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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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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文章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发展中遇到的现实困境,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产教融合发展的路径及对策,高职院校应积极探索体制机制的创新,人才培养链主动对接产业链发展,构建专业办学动态调整机制,改革以往校企松散式合作模式,创新产教深度融合办学体制,建立牢固的产教深度融合平台,明确合作主体间的“权、责、利”,构建以“利益契合”为纽带的治理结构和产教深度融合运行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提升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成效。
  【关键词】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利益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9)05-0204-04
  1 绪论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的相匹配、相适应,主动服务产业、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是高等职业教育核心的功能与价值。产教深度融合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我们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理解产教深度融合的内涵。在宏观层面,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与区域经济的产业整体发展规划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在微观层面,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要与企业的岗位需求、职业能力标准、生产过程相互衔接。近两年来,虽然从国家到各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产教融合发展的宏观政策及意见,高职院校也已逐渐认识到产教深度融合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也做了大量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如何深化产教融合,实现高职院校内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等与企业产品生产、提供社会服务等活动融为一体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俨然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
  2 产教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不相适应
   当前,大部分高职院校不顾自身办学资源和条件,不研究区域经济社会产业发展需求,不实际调研企业人才需求,热衷于追逐热点,追求规模和数量,专业设置带有盲目性,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发展脱节,关联度不高。一方面,传统的办学模式根深蒂固,大部分专业在课程设置、办学模式和师资力量上已不能适应产教深度融合发展需求,专业集群不足,缺乏行业特色,对行业动态发展的研究存在缺失,学校不愿意脱离原有的“舒适区”进入专业改革的“阵痛区”,依靠自身的惯性力量调整难度大,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导致人才培养质量不高,专业对口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不高,人才培养与产业人才需求出现脱节,造成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不相匹配。另一方面,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的转型升级,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出现新的变化,即使高职院校在初期对市场人才需求做了正确的预测,开设了相应的专业和课程,培养对口人才,但是传统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系统性特征,而技术升级迭代和产业转型发展使得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快,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仍然难以适应产业需求侧的发展。因此,高职教育产教融合需要政府、学校、行业协会、行业、企业之间建立有效的产教融合沟通机制,构建动态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引导高职院校调整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方向,使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相适应。
  2.2 合作机制不健全,合作关系不紧密,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
   盡管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专门为深化产教融合出台了若干政策,也充分认识到产教深度融合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是作为产教融合的主体企业的参与度不够,缺乏“产”的融入,实际运行流于形式,停留在表面,无法持续,大部分的产教融合仅停留在“在校培养、在企实习”的简单层面,没有真正实现“产教融合”。行业企业缺乏积极性的原因是多重复杂的,下面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企业对产教深度融合对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作为产业的主体,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的经济活动体,企业更关注短期内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内无法获取收益,无形增加了企业的资源和时间成本,企业参与培养的人才是否能给自己带来长远的效益无法估计,与企业追求的目标背道而驰。大部分企业认为,人才培养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是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因此不愿意付出额外的成本参与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更愿意从市场上招聘合适的人才。
