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新能源时代渐行渐近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生物能源发展最终要靠市场,要靠提高产业竞争力来扩大在能源市场的份额。虽然财政在初期会对发展生物能源给予一定支持,但决不能让定点企业躺在国家怀中,一味依赖国家的补贴。所以,设计财政补贴政策,要有利于鼓励企业提高效率。
  2006年,在经济领域中最受关注的恐怕就是能源战。对能源的争夺有愈演愈烈之势。世界各国都在寻找支撑经济发展的新支点――生物质产业(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一个崭新的产业呼之即出。
  对于正在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解决能源问题显得更为紧迫。通过财税杠杆打造生物质产业成为政府的首要选择。2006年,财政部出台了推动生物质产业提速的财税扶持政策,风电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也随后发布。对太阳能、浅层地能建筑应用政策支持已经启动。学界评价,财政助推器正在“撬开新能源时代的闸门”。
  然而,支持新能源发展亦非财政在能源、环保方面构想的全部。事实上,财政部正在渐次推进三大战略构想,期待从根本上破解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困局。围绕上述政策和战略构想,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阐述要点。
  
  发展生物质产业时不我待
  
  石油的短缺不时挑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神经,在此情景下,发展生物能源已被提上日程。
  “我们认为,发展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化工已经很紧迫,可以讲时不我待,财税政策在其中至关重要。2006年初,财政部上报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国石油替代能源的政策建议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为积极推进发展替代能源工作,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财政部重点研究了可以替代石油的生物质能、煤制油,以及发展潜力大、近阶段可以实现较大规模常规化石能源替代的风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成了具体的支持发展思路。”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谈到。
  他进一步解释,我们认为生物质能前景广阔。而且可替代最紧缺的石油,是今后发展的最重要方向之一。在我们看来,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的好处是多方面的。除了实现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保证国家能源安全、经济安全外,生物质能产业也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自去年以来,我国玉米价格出现上升,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以燃料乙醇为代表的玉米深加工业的发展增加了玉米消费,拉动了玉米价格上涨。而且,发展生物质能源,能变废为宝,将秸杆、农林废弃物充分利用起来。目前秸杆发电项目地区,秸杆价格已有了明显上涨。同时,生物能源的引入能有效降低污染。燃料乙醇试点地区的试验结果显示,与使用普通汽油相比,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后,一氧化碳的排放可降低7%,碳氢化合物可降低48%。美国检测结论是,生物柴油无毒,能生物降解。添加20%的生物柴油,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70%,降低90%空气毒性。生物塑料能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因此,开发和使用生物质能源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符合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财税扶持不撒“胡椒面”
  
