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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术要素市场发展与价格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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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要素市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元素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培育和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完善技术要素价格的形成机制,是加快我国产业技术进步和促进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技术要素市场和技术要素价格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技术要素市场和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萌芽时期(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出现了技术交易的雏形;第二阶段是兴起时期(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初),明确了“技术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阶段是初步形成时期(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我国加入WTO),2000年10月第二届深圳高交会,标志着我国技术要素市场的初步形成;第四阶段是初级发展时期(我国加入WTO后至今),技术贸易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技术要素市场和技术要素价格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要素市场和技术要素价格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技进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日渐增强,我国技术要素市场持续快速发展,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增长,技术要素市场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2004年,全国签订技术合同的成交总金额达1334.36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0.98%,分别比2003年和1998年提高0.05和0.43个百分点(见表1、图1)。
  
  
  2、技术要素市场和技术要素价格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技术要素正逐渐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性要素,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突出:一是技术要素市场对产业技术发展发挥出了重要作用。二是技术要素市场交易的整体技术含量不断提高。1991―2004年,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和各类技术合同平均每份成交金额均呈增长趋势,1991年两项金额分别为4.55万元和23.28万元,2004年已达50.42万元和64.03万元(见表2、表3、图2)。
  
  
  3、技术要素市场和技术要素价格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奠定了重要基础。技术要素市场的发展有效地调动起企业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研究开发新技术的积极性,企业已经占据技术交易买卖双方主体的地位。2004年,企业输出技术交易额所占全国技术交易总额比例由2003年的47%增加到56%;企业购买技术成交金额占全国技术合同总成交金额的75%,比2003年提高2个百分点(见图3、图4)。
  4、技术要素市场和技术要素价格已成为推动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积极开拓技术要素市场,推行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通过不断引入竞争机制,使技术通过市场这一关键环节加快向生产领域的转移,从而加速了我国的科技进步。2004年,全国共有30057项政府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进入技术要素市场,通过技术要素市场转移、转化的比例大幅度增加,比2003年增长了62.17%(见表4)。
  
  
  二、我国技术要素市场与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1、技术要素市场的相关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缺乏明确的定位。虽然目前与技术要素市场相关的政策法规框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缺乏针对规范技术要素市场主体、客体和交易行为以及保障和促进技术要素市场发展的专门政策法规性文件,使得技术要素市场的政策法规在部分层面上缺位,导致全国各地的技术要素市场存在监管不统一、交易行为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从而制约了技术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这几年,虽然国家层面上技术要素市场管理办公室仍存在,但各地技术要素市场管理部门多被精简或者合并,我国技术要素市场监管呈现弱化趋势。
  2、技术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域上分布不平衡。当前发达国家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已经达到80%,而我国只有10%―15%。我国技术成果的商品化率低,技术商品难以满足各类企业的真正需求。2004年进入技术要素市场的农业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为69.12亿元,较2003年减少了15.26%,占总成交额的比例下降到5.2%;西部地区12个省市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只占全国的11.92%;当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前10名的省市中,只有重庆和湖北两省市属于中西部地区,并且仅分别名列第6位和第9位(见图5)。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技术要素市场的缓慢发展,限制了先进适用技术通过市场机制向当地转移扩散的进程,成为制约农民增收和当地科技、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3、技术中介机构的基本功能不完善。作为技术中介机构,它应该具备沟通、评估、协调、组织和经营的功能,但我国的技术经纪机构、技术评估机构等科技中介机构总体不强,研究开发型技术贸易机构发展缓慢,甚至一些技术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均不明确和合理,严重制约了技术要素市场向更高层次发展。相当一部分技术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质量和人员素质偏低,缺乏竞争力。
  4、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健全。技术商品的非物质性特点决定了其价格形成有着特殊性和复杂性,这给技术要素价格的评估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我国目前缺乏专门的评估机构,技术要素的价格评估与知识产权管理分属不同部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分割、价格信号失灵,导致技术要素市场效率低下。同时,由于技术要素市场不成熟,使得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定价不规范。
  
