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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障碍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向安强

  [摘 要] 本文认为“科教兴村”计划的实施促进了农村科技推广事业的发展;并就新形势下农村科技推广的障碍因素展开了分 析,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破解农村科技推广难题、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的对策。
  [关键词] 科教兴村;农村科技推广;障碍;对策
  [中图分类号] F12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6)10-0121-03
  [基金项目] 广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编号:2004B710203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向安强,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科技史、科技与社会。
   (广东 广州 510642)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到村实际是推广运用和转化成果的问题,是充分发挥国家、协会和企业等多元推广服务组织,促进先进成果和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表明,我国政府的农业科研投资强度只有0.23,仅相当于国际上最贫困的30个国家政府农业科研投资强度简单平均数的1/3,而技术推广投资强度也才相当于国际上低收入国家上世纪80年代的平均水平。科技成果推广对农村社会经济的推动具有重要作用。
  
  一、新形势下农村科技推广障碍因素
  
  1.因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不健全而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不稳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表现在:农业科技推广行政倾向性强,推广机构单一,科研机构与推广机构双轨运行,推广经费严重不足,不利于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科技普及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各级政府的预算中虽然有了一定数目的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经费,但很大程度并没有落实到农业科技推广中去,而是流向了有更高的资金回报率的地区和部门,农业技术普及资金真正用于农业技术提高的部分越来越少。
  2.农业科技人员的研究(农业科技成果)与农民(技术吸收转化能力差)实际需求的错位。农业科技成果与农业、农村实际需求错位,农民对科技成果需求不迫切,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市场化观念亟待提高。一方面由于科研创新管理体制与激励机制不合理等原因,科研人员没有深入农村,缺乏生产部门和农民实际需求的信息,造成科研成果的理论性、学术性强,而实际的适宜性及效益性差,甚至研究的成果与市场没有接轨,没有推广价值。另一方面农村、农民囿于在农村、农业的范围内,缺乏与城市、工业的联系,缺乏与科研院所及科研人员的沟通。相当一批农民还没有意识到“科技兴农”和“科技兴村”的威力。许多困惑农民的问题,本来很好解决,但是由于不能理解科技意义或守旧观念,导致专家和农民很难沟通。一些专家指出,农民科技意识的缺乏比科技知识本身的缺乏更让人心焦。
  3.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资源缺乏协调整合与优势综合。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资源丰富,但整合能力和综合优势尚未发挥。我国目前有省市县农业科技推广和各级各类农业科教单位,是近代农业科教的发源地,技术力量雄厚。他们尽管不断地开展送科技下乡,开设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开展农民增收科技行动计划,提供技术职业培训及市场信息服务,宣传和新闻媒体等单位在“科教兴农”知识传播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所有这些成功都面临着政府职能改革,经费仅靠项目支撑,公益性服务很大程度上靠热心人参与等困惑,难以做到有机统一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持续的、动态的、公益性的、社会共享的科技推广服务。各种资源在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中的定位不清楚,任务不明确,长期经费无保障,再加上各单位自身改革发展的要求,要承担更重要任务的能力明显不足。在基层,乡镇农业科技推广的公益性功能因乡镇站办公条件、推广设施不足难以发挥功能。在“稳定公益性,放开经营性”改革实施中,大部分乡镇站原有房屋、经营设施条件已出售,转租给分流人员,有的地方连最简单的电脑和仪器设备都没有,相当一部分公益性农推人员仍然需要从事副业或第二职业以补充收入的不足。农民反映在需要时难以找到农技人员,长此以往不但现有公益性职能难以发挥,甚至还会走上服务+经营的老路,使当前改革流于形式。
  4.适合国情的长效农技培训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目前对农民的培训基本上还是靠基层干部通过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讲课和个别手把手辅导来实现。专业人员所到之处,纯粹不懂的在看热闹,想听的由于时间仓促听不透彻,这样效果又会大打折扣。大多数农民还是靠天吃饭,一些农民在农业生产上不投入、疏于管理,生产效率低下;虽然很多地区的乡村两级都曾组织过生产改良、科学管理等培训,但对大部分农民效果不大:有的干脆不来听讲,有的听完就完了,也不应用。培训没有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很难形成双赢的互动机制。此外,基层农技推广力量逐年弱化,目前乡镇农技站管理体制不合理,不能适应目前农业科技推广的需要。在机构改革和小城镇建设中,有些地区的农技站几十年积累起来的资产被平调或变卖,资产流失的同时也失去了服务的基本条件,以前的“七站八所”合并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推广站只是一个岗位,乡镇一级的农技人员开展工作还不如以前直接,使农技推广工作受到一定阻碍。可见,建立和完善适合国情的长效农技培训机制,已是当务之急。
  5.农技推广人员难以适应新农村发展的科技需求。在科技推广体系中决定效率的关键是推广人员,在推广过程中对人员知识、素质和敬业精神的要求最为全面。目前,我国在科技推广与经营管理、市场信息传输的结合这一方面,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现有乡镇农技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多样性和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化规模生产的发展,原有的传统农业和生产门类已在逐步与世界接轨。一些发达城市郊区农业已在向都市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和观光农业发展;农业生产门类也在从以粮为纲,以猪为首,向捕鱼摸虾多种经营、特种养殖等全面开花型转化。所需技术五花八门,专业性极强,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新技术的商品化等,这些都对农村科技推广人员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和要求。而现有的乡镇农村科技推广人员大部分仍然是传统农业教育培养和锻炼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知识面和专业技能的局限,也影响到他们公益性服务职能的履行能力。因而出现了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的种稻的不懂高效低毒农药的使用方法、养螃蟹的不懂养虾、兽医难以诊断禽流感、农民谋求新技术难以入门等现象。农技从业人员的老化、文化水平低则更加剧了技术推广的难度。
  