  发展生物能源是一个国家的战略选择,这个战略的扶持力度与可行性对生物能源的发展至关重要。
  “近半年来,我们投入了很大的力量来了解掌握在我国发展生物能源的技术、资源、经济性等基本情况,因为只有搞清楚这些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财税政策。为此。我们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有关专家、企业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与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对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的财税扶持意见。包括生物能源在内的新能源的发展最终要靠市场。因此,我们制定的财税政策特别突出强调了‘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也就是说要着力创建遵循市场法则的财税政策保障机制,政府重在为生物能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谈到。
  围绕建立起成本分摊、风险分担、研发投入机制的总体思路,针对目前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存在的障碍,国家财税政策将从四个方面予以扶持:一是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实施弹性亏损补贴;二是原料基地补助;三是示范补助;四是税收优惠。
  “这项政策实际上体现了”风险分担与成本分摊机制“的要求,也是整个财税政策的核心环节。具体来讲,就是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计算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考虑适当利润后,确定盈亏平衡点(或补贴点),当生物质能产品销售结算价格高于平衡点时,企业应当建立风险基金,国家不予补贴;当销售结算价低于平衡点时,先由企业用风险基金以盈补亏,如果油价长期低位运行,将启动弹性亏损补贴机制。
  在具体操作上,我们考虑盈亏平衡点应相对稳定,这样可以给企业一个稳定预期;但这个点也并非一成不变,将根据技术进步与原料成本变动情况在年度间进行适当调整。”他进一步解释到。
  新的政策一旦落实,问题也紧随而来。对此,朱志刚指出。随着我国发展生物质能源时机逐步成熟,国内企业和地方的热情高涨。这是件好事,但也出现了一些不良苗头,一窝风、大干快上,不分析资源状况、不分析技术经济可行性、不考虑市场风险。
  不加控制、盲目发展生物质能源是很危险的。一是破坏生物质资源,能源作物种植还有可能与粮食争地,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二是燃料乙醇、生物柴油要进入运输燃料系统,如产品质量不过关,可能会造成行车安全问题,影响整个产业健康发展;三是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过程实际上是化工生产过程,如处理不好,环保投入不够,很有可能在生产过程造成环境污染。以上三个方面决定了必须稳步推进生物质能源发展。从财政来讲,将合理限定支持对象、控制支持范围、把握支持力度,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五”期间,由国家确定的四家生物燃料乙醇企业享受了国家财税优惠政策。今后将适当扩大支持范围与增加支持对象。
  选择支持对象将坚持以下三点:一是重点支持直接替代石油的生物能源及生物化工产业,包括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二是坚持公平竞争。由专家对相关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资产财务状况等进行论证与评审。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效率高、补贴少的企业作为支持对象。三是集中资金支持少量的优势企业,不撒“胡椒面”,抓出实效。
  近期,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待有关办法下发后,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支持。对入选的定点企业,将实施上述四项财税支持政策。
  具体来讲,一是通过招标来选择定点企业,谁的技术好、成本低、效率高、补贴少就选择谁作为定点企业。在这个问题上,各类企业一起公平竞争,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二是要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制定具体补贴办法。使先进者得益、落后者受罚。目前国家对四家燃料乙醇定点企业的补贴水平已比期初有了大幅度下降,以促使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效率。提高产业竞争力。
  
  生物质能源绝不与粮争地
  
  发展生物能源势必与粮争地,对此朱志刚明确表示粮食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朱志刚强调指出,发展生物质能源,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处理好与粮食安全的关系。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一定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稳步推进。当粮食出现阶段性供过于求时,国家有计划地拿出一部分粮食加工转化为生物能源,将有助于平衡粮食供求,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有关统计,我国每年有秸杆等农林废弃物6亿吨可以利用,还有近20亿亩的宜农、宜林荒山荒地可用来发展能源农业和能源林业,非粮生物资源开发潜力丰富。而且,根据企业的一些实践经验,荒山荒地经过改良后。可用来种植粮食,如在山地、荒坡种植文冠果等乔木后,还可在林间种植大豆等杂粮,这实际上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更加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因此,在我国有条件实现生物能源与粮食的“双赢”。
  此外,朱志刚还指出,关键是要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政策体系。今后将建立粮食影响因素评价制度,对生物能源项目消耗粮食、占用土地情况进行专项评审,充分论证与考虑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对以粮食为原料生产生物能源,国家实行严格的计划控制。只有按国家计划生产才能享受财税扶持政策。对以甜高梁等非粮农林作物为原料生产生物能源,必须配套建设原料基地。
  今后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企业不能只建工厂,要有自己的原料基地,大力推行“公司+农户”的方式,要将具备原料基地作为行业准入、享受国家财税扶持政策的必要条件。原料基地建设要开发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能占用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有关部门将严格考核原料基地建设情况及规模,作为财政补贴预算依据。另外,考虑到建立能源作物原料基地,一次性投入较大,需要整理土地,投入种苗费,北方地区还要开挖水渠等等,国家将支持原料基地建设。
  目前,中央财政已有一些资金渠道支持开发利用荒山荒地,如土地整理项目、农业开发项目、林业生态项目等。对生物能源原料基地建设的支持,首先要整合利用这些支持渠道,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另外,将视情况对龙头企业给予补助。我们把以上措施都融入了《意见》中,真正做到能源作物不与粮争地。
  (三 闻)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3578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