老年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组健农村老年机构,让村留守老年人安享晚年。
  (四)制定回乡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
  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生产能力较弱,其居家养老在经济上面临挑战的问题,基层政府应因地制宜的出台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以吸引、鼓励和动员外出务工、求学的青壮年回乡工作、创业等。譬如;当地基层政府对于回乡工作、创业的学子,可以进行人才引进战略,实施相应的区域和民族作为门槛,从而对本区域的人才进行引进且保护。对于回乡创业的人员,政府可和当地银行系统磋商,给予其相应人员一笔免税费的创业资金,还款的日期可酌情商议等。这样一来,青壮年子女就能很大程度的解决老年人的经济困境问题。此外,还可以将大量的乡村精英留于农村,对当地的农村进行基层治理,从而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也便于其对居家老人生活起居的照料,情感的维系,避免老人的孤独感与抑郁,进而有助于提高农村居家养老的质量,促进农村地区健康养老。
  参考文献:
  [1]段振鹏,张本效.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新探索[J].村经济与科技,2017(09).
  [2]林巧珍.我国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10).
  [3]郭锐,蔡普民.农村孝道观念缺失的原因及对策[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4).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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