  二、破解农村科技推广难题的对策
  
  1.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确保农技推广机构的稳定。乡镇应该重视新组建的“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加强管理,为他们推广农业科技工作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尽量使农业科技人员不被“挪作他用”。2006年中央1号文件把“加快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为第十二条单独列出,明确提出“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力度。强调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这表明,党中央加快改革农技推广体系的前提是强化公益性职能,关键是保证履行公益性职能的经费,目的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因而保留国家农技推广体系,尤其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不可缺少的。
  2.创新推广理念,探求新的推广方法。全国各地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制方面有一些研究与实践,如南平的“科技特派员”模式,宝鸡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模式等,都取得了很好的经验。从农村现状看,普遍的问题是农民的素质偏低,难以适应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是一个由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科技的进步与发展最终要表现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上来,但这种转化需要一个载体。因此,首先必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坚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大力加强农民的科技教育,以农广校、农函大、职业学校、县委党校、乡镇农民学校、村民文化学校为载体,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进一步加强农民的科技教育工作。

  3.建立农技推广服务创新体系:公益性与经营性分离。按照“稳定公益性、搞活经营性,建设适应市场农业发展要求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总体思路,在对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和经营性机构的性质及职能科学定位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改革创新,实行公益性与经营性分开。例如将现在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一体化运作的农技站,分设为农技站(公益性)和农业综合服务公司(或站)(经营性)两个各自独立的机构。分设后的农技站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垂直管理体制、稳定技术骨干、财政全额拨款、保证基本工作场所与设施、加强改革创新的原则,实行以农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即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技站人事、财务、业务的管理。分设后的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则确定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或者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均可,其人、财、物全部下放到乡镇一级基层全权管理,全面推向市场。
  4.多层次全方位地培训科技推广人员。多层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把提高农技人员的素质作为农业科技推广的突破口。必须重视和加强基层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科技人员提供进修、培训、外出考察等学习机会,不断“充电”,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技术需要。其技术培训应注意几个转变:
  ――由“治标”型向“治本”型转变。首先是以提高农技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为本,让其帮助农民改变认识、改变观念、树立信心、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其次是以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本,让他们引导农民实行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改变过去单一的种植和掠夺式的生产方式;其三是以发展“二高一优”的农业项目为本,让他们引导农民积极引进良种良法,开发低投入高效益的生产项目。
  ――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改变过去培训采用一般性号召、一般性工作、一般性措施的作法。一是要用“捆绑”式的培训,根据各地产业规模的需要将几个单位、多个部门的培训队伍组织在一起,发挥部门和专业优势,实行优化组合、相互配套,使培训内容更加贴近生产者和经营者需要,以便更好地发挥总体效应。其次是搞“复合”培训,将过去注重产中服务培训,拓展为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培训,既抓眼前的短、平、快,又抓中长期发展,有利于实行分类指导。培训方法由简单的资料、粉笔加黑板,拓展为影视、音像、试验、示范、讲解、释疑相结合,有利于培养受训者对科技知识的消化吸收能力。
  ――由阶段性培训向系统性培训转变。阶段性培训是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采取的权宜之计,是一种短期行为;要使科技文化素质得到提高必须接受较为全面、系统的教育。因此,一要积极倡导农村科技示范户向科技人员拜师学艺,通过二、三年的跟班培训,能够比较全面的掌握专项技术,通过考试成为上等级的农民技术人员;二要积极选送中青年农民参加“农函大”、“农广校”的学习,参加“二农”学习的农民学费建议由县、乡二级财政补贴;三要配合教育系统抓好职业技术教育,选送有丰富经验的科技人员到职校担任教员,并鼓励职校学生接受三年的正规教育后回到农村带头参加农村产业化建设;四要选派有专业基础、有敬业精神、乐于奉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到农业高等院校深造。
