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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欠发达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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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将从普惠金融的概述角度出发,分别介绍其含义以及内涵,并且分析经济欠发达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而提出合理的发展对策,以期为各部门财政工作人员提供可靠参考。
  【关键词】经济欠发达地区 普惠金融 财政
  引言:虽然我国整体社会经济正处于蓬勃发展期,然而依然存在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分布较为分散,拥有较多的贫困人员,我国现行的金融财政体系很难针对性、全方位地满足其发展要求。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有效为其提供可靠的相关服务,因此,这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民众生活水平提升意义深远。
  一、普惠金融概述
  (一)普惠金融含义
  普惠金融,属于可以全面、有效、科学地将金融方面服务提供给社会各个群体以及阶层的一种金融体系。如今,并没有哪种金融体系能够为社会上各类人群提供比较全面、系统的金融服务,所以,联合国期望借助微型金融或者小额信贷的快速、健康发展,逐渐建立健全此类金融体系。
  (二)普惠金融内涵
  (1)普惠金融的构建主要是为了贫困人口、低端客户等提供较全面的金融服务,这要求监管政策以及法律等能够为其提供一定程度的发展空间。
  (2)只有社会中各个群体、阶层都具备获得金融相关各项服务机会时,社会中的全体人员才能够有效地参与到社会整体经济发展过程中,进而促进社会的全面富裕,最终构建和谐社会。
  (3)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普惠金融体系为了使所有人都具备获得金融相关各项服务的机会,必须在产品、制度以及机构等方面进行及时创新。
  二、经济欠发达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一)金融产品相对较少
  (1)许多地区的农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主要为信贷类的金融产品,且信贷量极少。
  (2)很多商业银行将用于城市的金融产品进行照搬照套,并没有对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最终出现种类虽然丰富,实用性产品却极少的现象,使得商业银行在当地的发展流于表面形式。
  (3)近些年,部分地区的本地金融机构虽然逐渐增多,但是极度缺乏相应的金融类人才,很多金融产品属于模仿大银行的产品,缺乏实用性。
  (二)监管部门功能未发挥
  (1)个别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有关监管部门没有对普惠金融拥有足够的重视,将有关政策仅仅是进行了转发、传达等简单的工作,使得普惠金融流于表面。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对当地进行深入考察,也没有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交流沟通,对于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2)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监管部门没有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这就很难使普惠金融被有效贯彻落实。
  (三)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较少
  (1)经济欠发达地区有关体系尚不完善,资本市场缺失,金融服务的提供途径少,很多服务只能由互联网或者部分银行的代理业务提供。
  (2)基础设施的建设并不完善,极度缺乏金融配套机构:①配套银行贷款发放的产权登记交易、担保以及信用评级等机构匮乏,抑制了普惠金融的发展;②由于管理、成本以及利润等问题,ATM机以及金融物理网点等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极度缺乏;③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员依旧以现金流通行时进行金融活动,并不重视POS机等所能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
  三、经济欠发达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对策
  (一)结合实际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
  各大金融机构应当及时转变服务理念,将经济欠发达地区视为潜在客户区域,对当地进行实际的调查,从而掌握当地人民对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
  (1)加大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的推广力度,扩充金融交易方法,从而增加该地区的金融网点,为当地民众的金融活动创设便利条件。
  (2)在确保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扶贫贴息贷款、双联惠农贷款以及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的审批流程,并结合当地实情使贷款门槛适当降低,扩展金融服务覆盖范围。
  (3)引导民间金融机构自发调查各地状况,为小微企业以及弱势群体提供更多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拓展渠道。
  (二)监管部门必须及时发挥自身功能
  (1)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要对普惠金融进行全面掌握,并结合各地实情为其制定合理的发展意见,并引导各个金融机构在创新產品、结算支付、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信贷等方面推动普惠金融的整体发展,同时对各类风险加以严格控制。保监会、银监会等有关机构应当在确保各项数据信息准确、真实的基础上优化审核流程,降低贷款门槛。
  (2)当地政府部门应当给予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和鼓励,并在互联网、管理以及土地等方面也要为其提供政策、方针方面的支持。此外也要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民间金融机构努力创新、提供更多合理的金融服务。
  (三)建立健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1)政府部门应当对典当公司、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民营银行等加以规范,使其结合各地实际状况提供满足民众的金融服务。
  (2)农村合作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要充分对自身的职责加以明确,对“三农”进行持续服务,为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3)政府部门需要对国家开发银行予以大力支持,使其将自身的金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并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以及贫困县的扶贫开发等予以大力支持。与此同时,各地农业发展银行也应当注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中,并遵循相关政策方针,为当地“三农”长期提供资金支援。
  (4)政府部门必须鼓励各个中型、大型的金融机构参与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过程中,提供更适合当地的金融服务,进而使金融服务覆盖率有效提升。
  结论:总之,在我国整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普惠金融除了属于理论结合实践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也结合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特色,形成了极具人文气息的金融发展方式,对于推动各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其普惠金融的发展依旧落后,有关人员必须结合现状展开思考,从而充分发挥其功能。
  参考文献:
  [1]李文瑞.普惠金融发展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J].开发研究,2018(05):147-153.
  [2]赵经涛.对欠发达地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几点思考[J].甘肃金融,2017(08):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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