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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模式发展现状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宣慧

  [摘 要]文章在阐述国内典型产教融合模式的基础上,探讨了目前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育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高职院校应在设置独立的产教融合管理机构、跨界论证人才培养方案、打造校企混编教师团队、完善教师评价指标、构建产教融合评价机制、校园文化与产业文化贯通互融等方面有所突破。
  [关键词]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模式;跨界论证人才培养方案
  1 深化产教融合的背景
  2017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8年2月5日 ,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制定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上述两个文件密集发布,代表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被纳入国家层面的教育制度体系,也彰显了国家对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高度。教育界业内称上述两个文件为国家层面关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政策“组合拳”。从文件内容来看,产教融合意见要求构建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统筹发展格局,明确了企业在产教融合育人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并对企业参与途径进行了框定。而校企合作办法则进一步对校企合作的内容作出进一步明确,并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给予了若干条具体的鼓励政策。产教融合已成为当下高职院校实现自身发展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2 产教融合典型模式
  2.1 技术合作模式
  学校和企业资源优势互补开展技术合作模式,即高职院校与企业,特別是与中小微企业共建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大师工作室等。该模式下,学校与企业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合理的技术分工,使得校企合作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对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学校现有技术成果资源输入企业,有效地缩减成果积累的周期,减少由于单个单位因科技研发资源结构不合理或专业人才资源不足而引起的创新滞后,能够加速技术研发进程。此外,学校拥有的科研设备可以为企业分担创新过程中的投入成本。
  2.2 科技攻关项目模式
  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申报国家或地方政府发布的产学研合作攻关项目模式。该模式下,学校和企业联合进行科技攻关,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的同时也能够锻炼学校教师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升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发展的水平。再者,校企联合进行基于产业化的科技攻关能够加速学校科技成果的积累,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进程,为企业创造直接经济利益,同时也实现科研反哺教学,提前让学生接触到了行业前沿项目,积累了实战经验,进一步提升了创新创业能力。
  2.3 现代学徒制模式
  现代学徒制是教育部近年来提出的一种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该模式下,学生具有学生、学徒“双身份”,校企“双主体”共同培养人才,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共同设立课程标准、人才培养方案、监督评价机制等,学校和企业实现合作深度融合。 该模式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随动产业需求,课程内容随动职业标准,教学过程随动生产过程,毕业证书随动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随动终身学习,为企业精准高效培养出亟须人才。
  2.4 职教集团模式
  职教集团是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组织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而组织的教育团体,是近年来我国加快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要模式。职教集团的组成主体包括政府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职业院校、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六类。通过组建职教集团,不同主体可以充分发挥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组建形式的区别,职教集团可分为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面向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教集团。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由行业组织牵头组建的行业型职教集团。跨区域或跨行业的复合型职教集团。以招生就业、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为合作内容的特色型职教集团和涉外型职教集团等。
  2.5 共建实训基地模式
  学校和企业在校内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该模式下,学校投入场地并负责实训基地职场环境建设和采购一定数量的设备。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新款实训设备,或投入部分新款实训设备和经费,双方合作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共同完成实践教学环节的授课,培养出的学生毕业后能够直接上岗使用企业新款生产设备,实现教学与就业的无缝对接。
  2.6 共建二级学院模式
  学校和企业在校内合作共建二级专业学院,该模式下,学校根据企业文化要求,设计并装修与企业文化环境一致的教学环境,企业投入一定数量的教学实训设备并派驻一支教育教学团队常驻学校。企业负责新建专业学院的招生策划与宣传,并按比例提取学生的学费。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工程师混编管理团队及教学团队,共同管理学院的常规运行工作,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及课程设计,共同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学校教师重点负责常规课程授课,企业团队重点负责实践课程授课,实现校企双主体校内育人。
  3 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面临的困境
  3.1 管理机构不健全
  高职院校存在没有单独设立产教融合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现象。国内多数高职院校没有设立学校层面的产教融合管理委员会,产教融合管理工作由教务处或科技处代管,而教务处与科技处常规管理业务繁重,产教融合管理工作成为上述部门的辅助业务。也有部分高职院校单独成立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管理机构,但因机构与二级学院平级,且非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核心部门,统筹协调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的号召力不足。
  3.2 人才培养定位不精准
