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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古代国立嗣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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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立嗣是婚姻、血缘之外的第三种亲属制度,立嗣行为的萌芽是形成在原始部落战争,在氏族战争的时候人数的多少是战争能否取胜的关键,所以在每一次战争之后胜利者都会把身强力壮者留下来将自己部落的姓赐予战俘,战俘则会舍弃原来的姓,为新的姓氏而战。之后再漫长的社会演变过程中,立嗣制度也在逐步趋向完整。
  【关键词】立嗣制度;古代;嫡长子继承制
  一、立嗣制度发展
  在西周的时候,继承是按照血缘的亲疏划分的,即所谓的大宗与小宗。“宗庙之祭,大宗主之,世守其职,不可无后”祭祀是大宗的宗子的重要任务,小宗只能是陪祭,故大宗的血脉是不能断的,对古人来说小宗可绝,大宗不可绝,这就是立嗣制度最开始的由来也。在先秦时期宗法制度,无子而立嗣的情况仅发生在上层社会,即所谓“士之子为大夫……无子,则为之置后”,根本目的就是传宗接代,保证宗族祭祀、家统不绝,家火不灭,以保证上层社会的贵族家庭世袭的身份和地位的稳定。到了秦汉时期,由于受战争的长时间影响,氏族家庭散失,人人各自为宗,宗的观念开始薄弱,家的观念开始深人人心,成为主流,因此立嗣不仅仅是贵族家庭的事平民社会也开始了立嗣行为,从此立嗣观念深入人心。“三千之罪,无后为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始作俑者,其无后乎!”骂别人断子绝孙,这在传统的道德观念来看,是最恶毒的一种诅咒。无子准确来说是没有儿子被视为人生之大不幸,所以无子而产生的立嗣,开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立嗣的习俗也由此形成。到了东晋时期,开始有了关于立嗣的规定,“无子而养人子,以续亡者后”唐朝时期关于立嗣制度的规定可以说是趋于完善,规定了“收养异姓男子罪”,以防止血脉的混乱。宋代的《宋刑统》规定立嗣必须是同宗之人,禁止收养三岁以上的异姓之子。明朝第一次明确提出“立嗣”一词,到了清朝的时候的立嗣制度已经更加完整,清在各朝代的基础上特别是明朝的吸收和总结,使得立嗣制度达到了包罗万象的完备程度,承继与独子出继的兼祧继承有了重要的变化,使得“独子能不弃所生,又能济他房无后”。由此可以看出立嗣制度几乎存在于整个古代,对我国社会的影响非常深。传统立嗣,以现行民法概念来分析,兼具“收养”与“继承”的性质,属于身份法的范畴。但是对立嗣制度的全面研究的著作却很少,如仁井田陞的《之那身份法史》、滋贺秀三的《中国家族法原理》,均是上过世纪早期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的重要的著作,但是大多的著作都是偏向于立嗣与身份、财产的继承,很少有研究完整立嗣制度的著作。因此,本文从多方面研究古代的立嗣制度,通过对古代立嗣制度的浅要剖析,从而使我们更直观的看到古代的立嗣制度的可借鉴之处,便于吸收精华,更好的弥补现代收养制度的不足,对于我们研究现代收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立嗣制度的概念
  立嗣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习俗之一,它是一种拟制的亲属制度,主要解决古时候男子在无子的情况下关于继承与祭祀的问题的一种制度。“人之无子,而至于立继,不过愿其保全家业,而使祖宗之享祀不忒焉耳。”,在古代人们认为血脉的继承只能由男性才能完成,所以在拟制的血亲中,拟制来的继承人被称为“嗣子”,相对的在立嗣制度中的被继承人则被称为嗣父。“嗣”字还是一个原本理应儿子是嗣而实际上意味着养子的语感很强的用语,在古代“嗣子”这个词已经完全技术性的成为了承继的养子的专用语,“宗子奉祀者,今俗亦称嗣子为承继子”“谓承继奉祀祖先之宗庙也……俗称嗣子”。
  三、立嗣制度的产生相关文化背景
  (一)宗的观念
  在中国古代提到立嗣制度就不得不提到“宗族”,宗的范围是指生长在某地的共同祖先,可以说立嗣制度是古代宗族制度的一方面的反映。古代的宗族制度可以说是以男子的血缘为纽带建立的一棵大树,逝去的祖先为树干,每一代的继承人为树叶,而血脉的继承则是这棵大树的营养液,只有营养跟的上树才会生长的枝繁叶茂,家族才会经久不衰。
  (二)血食观念
  古人认为人的死亡之上形体的毁灭,并不是真正的消失,他只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在世界,而亡者的存在方式是以在世的人(一般是至亲血脉)的祭祀,如果祭祀的中断意味着逝去的祖先的血食得不到供养,变成鬼的祖先就会馁,就会被认为成“不祀之鬼”这在古代是人最应悲哀的不幸的命运,还有祭祀不仅仅意味着只是对自己的祭,还意味著对自己父亲以及以前男系祖先的祭也必须托付给后继者,另一方面则意味着这个家族的血脉的消失殆尽,家族的灭亡。这对古人来说是十分不愿看到的。所以对于古人来说子嗣问题是已经不仅仅是小家的事而是影响整个家族存亡的关键了。
  (三)儒家观念
  儒家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了整个古代社会,儒家的观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尘,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见儒家孝道中孝敬父母包括生前的赡养、死后的丧葬及每年的祭祀。当然这一切的行为主体是家中的男子,而且在这一点我们还可看出在祭祀的时候人们的观念可能更偏向是对亲人的思念。受这种忠孝观念的影响,传宗接代延续子嗣是恪尽孝道的主要的任务。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把“不孝”列为最重的“十恶”之一。孝道观念深入人心,而祭祀祖先,使氏族的血脉得以延续是孝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无子而使祖宗的血脉“绝后”,是最大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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