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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高校资本营利性与教学质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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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6年11月,全国人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对民办学校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社会资本积极进入民办高等教育领域,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和教育的公益性,民办高等教育服务体现出商品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属性,对教学质量产生重要影响,只有加强对民办高校资本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财务监管,建立和健全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才能使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在新时期持续健康地发展。
  [关键词]民办高校;营利性;非营利性;教学质量
  [DOI]1013939/jcnkizgsc202009098
  1引言
  2016年11月,全国人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对民办学校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2017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配套的《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国务院五部门又出台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组织机构、教育教学、财务资产、变更与终止、监督与处罚等方面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营利性民办高校属于企业法人,其举办者和投资人可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另一方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体现出非营利性组织的特性,不得获取办学收益,办学结余要继续用于办学投入。社会资本积极进入民办高等教育,有利于扩大教育资源,破解民办教育发展困境,扩大教育消费和供给资金,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教育差异化要求。[1]但由于资本天然的逐利性,无论是选择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民办高校的举办者都可能破坏教育的公益属性,没有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忽视教学质量,追求经济收益。因此要深入分析社会资本的营利性在民办高校对教学质量的影响,加强对民办高校资本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监管,保障民办高校分类改革的制度落地,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
  2民办高校教育服务的商品属性
  21民办高等教育服务的非营利性
  高校把从老师等获得到的教育再奉献给社会并收获回报时,就出现了人力资本使用的价值。商品一般来说是通过劳动后用来交换的一般劳动产品,正常物物交换要以价值量实现平等交易。高等教育学校简单来说消耗的是不可再生型教育资源,高等教育服务因其稀缺性就包含了竞争和不公平性。[2]作为社会一般价值的具有竞争性的劳动产品,民办教育服务具有商品属性。依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具有非营利性组织的属性,非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服务的价格价值可能不完全遵守市场规律,首先表现在非营利性高校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土地、税收等扶持政策,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体现出具有教育的公益性;另外尽管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政府扶持方面还有一定的差别,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还是扮演着弥补公办高校数量不足的角色,因此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具有跟公办高校相似的社会属性。
  22民办高等教育服务的营利性
  到目前为止,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政策和法规中,都体现出民办教育对营利性的民间投资实质性放开,清晰传递了民办教育未来发展的政策信息,社会资本进入的教育领域正在不断对接和变宽。营利性民办高校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可以拥有产权,完全遵守商品的市场价值规律体现出商品的交易性。在分类管理的背景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是新一批市场化教育产品和服务提供方,根据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确立学费和招生标准,在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和产教融合等方面与产业链和行业链对接,体现出商品的交易性和营利性。
  23民办高等教育服务的公益性
  中国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民办高等教育已经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了。从当时的情况看,投资者一般只能用办学结余不断发展,获取收益困难重重,极易倒闭,所以大多数幸存的民办高校办学都不具有投机性。民办高等学校也要按照官方要求资格办学,才有能慢慢积累社会名誉的机会。民办高校不但要在目标、设备、人员、环境、消防等方面满足有关条件的要求,还要按照政府严格的制度办学。很多正规化办学的民办高校其投资需求巨大,投资获利周期漫长。经过漫长的建设期并具有一定规模以后,方能从办学结余中提取少量回报。开始取得回报之后,民办高校举办者还必须在办学结余中为学校后续发展壮大预留出足够的发展资本。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政府做出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战略决策,民办教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选择性教育提供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差异性需求,民办教育仍然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营利性民办高校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消除社会公众歧视,不会仅仅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社会利益和学生的全面发展;非营利性民办高校选择“不要求获得合理回报”,实际上就是办学公益性的体现。
  3民办高校的营利性对教学质量的影响因素
  31民办高校举办者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选择