   其次,企业对目前高职院校所培养人才的技能认可度不高。企业在进行人才招聘时十分重视人才所掌握的技能与岗位匹配的程度,以减少再次培养的成本。而当前,由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过程较为封闭,校内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与企业的产品生产和提供的社会服务需求脱节,缺少企业参与学生的培养和考核,缺乏企业参与设计和开发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针对性的项目,导致所培养的学生理论知识较弱,实践能力也不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差,企业对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的技能不信任,难以满足企业岗位的需求。
   最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合作机制的缺失。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部门,有责任建立一套能够有效推进政府、学校、行业协会、企业之间协作培养人才的机制,产教融合是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协作的综合性工程。而目前产教主体之间缺乏牢固、黏合性高的组织平台作为合作阵地,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关系松散、随机性大、可持续性不强,很可能会因为某些突发事件使合作关系破裂,没有修复机制,校企双方也没有高度重视产教融合运行机制的构建,导致实施过程困难重重,最后流于形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2.3 合作主体间权责利不对等,缺乏利益均衡保障机制
   国内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发展起步较晚,在理论和制度保障层面已滞后于产教深度融合实践所面临的需求,虽然已出台相关文件,但这些文件的具体性、明确性和全面性不够,没有明确各利益主体间的“权、责、利”,缺乏基于契约约束的利益均衡保障机制,实际层面缺乏可操作性。    产教深度融合涉及高职院校、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等多元主体,各主体的权利、职责、目标追求、育人理念都不尽相同,都以自己的价值取向与行动作为出发点,没有将合作各方摆在平等的位置,在合作过程中无法做到求同存异,实现多方共赢的诉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合作主体的“权、责、利”不清晰、利益诉求不对等,进而引发合作关系中权利争夺、责任推卸、自己利益唯大等不良行为,导致矛盾纠缠不清,合作育人无法进行或敷衍了事,产教深度融合可持续性差,产教融合的主体间凝聚力不足,企业和具体实施的教学部门陷入被动和无所适从的状态,等等。要解决上述问题,这就需要合作主体之间以契约的形式将合作中“权、责、利”明晰列出,双方尊重契约精神,按契约行事。
  3 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路径及对策
   由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高职院校作为办学主体,需要对区域产业整体发展规划和具体行业企业的岗位人才需求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根据产业需求侧调整高职院校人才供给侧的培养目标和方向。同时,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过程要与企业的岗位需求、职业能力标准、生产过程相互衔接,健全高职院校自身专业办学的动态调整机制,使高职院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产业的整体发展规划相匹配。
   其次,要从根本上厘清产教融合中政府、高职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利益主体的“权、责、利”,兼顾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构建完善的区域高职教育产教深度融合运行机制,实现多方主体间利益的共赢,促进产教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和持续发展。
  3.1 人才培养链主动对接产业链发展,建立专业办学动态调整机制
   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现有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所培养的人才难以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这要求高职院校办学要面向市场,主动服务区域产业的调整与发展,通过“校协企”等产教融合组织平台,更加深入地了解产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情况,职业岗位对人才技能水平的要求。在市场的宏观调控下,不断适应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建立专业办学动态调整机制,专业设置与改革紧跟产业结构调整、课程改革紧随产业技术进步,通过不断调整内部人才培养要素,如优化专业设置、完善课程体系及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等,保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
  3.1.1 根据产业发展,优化专业设置
   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必然会导致对人才类型和层次的需求发生变化,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的目的之一就是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的匹配度,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建立专业办学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和调整其专业设置。首先,要求高职院校根据区域相关产业的发展及产教融合合作企业、行业协会等对人才的需求类型设置专业。其次,专业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相关产业的职业岗位群的发展和需求情况。最后,专业的设置、调整与优化要避免专业设置的面过窄,尽量考虑专业的宽口径设置,加强高职院校的专业适应性。
  3.1.2 根据职业标准,完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是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的目的之一是要实现专业课程体系与职业标准的有效对接。因此,高职院校需要根据企业职业标准,构建高职院校的专业课程体系,专业课程内容要与职业能力标准匹配。首先,高职院校专业要以就业为导向,根据相关专业对应企业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课程体系。其次,要根据企业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标准设置专业课程内容,同时需保证课程内容具有一定的先行性特征。再次,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学过程要与企业岗位的工作过程相结合,提高实践教学的比例。最后,高职院校要及时调整和更新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针对性。
  3.1.3 根据市场需求,提高办学灵活性