  三、发达国家技术要素市场和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发展的特点

  
  当前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在研究开发、生产、投资、贸易等领域的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发达国家的技术要素市场和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形成了比较有利于技术要素市场发展的政策法律和体制环境。如美、德、日等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律,为技术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稳固坚实的制度基础。这些政策法律包括关于知识产权的法案、反垄断法、破产法、劳工法、资本市场规范法以及研发和技术转让政策等,其中美国的《拜杜法案》、《技术转让商业化法》等法律尤为著名。除法律的保障支持外,各国的科技中介机构由于基本上是非营利机构或小企业性质,因此,能够享受政府针对非营利机构和小企业制定的各种扶持性政策,如税收减免、融资扶持和人才激励政策等。这些政策对处于新兴成长期的科技中介服务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科技中介机构在技术创新与产业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发达国家在创新体系建设中不但重视知识创造机构的作用,而且更强调中介机构在知识转移扩散中的重要作用。以英国为例,为改善产学研联系,英国贸工部1997年发起实施了“法拉第合作伙伴”计划。该计划与其他产学研合作计划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明确要求各产学研联合的“法拉第合作伙伴”组织中,必须有一家科技中介机构参加,由科技中介机构负责协调组织中产学研各方的合作。再比如德国在技术创新方面一直领先于欧洲其他国家,工业发展强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高效率的科技中介机构。
  3、政府在促进技术要素市场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设立技术转让的监管和促进机构;二是直接资助建立科技中介机构和网络;三是政府自身甚至也扮演科技中介的角色。如在美国,凡拥有联邦实验室的政府部门或机构,都设立了技术转让办公室之类的联邦技术转让促进协调单位。按照法律要求,这些部门和机构每年至少将其研究开发预算的0.5%用于支持下属实验室的研究与技术应用办公室的工作,其中以美国农业部最为突出,其研究开发预算的近一半用于农业技术的扩散与推广。
  
  四、推动我国技术要素市场健康发展和完善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完善技术要素市场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在技术要素市场发展中的引导、监督和管理职能。专家建议加快制定我国的《技术要素市场管理条例》,明确政府在技术要素市场中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视力度;为技术要素市场运作和司法运作提供依据,为建立公平、竞争、有序的技术要素市场提供进一步的法律保障,使我国技术要素市场步入法制化建设轨道。进一步促进《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等相关政策在技术要素市场交易中发挥良好的引导作用。
  2、确立企业在技术进步和技术要素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企业成为技术要素市场的主体,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现代科技研发与转化应用规律、市场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全球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进一步促使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联合协作,促进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不断增加科技投入,建设一支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由多学科、多门类技术研究人员组成的技术开发队伍,不断提升技术开发组织和管理水平,努力掌握核心技术,适应市场竞争需求,使我国企业真正成为技术要素市场的主体,切实掌握技术商品交易中的优先权。
  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改善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完善促进技术要素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进一步改革现行绩效评价标准,鼓励科研人员自发地申请专利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改善财政科技投入结构,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应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力度,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技术交易服务相关方面给予税收等政策支持。
  4、继续发展壮大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和组织,加强技术要素市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技术中介机构是促进科技和经济结合的桥梁和纽带。结合区域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壮大适应社会不同层面需要的公益型和营利型共存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和组织。各级、各类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和组织必须紧紧抓住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业化这一主线,借鉴国际技术中介机构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技术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参与国际技术中介服务竞争,大力推进服务社会化。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造就一批懂技术、懂法律、懂管理、懂经营的复合型高素质的技术要素市场和技术中介服务队伍。
  5、加强技术要素价格的宏观调控,建立技术要素价格的形成机制。技术要素价格应该由市场来确定,但是针对目前我国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成熟的局面,政府应加强引导和宏观调控。部分专家建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颁布“技术要素价格管理办法”,明确技术要素价格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办法。实行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调节价,逐渐形成完善的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从而最终主要由市场来决定技术研究开发的方向和回报,用市场机制来配置研究开发力量,在市场中定位研究开发的技术产品价格。
  6、建立公正的技术要素价格评估体系和功能齐全的价格服务网络。通过市场调节形成的资源和要素价格也不一定完全合理。有必要对经评估的技术要素的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并对需要评估的技术成果所有者提供咨询服务与定价指导,以保证技术要素价格能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促进技术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在现代通信技术迅速发展的基础上,建设与世界各地相连的技术要素市场信息网络体系,特别是功能齐全的技术要素价格服务网络,加快信息的传播速度,创造技术要素市场主体平等获取信息的条件,降低技术要素交易成本,有效地提升技术要素市场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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