  高职院校的产教融合工作存在模式创新多但落地不实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不能完全与校企合作专业相匹配。人才培养方案通常由专业负责人组织团队共同制订,学校的教务部门在审核二级学院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时,不能全面把控方案是否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规格与需求相适应及教师课程设计中是否将专业特色与地方经济特色融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监督机制尚不健全。   3.3 部分专业教师队伍紧缺
  高职院校在深化产教融合的过程中,要求专业设置必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而动态的专业调整,使得相关专业教师面临着引进和去留问题。高职院校编制总量由所在地方的人社部门根据学生的比例设定,其编制总数的突破面临诸多障碍,被调整专业的教师如何安排以及如何突破编制限额引进紧缺专业教师,成为高职院校推进产教融合育人的难题之一。
  3.4 教学工作量制度不完善
  产教融合的本质是教育教学活动与企业生产活动的融合。参与产教融合教學的教师需要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手段,课程体系中关于实践教学的课时量相对较多,在产教融合课程教学上投入的工作量较常规课程而言比例较高。据了解,现有高职院校对于教学工作量的分类管理,仅体现在双语教学课程。现有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制度不能够调动教师参与产教融合授课的积极性。
  3.5 教科研绩效制度制约
  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离不开教研和应用性科研的支持。教科研绩效考核制度导向影响着教师参加产教融合育人的动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企业、学校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问题开展创新研究,强化应用研究是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合作内容之一。当前多数高职院校的科研绩效考核制度都没有突出应用性科研的导向。在科研成果的绩效奖励上,仍是偏向高级别论文发表和高级别纵向项目的奖励,教师承接校企合作项目的工作量得不到应有的绩效体现。
  3.6 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不融通
  企业作为产教融合实施的双主体之一,自身具有市场经济属性,其参与育人的目的主要在于培养出能够为企业经济创造绩效和业绩的员工。学校是事业单位,具有教育公益性的属性,其育人的目的是培养出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育人和企业用人在文化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学生存在工匠精神欠缺、协作精神和能力不足、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不相适应等现象。
  4 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建议与对策
  4.1 设置独立的产教融合管理机构
  将产教融合育人工作提升为重中之重任务之一,在学校层面设置产教融合领导委员会,由校领导担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委员,统筹领导制订产教融合工作的发展规划。独立设置产教融合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制定学校产教融合相关管理办法。围绕技术技能型培养目标,统筹学校现有资源,开拓与行业企业的交流渠道,深度融入产业需求侧,系统组织实施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对接产教融合中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创新创业等工作,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模式创新与合作项目监督考核评价。
  4.2 跨界论证人才培养方案
  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顶层设计时,应引导职业核心能力与专业课程体系及常规教学互融贯通。一方面,学校教务部门严格把控人才培养方案质量,要求各专业在启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之前,深入行业企业,充分了解行业企业对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求,校企混编团队,契合行业发展对于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科学论证人才培养方案;另一方面,产教融合培养人才需要加强实践课程学分结构实行分类设置,校企合作专业或班级实行区别于常规班级的学分结构,提高实践课程比例。学分设置新增多类型选项,如参与完成校企研发小项目、企业车间管理相关的专利申请方案、获得目录认定中的专业技能证书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加大课程体系改革力度,开发基于产教融合的课程体系是产教融合培养人才的重要环节之一。深入合作企业,充分了解适应企业岗位的人才结构需求与岗位能力要求,确定人才培养教学目标和课程设置结构,开发出与企业用人需求相匹配的课程体系。
  4.3 打造校企混编教师团队
  高职院校应出台相关政策,解决产教融合教师队伍紧缺的问题。一方面设置专项培训经费,给予因梳理专业而转专业教学的教师在继续培训上的政策支持,新建专业采用柔性引进人才、引入企业教学团队等方式混编团队,打造出一批素质高、懂理论、精应用、善实践的双师型教师团队,在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另一方面完善教师参与产教融合育人的规定和政策,加大专业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产教融合育人水平。教师承担产教融合实践育人工作与常规育人工作实行分类核算,加权计算教学工作量,并将校企合作服务工作指标纳入年度教科研考核办法,按照为企业服务贡献能力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4.4 完善教师评价指标
  进一步加大对教师参与产教融合工作的激励与扶持力度,在与教师切实利益相关的文件中体现或提高该项工作的价值体现。一是实行教学工作量分类核算。以标准学时为计算单位,对于参加产教融合项目教学的教师,根据人才培养的培养周期,给予一定范围的加权计算。二是在学校教科研绩效考核办法新增产教融合绩效考核及奖励指标,根据产教融合项目年度考核等次,给予项目团队教科研工作量,由团队进行分配。三是在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条件中,将教师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纳入必备条件之一,并增加横向项目与纵向项目贯通的条款,鼓励教师参与产教融合工作。
  4.5 构建产教融合评价机制
  产教融合育人工作已成为高职教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多数高职院校存在合作育人过程监督不力和考核评价缺失的现象。为了使产教融入育人工作高效可持续发展,需要根据产教融合的具体模式,分类设置项目论证、过程监督、总结评价的具体流程,并引入第三方企业评价机制,通过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评价。实现学生专业知识结构、创新实践能力与企业需求“无缝衔接”。
  4.6 校园文化与产业文化贯通互融
  校园文化与产业文化在社会属性、目标导向、价值理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高职教育是基于产业发展的教育,其人才培养根本目的是培养出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将校园文化与产业文化贯通,能够更好地促进两者之间的渗透与融合。高职院校应秉承“开放办学”的理念,在汲取产业优秀文化的同时保持学校文化的开放性、包容性,通过探索共建产业学院的实施路径,在育人环节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岗位人才标准融合。通过产业精神与教学楼命名相糅合的方式,实现工匠精神与企业文化的融合。通过共建实训基地的方式,实现实践文化与职场文化的融合。
  参考文献:
  [1]马树超,郭文富.高职教育深化产教融合的经验、问题与对策[J].中国高教研究,2018(4):58-61.
  [2]孙善学.产教融合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点[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34):90-94.
  [3]王丹中,赵佩华.产教融合视阈下高职院校协同育人机制探索[J].中国高等教育,2014(21):47-49.
  [作者简介]宣慧(1983—),女,江苏大丰人,副研究员,研究方向:高校管理、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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