   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的目的之一是要实现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方法的转变。要根据市场需求,借助产教融合办学模式,改革现有教学模式,加强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等实操性强的教学方法的应用,使高职院校内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等与企业产品生产、提供社会服务等活动融为一体,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要由校内教师和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共同参与教学过程。此外,要定期安排学生到校内或校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实训,让学生可以接触到真实的生产环境。
  3.2 构建有效的产教深度融合运行机制
   构建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的有效运行机制,高职院校需要积极探索体制机制的创新,在发挥校区空间资源和区位优势的同时,以契约方式保障产教融合校企双方权益,探索基于校内外产教园区的实践教学管理改革,构建以“利益契合”为纽带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传统“管理”向教学“治理”的转变。
  3.2.1 建立牢固的产教深度融合平台,创新办学体制机制
   高职院校要整合汇聚行业协会、企业、兄弟院校、政府等优质资源,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办学联盟理事会、职业教育集团、职教联盟等新型办学模式,同时发挥自身的强势专业群、人才资源汇聚和地域空间的优势,摒弃传统的合作关系松散、随机性大、可持续性不强校企合作形式,与行业协会、企业、政府机构共建科技产业园区、产教园区、创业园区,服务育人与服务企业并重,通过构建园区,形成牢固、黏合性强的产教深度融合平台阵地。
  3.2.2 构建有效运行机制,保障产教深度融合有效运转
   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政校企合作,盤活校区的资源,共建科技产业园区、产教园区、创业园区,引企入校,以契约方式构建产教融合运行模式,实现高职院校内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等与企业产品生产、提供社会服务等活动融为一体的高质量人才培养模式。在园区运营过程中,围绕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持续提升这一核心,构建有效的运行机制,保障产教深度融合有效运转,搭建实训与创新创业、教师成长与提升及企业发展的校企共赢发展平台。    制定阶梯级的入园运行机制。在园区初期运营阶段,通过附带条件设置入园门槛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与高职院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群发展规划相符合的优质企业进入园区,带动相关企业进入园区,形成一定的产业聚集,共建校企协同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在短期内提升园区的经营规模、效益和社会效应。当园区运营上正轨后,根据区域产业升级转型发展和学校优势专业群发展的需要,通过提高进入园区的门槛,不断优化进入园区企业的结构,为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资源配置契约约束机制。对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专门的实习实训场所、实训设备及必要的耗材、学生所需的实习实训工位和教师挂职锻炼的岗位,企业方引入项目,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带动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校企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共建科技创新团队,共同申报纵横向课题,解决企业技术难题,申报相关知识产权,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等。园区内校企双方的上述行为通过契约的方式加以约束,以确保学生生产性实训及教师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
   制定入园企业淘汰退出机制。坚持引入与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优势专业集群相吻合的产业入园,依据人才培养链对接产业链原则,通过淘汰退出机制淘汰一批与高职院校自身专业群发展定位不符合的企业。要求进入园区的企业必须为学生提供职业能力训练岗位,安排行业专家指导教师教学和进行专业课程设置。对已进入园区的合作企业,当企业的业务发生变化并与学校自身专业群发展定位不符,不能满足学生实习实训要求时,对相关企业要坚持实施淘汰退出机制。
   制定学生技能训练递进机制。与进入园区的企业共同制定学生技能等级。根据企业岗位的职业能力等级,将能力等级层次分成若干个递进等级,对学生进行递进式的分类训练和激励。结合实训计划安排,分阶段、分层次、递进式地持续提升学生的工作技能,并颁发给学生技能等级证书。
   制定产教融合评价考核机制。每年对进入园区的企业所提供的实习实训岗位的技能训练成效、课程建设成效、创新创业成效、校企共同申报横纵向课题、协同创新中心相关知识产权产出、科技成果转化等产教融合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制定产教融合相关利益主体激励机制。高职院校应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产教融合方面做出成效的院系、专业、企业、行业协会、教师等相关利益主体,发挥相关利益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提升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成效。同时,对在产教融合方面做出成效的入园企业,通过一事一议制定专门的优惠政策,在项目申报、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4 结语
   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能力是高等职业教育核心的功能与价值,要实现这一核心功能与价值必须依靠高职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而产教深度融合正是实现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由于国内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起步较晚,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不相适应,合作机制不健全,合作关系不紧密,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合作主体间“權、责、利”不对等,以及缺乏利益均衡保障机制等。本文提出了深化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的路径及对策,为区域内高职院校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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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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