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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学院建设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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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基于共建共享理念,探索企业学院模式下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建设研究与实践,寻求有效突破阻碍我国教育链和产业链对接融合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推动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给学校、企业和社会带来了更大的育人效益,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关键词】企业学院,职业院校,产教融合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产教融合工作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教育战略。企业学院以具有办学优势的龙头企业和骨干职业院校为主导,校企实施双主体办学、协同育人,搭建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效对接的平台,向社会提供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教育服务的办学模式,主动适应了产业变革和行业需求,促进了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
  一、企业学院的内涵
  在西方国家,企业学院的定义为:企业学院是一个教育实体,作为战略工具,它通过进行一些培养个人和组织团体的学习活动,提升知识和智慧的活动来协助母公司或组织完成使命。企业学院是组织发展和培养雇员,客户和供应商的战略保护伞,以此来满足其实现商业战略的需要,一般是由企业出资主办、所有权隶属于企业,以在职研修、岗位培训为载体,企业学院的创立,源自企业特定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战略目标,最直接地催生了企业知识更新、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盈利力、竞争力和创新力。在国内,有关企业学院的认识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企业学院是企业自办的培训机构,即企业出资、所有权归属企业,为企业培训和储备人才的内设机构。其二,企业学院即企业出于转型和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协同相关的高职院校共建共享、量身定做专业和人才。第二种观点对于职业教育显然更具有普适性。
  二、产教融合建设的现状
  (一)公共政策层面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教育属于公共产品范畴,即需要以公共政策的方式解决。而在公共政策角度,一是目前还缺少良好的政策环境以及具有约束力的法律体系建设。如运转效益补偿政策、企业投入的税收抵冲政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义务规定等,学校层面,内部制度以及内部政策方面也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二是一直以来,企业经济属性高于其教育属性。校企双方利益诉求有所不同,难以找到利益平衡点,难以在人才培养层面建立起稳定的产教融合关系。这些因素导致了代表企业诉求的人才效益的稳定性有缺失,经济效益的保障性不足,加之边际效益的局限性限制,沟通机制、补偿机制、制约机制的不健全等,制约着企业学院的发展与壮大。
  (二)建设实践层面
  校企共建企业学院,要义在协同各方、合作育人,而在产教融合建设实践过程中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产教理念不融合问题,利益逻辑是产教深度融合绕不过去的“坎”,是决定融合的深浅和成败的关键,如何建立跨界整合、利他惠人建设模式,切实推进和深化企业学院建设。二是产教文化不融合问题,产教融合是物质的互惠、机制的互动、文化的互渗,文化才是合作的高端境界,如何基于文化融合逻辑归纳,实现校企两种文化上的逻辑兼容,三是产教机制不融合问题,如何建设保证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目标实现的活动规则、运行安排和方式方法等机制建设,包括融合的组织机制、对话机制、育人机制、资源共享机制、评价机制等。四是产教创新不融合问题。产教融合建设如何跟着产业调整升级而走,围绕企业技能人才需求而转,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而变。
  三、企业学院建设路径
  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建设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普遍存在着合作模式单一、校企权责不明、文化协同不力等问题,要创新校企融合“四个共同体”构建路径,企业学院建设才能发挥出校企合作“1+1>2”的效果。
  (一)创新制度共同体
  要将企业学院纳入校企双方的发展规划,共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建构有利于企业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内部政策体系。在国家层面,要建立经费、融资、税收、平台、职称、激励、保障等公共政策和制度体系,把企业纳入高职教育大体系,提高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明晰义务和权利,形成校企合作的约束力,调动校企双方的积极性,使校企合作成为现代高校管理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在学校层面,构建有利于企业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内部政策体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大企业在理事会、管理层、专业建设指导委等合作组织中和共同管理中的发言权,以制度化形式进行直接沟通和磋商,提高合作管理的效率。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
  (二)创新管理共同体
  要解决产教融合建设“校热企冷,形式单一、活力不足”等问题,就要转变合作理念、用好双方优势、注重管理创新,形成保证利益生成的体制机制,实现由资源共享向利益共享转变。一是要加强管理创新,在企业学院建设当中全程坚持相互协作以及全程参与,形成利益生成保证的机制以及体制,根据企业需求做好招生计划确定,并根据技能要求以及课程内容确定教学方式,在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基础上促进长远发展,坚决杜绝短期行为的发生。二是要适当下放管理权限,学校要转变思路,赋予具体实施的二级单位更大的人权、财权、物权,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和绩效体系,充分调动二级单位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释放更大的活力。
  (三)创新文化共同体
  一是要开展跨文化培训,防止和解决文化冲突,产生趋同意识,激发对接的动机,产生对接的行动,找到两种文化的共同点和平衡点,在制度契约的基础上,形成心理契约和文化契约。二是构建环境文化和人文文化,在体现校企双主体特色,在设施、建筑、环境、形象设计、合作成果、产品等物质层面,在与企业价值观念、经营理念和管理标准接轨的制度、精神层面,在探索教师教导行为模式、学生职业行为模式和校企合作管理行为模式的行为层面,实现两种文化的多元结合。三要建立文化对接的支持系统,树立“共同成长”理念,建立积极的领导和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性和非经济性激励措施,给予双方人员足够的信任、肯定和关怀,满足他们的内在需求,在实现事业发展的同时,实现人的成长,以增强企业学院人员的归属感、自豪感和成就感。
  (四)创新利益共同体
  要通过开放办学,推进校企“1+X”多元合作,按需组合,形成多个利益主体,加强校企技术合作,扩展人才效益,协同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攻关,实现由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因此,一是要对以往的合作理念积极转变,在对双方利益方面合理诉求承认的基础上做好企业方面经济效益的兼顾,在将利益作为合作动力的基础上将资源共享以及思路实现向利益共享的转变,二是要做好双方优势以及资源的科学分析,对不同效益预期进行充分论证,在做好利益结合点以及利益点把握的基础上做好办学契约完善,在做好办学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回报以及产权方式的界定,在做好企业投入风险反弹的基础上对其利益层面诉求进行满足。
  綜上所述,国内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建设但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在具体实践当中存在缺少良好参照、经验模式以及指导准则等问题,还需持续创新“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的校企合作思路,尤其是合作企业更深入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企业学院才有可能在校企互惠共赢中永葆“源头”和“活水”,并保持不竭的生机和活力。
  基金项目:
  本论文是2019年度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企业学院模式下高职产教融合路径创新》的研究成果(立项编号:ZJGB201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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