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智慧经济下廊坊地区投融资模式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智慧经济下城市、区域建设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回收慢,单纯的依靠政府财政支持是远远不足的,而企业或民间资本对于公益性或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建设项目存在资金回收问题。历数智慧经济下地方建设的融资渠道,以及可运用的各种可能的投融资模式,建议根据不同的建设要求,建立合理的多种投融资模式及方式,使智慧经济建设资金的运行得到良性循环,进而促进地方经济的持久性发展和腾飞。
  关键词: 智慧经济;廊坊地区;投融资模式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13.009
   1 智慧经济的含义
  智慧经济从理论上来说,是对已有的知识经济的开发和运用,即功能化、个性化、价值化、增值化、完整化的知识经济。以智能机和信息网络为基础的智能经济是智慧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创意、创新、创造、创业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与再生是智慧经济的基本形态,以对策来代替博弈是智慧经济的经营模式(陈世清2010)。
  智慧城市(Smart City)则是在现有城市信息化的基础上更安全、更高效、随时响应的集交通 、医疗 、能源、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教育和公共安全等子系统为一体的综合体(Alan Ganek,2009 IBM)。“智”和“慧”分别为城市的智商和情商,即在信息化、智能化下提高城市产品服务的同时,还要创造优质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和科技环境。
  从一个区域的发展来说,其主要目的是完成区域的整合和信息化,以便更高效的运转。通过主体与客体的对称来实现地区基础设施的完善、产业结构的升级、企业的集团化、规模化经营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等智慧经济建设内容。通过智能工具实现资产与资产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完整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通过横向融合实现纵向突破,通过改变资源的结构,实现资源的优化再生。具体来说,就是在信息上实现全面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把分散的各自为政的信息系统、物联网系统进行有效整合,提升为一个协同一致的整体,高效地服务于生产和生活;深入智能化,建立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在地区基础数据库,云数据中心和公共信息平台完善的情况下,根据城市或区域特点,逐步实现智能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城管、智慧旅游等项目,让管理更高效、社会经济更稳定、企业更繁荣、人民更富足。
   2 智慧经济下廊坊地区发展的需要和投融资状况
  廊坊地区作为京津冀经济圈的中心,环渤海的腹地,非首都功能的主要疏解地带,在政府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倡导和部署下,凭借地理位置圈的优势,将极有可能成为新世纪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借势京津,伴随国内智慧城市建设的步伐,廊坊地区智慧经济发展迅速。
  2007年,廊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正式开通,标志着“数字化”的开始。2009年,代表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的“大智移云”产业园凭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优势,在廊坊快速发展,至2017年,已建成投资1200亿的智能终端产业集聚区。通过“大智移云”企业搭建的“廊坊企业群”、“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廊坊健康群”等综合服务平台,将城市从“数字化” 迈向“智能化”。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廊坊智慧医保”服务平台于2016年建立,覆盖300余家医疗机构和5000家参保单位,400万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绑定社保卡缴费,目前便民服务还在不断升级中。借势京津协同发展的智慧旅游业、从环保入手的绿色智慧产业等都在建设和发展中。截至2018年,廊坊华为云基地和廊坊中国联通云中心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从2018年廊坊数字经济大会资料来看,河北省大数据相关产业已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7亿元。尽管如此,正如华为公司副总裁马悦在廊坊数字经济大会上指出的,各行业应用平台、网络和终端之间的数据通道和业务通道并没有完全打通,仍有很多的数据和业务孤岛、断点,阻碍各行业的数字化进程。从整体来看,城市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通常具有投资规模大、技術难度高、周期长、回报时间跨度大等特征,总投资几亿、十几亿、几百亿不等。根据经济日报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100%的副省级城市、89%的地级以上城市、49%的县级城市已经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投资需3万亿,其中建设投资6000亿;从技术层面来看,城市的基础数据库,云数据中心、公共信息平台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基础数据库又包含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地理空间、建筑物五大数据库目。“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显著的城市往往拥有庞大、多源、准确、的各类数据用以辅助政府部门管理与决策。显然,廊坊地区的数字化还在建设中,而且基础设施建设非常缺乏,这些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单纯依靠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资金有限。不仅如此,许多有关医疗、教育、养老等公益项目的建设,社会效益高但经济效益不足,很难通过市场运营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易获得民间资本支持。或即使存在经济效益,由于行业不均,回报周期长,而同样不易获得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在找不到好的盈利模式和推广模式的情况下,易于转向一些在短期内获得收益的项目。同时,对于廊坊地区来说,优越的地理位置在借势京津带来经济发展机遇的同时,一些优质资源或资金同样会流向京津。整个区域内也没有建立起系统的投融资机制。
   3 投融资模式探讨
  智慧经济下区域经济要想持续发展,应当建立起合理的投融资机制,使资金能够良性循环,以便为地方建设提供持久资金支持。以往智慧城市建设的融资模式证明,以地方政府为主导,政府参与投资,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合作形式、合作伙伴和参与程度;以各种形式推动和吸收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和民间资本,采用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都是城市或区域建设能够采取的模式。
