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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摩擦日益加剧环境下外贸企业的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 征

  一、贸易摩擦的特点
  (一)贸易摩擦中反补贴占较大的比例
  截至2009年,我国受到国外反补贴调查22起,其中加拿大7起,美国13起,澳大利亚和南非各1起。2008年,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相继对我国产品提出反补贴调查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是首次对我国产品发起反补贴、反倾销调查。
  (二)贸易顺差也是引起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之一
  截至2009年末,我国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23992亿美元,同比增长23.28%。2009年全年国家外汇储备共增加4531亿美元。外汇储备的主要来源就是贸易顺差。而我国的贸易顺差意味着别国的贸易赤字和外债增加,意味着某些行业的工作岗位数量减少,所以长期的贸易盈余是诱发我国与其他国家贸易战频繁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中国已连续12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
  我国之所以被外国频繁实行反倾销调查的原因有:外国的贸易保护壁垒、政治因素和我国外贸企业的无序竞争、企业没有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等有关。外国的贸易保护壁垒主要是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相关行业和就业岗位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我国外贸企业在出口时往往出现无序竞争、盲目扩大产能,造成对某一国的出口激增,导致被反倾销调查;另外我国的企业在被反倾销立案时,考虑到应诉的成本过高,往往不愿去立案国积极应诉,使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逐渐降低;政治因素主要是主要的发达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也是造成中国被反倾销调查和被实行反倾销措施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产品结构发生重大的转变也是造成贸易摩擦的原因
  自1990年以来,虽然我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在减少,但比例却呈现增长的趋势,这与我国对外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关。从最初的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原材料、半成品、鞋类产品、织物为主,逐渐发展为以机电产品、高附加值的钢铁产品、航空航天设备、SDH光传输设备、货物扫描系统等高技术含量的产品结构占据主导地位,这种贸易结构的改变必然与某些国家相关行业的市场产生重叠,减少某些国家的市场占有份额,这也直接造成利益冲突者的类型和国家增多。这也是近些年中国外贸企业频频出现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隐性贸易摩擦有后来居上之势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贸易摩擦的形式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发达国家正在越来越多的使用一些强调一种社会责任感、更具隐蔽性的方式来发起国际贸易摩擦,比如技术性贸易壁垒,使我国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合理性、隐蔽性、歧视性和动态多变性。近几年来,成为各个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保护国内企业和市场,争夺国际市场份额的有力举措,对我国这种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的国家造成严重影响,如造成国内就业压力升高、在发达国家的份额降低等。
  (六)贸易摩擦的主体发生了改变
  对我国发起反倾销的国家原以美国、日本、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为主,演变为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如:印度、阿根廷、越南、土耳其、南非、墨西哥、秘鲁和巴西最突出。
  二、外贸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措施
  《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有三大原则:一是非歧视性原则,会员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进行贸易时,要享有最惠国待遇,投资的国民待遇;二是市场开放和市场准入原则,不能够设置贸易壁垒;三是公平贸易的原则。《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无论国家大小,世界贸易组织授予它使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这三大手段的权利,这是贸易保护主义合法的法律手段。我国外贸企业应该学会在遵循世界经济规则的前提下,学会运用相关规则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加快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需要不断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提高,增加相关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将产品价格合理提高,这样可以避免给人低价倾销的印象,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反倾销的麻烦。另外中国的外贸企业还要加强团结,以相关行业协会为龙头形成合力联合对外,不要内部恶性竞争。另外,企业要通过不断进行创新尤其是原创性创新来提高自身竞争力,并借此来扩大自己的市场和占有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要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干预,特别是一些竞争性的行业,让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成长、壮大,这些都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加强企业对国际市场的了解,提高外贸企业的应诉能力,可有效的减少国外的反倾销诉讼。
  (二)外贸企业应变被动为主动,在贸易摩擦中做大做强
  贸易摩擦使得竞争力弱、创新能力不足的小企业、落后行业被淘汰,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贸易摩擦使得大企业扩大了市场份额和空间,提高了竞争力,缩小了与外国相关企业的差距,在这一过程中锻炼了企业,争取成为行业的领头羊。
  (三)外贸企业应学会运用世界贸易规则,积极应对贸易摩擦,保护自己的利益
  外贸企业应该有长远的发展规划,了解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拥有的权利,掌握各国反倾销的规则及相关法律政策做到防范于未然;当遇到国外的反倾销指控,企业不应退缩,要积极应对,主动起诉和应诉,捍卫自己的既得利益进行合理抗争。如果遇到外国对我国某一产品集体进行反倾销调查时,要采取合理的“集体动作”,目的有两个:一是提高合力;二是减少诉讼成本,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可喜的是,我国外贸企业已经开始积极应诉,如2009年澳大利亚正式终止对浙江金洲管道空心钢管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桩历时5年的“双反”调查案最终划上句号,金洲管道在澳大利亚“双反”调查案中赢得了零税率,为企业的出口和市场占有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企业应建立良好的公关渠道和公共关系
  一个企业做大做强,在某种程度上形象比产品更为重要,和谐的公共关系及有效的公关渠道,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进而扩展市场的份额和占有率。一个企业需要以高品质、高档次、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为依托,辅之以完善的产品的售后服务才能在消费者心里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外贸企业还应该熟悉国际市场营销环境及营销规则,自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并将企业文化本地化,积极参加各项慈善和公益活动,这也有助于减少贸易摩擦。
  (李征,1974年生,湖南邵阳职院财经贸易系国际贸易教研室主任、湖南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当前贸易磨擦的分析和化解、绿色贸易壁垒、我国外贸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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