  5.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必须认真落实鼓励科技人员的政策措施,对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科技人员给予重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或完善科教兴农的鼓励政策,切实解决农业科研和推广人员在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例如对下农村开展工作的农技术人员要给予一定补贴。科教兴农的业绩应在工作考评中予以肯定,做出较大贡献者应予表彰奖励,提升职务、职称和工资待遇时要优先考虑;农业类院校可积极创造条件,如设置“农业推广人员奖励基金”;在职称评定中要充分注意推广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合理评价标准,进一步鼓励一部分人员安心从事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工作等。
  6.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按照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现代通讯网络的作用。建设统一、有效、向全社会开放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信息传播系统。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电视广播频道、互联网站、专业服务热线电话和各类信息报道,因时因地因需常年提供社会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信息服务。通过直接的面对面互动、网上互动、信件互动等,使农业科研人员更多地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促进农业科研选题更加符合农村的实际需求。农民在需要任何一门现有适用技术时,可以了解农业科研的最新动态及不同科研机构的研究特长,从而寻找自己最适合的互动单位和最需要的新技术,可以随时获取信息帮助及诉求渠道。把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作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会提高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从而提高有限的农业科研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农民有效的互动机制可以首先在较小的范围内(如研究与推广单位与周边社区等)互动,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逐渐扩大到更大范围。
  7.逐步建立农村科技中介组织。农村经济中介组织,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改革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产物,在调节农村生产关系、推进农村产业化进程、提高农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及对接国际市场等诸多方面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因此,在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建立乡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充分发挥其农村科技中介组织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和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自发状态,比较薄弱、亟需引导、规范和培育发展,需逐步建立。
  8.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农业科技推广经费的需求。发展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的多元化投入,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高科技企业、示范园区和专业示范户以及各类科教单位、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的作用。要创造条件,鼓励他们承担任务明确、经费落实的公益性、科教服务工作,提供社会共享的持续动态的技术示范培训及信息发布等任务。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必须建立立足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自身的动力机制。公益性由政府投入,但投入后的效益还得靠人去实现,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积极性的调动和相应的管理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经营性作为市场行为也有政府的规范和导向问题,它的动力机制来自于赢利,但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让经营性农技推广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
  
  参考文献:
  [1]中日农业科学技术交流文献陈列室编.农业科技推广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2.
  [2]郭开源.农业推广工作管理[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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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许毅.三农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4.
  [5]张新民.中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研究(农村篇)[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徐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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