   3.1 政府财政拨款+政策性收费模式   对于公共设施建设、城市基础数据库建设、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效益强但经济效益不强或难于产生经济效益的公共项目,主要还是得依靠政府部门财政资金的支持。对于城市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论中央还是河北省地方都有专项财政资金的投入;此外,通过政策性收费也可解决部分资金问题。根据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18年9月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可知,共有包括各项行政注册费、监管费、检测费、不动产登记费、污水处理和弃置物倾倒费等26项行政收入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另据有关资料显示,河北省2012 年共征收排污费6.11亿元。廊坊地区环京津地理位置蓬勃发展的房地产业也使不动产登记费费用可观。
   3.2 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建模式
  PPP(public private parternership)模式:指公共部门和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通常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通过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公司运营,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和区域建设。PPP模式始于英国,英国财长克拉克于1992年提出PPP的概念,旨在解决当时公共服务资金匮乏的问题,后在欧美发达国家得到推广,并因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成为帮助政府财政政策的手段而受到更多关注。PPP模式在我国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发展迅速,从2013年首次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开始,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PPP入库项目已超过1万个,项目资金超过12.4万亿,成为世界最大的PPP市场。2016年10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践行、加大推广,尤其在供水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要求“强制”试点和模式论证。PPP已被应用于众多智慧城市项目,如投资4.99亿元的“智慧阳信”PPP建设项目,投资12.4亿的“智慧蓬莱”建设项目、投资5.82亿元的桃园县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等。河北省于2015年设立了PPP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并印发《关于在全省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半年之后,PPP入库项目已超过250个,总投资逾4000亿元,其中包括投资约24,4亿元的国道赤曹线滦G508重要路段的PPP公路项目、总投资128.56亿元的张家口市桥西区集中供热10个PPP项目、总投资337.04亿元的承德双峰寺水库工程等14个项目,涉及交通、环保、医疗、文化等13个公共服务领域。2016年,在财政部公布的全国第二批PPP 示范项目中,廊坊市北运河香河段生态综合整治等环保项目成功入选。智慧经济下廊坊地区解决区域建设所需资金,PPP模式应当是必然的选择,然而该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第一,效率评价问题。国际上评价一个项目是否适用于PPP模式,需要将该模式运营的成本、效率和能否提高服务质量同传统政府投资模式比较,即“物有所值评价”,但由于国内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绝大多数评价方式为定性方式,评价还流于形式。因此,无论项目选择不当还是合作伙伴选择不当,都会使预期无法达到。第二,风险和成本问题。PPP模式的实质是企业代替政府融资,据有关人士介绍,政府的合作方目前多为国企,使PPP成为一种替代性的基建融资方式,如果项目是由没有完成的旧项目改成的PPP模式,旧项目的债务风险并未化解而财务风险依然存在;另一方面,欧美国家对于公益性项目,政府会在20-30年中分期向私人合作方支付补贴,由于补贴往往高于融资成本,评级机构开始将这些补贴贴现,并将这部分支出视作政府的隐性负债。河北省也在2015年发布了《河北省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奖励PPP项目所在市县总额达3亿元。因此,是否采用PPP模式作为城市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和运作方式,地方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是非常必要的。
  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模式:意为“特殊项目载体”根据迪威视讯智慧城市业务相关人士的解释,SPV是政府与社会资本组成的一个特殊目的机构,用以引入社会资本,投资于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SPV通常被认作为PPP模式的运作载体,但政府的合作方不一定是企业,即不以企业而是以项目向社会融资。通过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授权单位作为项目发起人对项目招投标,选择资金和技术强的企业为合作伙伴,以特许经营权换取企业投资,由项目公司筹措项目资金,成立建设部和运营部,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后期运营。
  PFI模式(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模式:这是民间资本主动融资的模式。从微观角度,指通过私人模式融资或建设运营的公共项目;从宏观角度,指政府和民间资本的合作形式。在城市或区域建设中,政府部门可根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提出建设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使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来建设和运营,期满时移交政府部门。私营企业自行融资,然后通过向政府和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收回成本。PFI项目的运作方式较灵活,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包括:BOT、BTO、ROT、BOO等。
  BOT(Build-Operate Transfer)模式:作為PEI模式的执行机构和运作方式,BOT模式具体包括建设-经营-转让三个环节。首先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权,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的产品和服务, 特许期结束时,在按照约定将设施移交给政府。有些情况下,民营资本为主导,政府只负责土地出让,企业负责带资建设,建成后从事经营性生产,获得收益,特许期满时将项目移交地方政府。BOT模式除了解决融资问题,同时可避免政府投资的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如果项目由外国公司承包,伴随项目还可以带来技术和管理经验;BOT的缺点是两方谈判洽谈的过程通常较长,投标费用高,投资方和贷款方风险过大,对融资造成一些障碍。    3.3 市场运营融资模式