  对于营利性民办高校举办者来说,他们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完成人才培养的同时,还得考虑营利及其资本的红利。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学校特色,就必须在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等方面全面投入,加强教学质量内涵建设,必然增加教学成本投入,影响投资收益,但是如果一味追求利润和投资回报,减少教学经费投入,忽视教学质量,必然受到家长和社会的歧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生存,因此教学质量是营利性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对于選择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举办者来说,不以营利为目的投资办学,为了获得政府的扶持,彰显出举办者高尚的道德情操,获得社会认可,就必须保障教学质量,教学质量的内涵建设就会成为学校发展的驱动因素。
  32民办高校教学经费的投入比例
  在分类管理的背景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政府补贴较少,扶持力度较小,主要的办学经费来源于学费。一方面过多的教学投入,提升教学质量必然影响投资回报率和成本费用率,影响收益;另一方面营利性民办高校可以自主制定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在市场经济的激励下,民办高校必然要打造学校的办学特色和社会的美誉度,提升教学质量,力争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生源,获取更多的资本回报,因此营利性民办高校要在投资收益和教学质量保障之间寻求平衡,教学经费投入就是一个重要的砝码;政府在财政补贴、土地政策和税收等方面给予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大力扶持,办学结余全部用于教学投入,在人才培养、专业设置和服务区域经济等层面加大资金投入,一方面来弥补公办院校数量不足,另一方面形成了与公办院校相竞争的能力。   33民办高校的财务治理模式
  总体上说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类型的财务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大体相同,均强调董事会、校务会和监事会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立与制衡,但财务治理侧重点不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财务治理除了出资者以外,政府代表、社会利益群体代表和财务审计专家以不同方式参与财务治理,他们被赋予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对学校财务治理进行协调和监督,防止以公益之名行营利之实,通过科学规范的财务治理来保障学校健康持续的发展,进而加强教学质量内涵建设;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财务治理结构强化财务风险防范和市场竞争意识,治理结构除了举办者外,行业代表、银行等债权人代表、社会利益群体代表、财务审计专家等被赋予相应的权利和责任,财务风险控制成为办学收益和教学质量保障相互制约的重要因素。
  4加强对民办高校的财务监控及监督
  41加强民办高校的财务审计和评估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改革对教学质量产生重要影响,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建立民办高校专门监管机构,规范资产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要重点对办学结余使用进行跟踪,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围绕财政形态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同时聘请专家对民办高校的财务风险和发展战略进行评估,对其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营利性民办高校的财务监控,主要围绕办学经费使用管理、财务投融资及利益分配行为进行监督,重点对出资人承担义务与责任,投入学校的资产会计审核、教学经费使用率等进行监督,政府也要发挥好指导和引导及协调作用,为营利性民办高校协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42构建民办高校教育经费监管体系
  出于成本的考虑,无论是营利性民办高校还是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财务人员的配备普遍数量偏少、素质偏低,有限的人力只能应付日常财务核算,不具备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的条件和能力,这是民办高校教育经费监管面临的一大难题。民办高校教育经费监管的另一个难点就是“合理回报”问题,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要防止教育经费“缩水”“打折”甚至转化为私产,营利性民办高校要防止教育经费的流失,防止出资者非法占有或挪用基本的教育资金,保障学生的最大权益。
  43健全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
  民办高校的评价指标已不再停留在数量和规模的竞争,取而代之的是教学质量、教育品牌的竞争。不管民办高校办学方向是否选择营利,优质的教学质量和个性化服务需求,是其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要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估体系,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不断完善校内评价和沟通机制,要充分发挥举办者、捐赠人、学生和教师全员参与的评价机制,形成多维立体监控体系,全方位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营利性民办高校要鼓励专门机构和第三方评估组织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进行评估,要让社会各界特別是专业评价机构来“把脉诊病”,在市场机制下进行监测和评估。
  5结论
  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使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教育和资本对接越来越紧密,资本的逐利性是民办高校的举办者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办学方向选择重要因素,也对教学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民办高校的社会资本的营利性是缓解财政压力的客观需要,也是激发教育活力的应有之义,但要防止资本对教育公益性的侵蚀,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造血”功能,处理好社会资本的逐利性和教学质量保障是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关键,既要鼓励和支撑社会资本参与民办高等教育,又要健全和完善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使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在新时期能够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海涛国际私立教育发展动向和我国民办教育应有作为[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7(3).
  [2]潘懋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三条道路[J].高等教育研究,2012(4).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7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民办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项目编号:17EDE32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德坤(1977—),男,汉族,黑龙江龙江人,本科,副教授,黑龙江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研究方向:民办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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