  第一,基金融资:我国于 2004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委托省建设投资公司为持股人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成立区域建设相关产业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从事技术含量高、发展速度快的智慧城市产业的企业,支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上市融资,再将从金融市场筹集的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和地区建设,使资金得到良性循环(吴建运,2015);2015年12月,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中国PPP基金)即专为支持PPP项目的融资而设立。由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注资成立,根据有关资料,截至2018年10月,该基金已决策项目126个,累计拨款项目51个,涉及总投资额超过4000亿,11月9日,财政部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国PPP基金积极与民营资本合作,加大对健康、文化、科技、养老、教育、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投入。PPP基金投资额度不超过项目总额的10%,最长期限可达30年(不含建设期),对投资项目和收益都有一定要求。另从国家审计署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关于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的审计情况汇报了解到,截至2017年底,该项基金中还有约占88.7%的资金未投资于项目。作为全国第一个区域性基金,2015 年同年,经省政府批准,河北省也设立了 PPP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规划100亿(其中政府出资10亿元,银行及社会资本90亿元),用以创新我省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融资管理机制,支持纳入省级PPP项目库并且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力论证的PPP项目。
  第二,债券融资:2017年6月,中国财政部推出了中国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专项债,接近于美国的市政债券。美国智慧城市建设之初,联邦政府就开始采用发行债的方式为智慧城市建设进行融资,例如用于环保领域的市政债券。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18年以来,国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上升,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并被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因此,地方政府债券融资不失为一项资金来源方式。
  第三,平台融资:通过地方政府搭建的融资平台或利用各类新型资本平台,让项目找到资本,让资本发现项目,多元化吸收社会资本,推动智慧经济下的区域建设。融资平台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融资,包括信托、发行企业债券、发行短期融资券等。
  第四,投资中心融资:成立于2014年5月的中国智慧城市投资联合体,到目前为止已有60多个成员企业,其中40个成员为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和龙头企业。该联合体致力于联合与智慧城市建设产业链相关的上下游企業、打造市场化的开放投资平台、整合优质资源、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规划和解决方案,同时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
  第五,保险融资:除了作为投资担保,保险资金本身作为一笔巨大的资产同样可以服务于廊坊城市建设。保险企业如果能选择投资城市建设相关企业,将是促进廊坊市发展的一个重大机会。此外,保险行业的特殊性又决定了保险企业不可能仅仅考虑自身的商业利益,还必须在其经营中考虑社会效益,所以保险资金有一部分可用于公益事业,而保险投融资活动的有效性又是这部分资金的有效保障。保险资金除了支持基础设施类建设,还可在银行信贷、信托等多方面为项目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第六,其他方式融资: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资源置换(包括土地置换、无形资产置换等)、有偿出让城市建设中的冠名权、广告权和特许权、创建智慧产业园等方式吸引外来资金投资于本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设转移,由建设方总承包项目和投入资金;通过项目外包,建设、维护和运营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服务平台;通过资源的有偿使用权交易或即付即用模式(以韩国釜山政府与电信合作为例)解决资金问题; 通过捆绑式投资,将有投资回报与无投资回报的项目捆绑,并建立收益补偿制,通过政策性银行打包贷款,解决公益项目投资的资金问题等等。
   4 结论
  智慧经济下廊坊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地方政府的顶层设计和监督,打破信息孤岛,以便全面整合和信息化。区域和城市基础设施和数据库建设所需资金应当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主要渠道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用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数据库建设以及公益项目;政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并将资金投资于各项建设;通过运营社会资本建设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社区等收益项目。以政府扶持带动社会投入,在资金链供应上形成良性循环,以便为廊坊地区建设和持久发展提供稳定建设资金。
   参考文献
  [1] 尹广娜等.借鉴国外智慧城市理念推动廊坊科学发展的对策研究[J].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报,2012,(6).
  [2]吴运建.智慧城市建设融资模式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5,(5).
  [3]陶刘群等.智慧城市投融资模式初步研究[J].铁道通讯信,2016.
  [4]孙艳丽等.沈阳市浑南区智慧城市建设融资问题研究[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2017,(6).
  [5]梁毕明.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融资问题剖析[J].经济纵横,2015,(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48952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