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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侗族传统小地名命名制度的社会激励价值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闻芳 崔海洋

   摘 要: 地名是人类历史活动的产物,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这些地名是当地居民在从事与生计相关的活动中,不断积累传承下来的宝贵地方性知识。通过黄岗侗族地区小地名的研究发现,当地小地名的命名制度,具有重要的社会文化激励作用。因此,挖掘、利用民族地区的这一宝贵地方性知识,对认识当地公益事业的运行方式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小地名; 公益事业; 社会激励; 地方性知识
  中图分类号: G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3-0142-02
  
   一、引言
   地名是人类历史活动积累下来的产物。地名不仅仅是一个空间范围的称谓,而且在地名背后还隐含着极为丰富的自然与社会信息,使之成为各民族地方性知识的关键组成部分之一,这就使得每条地名都蕴涵极其丰富的文化资源,因为每条地名的产生都与人类的社会实践紧密相连。每条地名所指代的空间范围客观上存在着层次上的分类,其中有的地名如山名、河名、村寨名,一个地名所涵盖的空间范围往往要大到一个平方公里以上,但有的地名则相反,一个地名所指代空间范围则可以小到数百甚至几个平方米的范围。比如稻田,灌溉渠,小桥等等都是如此,这样的地名正是本文要探讨的小地名。大地名隐含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学术界早已熟知,并展开了相应的研究,但对小地名而言,自今尚未引起足够的关注,本文正是针对这一点展开探索性的分析,以便丰富人们对地方性知识的理解,进而探索小地名的命名制度在当代和谐社会建构中的应用可能。
   原始人类在从事采集和狩猎等社会生产劳动时,必须了解周围的自然环境,知晓什么地方可以采到野果、哪个山坳有野兽出没、何处可以取到生活用水等等。要做到这一点他们就必须对这样的狭小空间范围加以命名,小地名也就营运而生。至于人们熟知的大地名反倒是后期的,是社会交往扩大后文化整合派生的产物,正是凭借这样的小地名,原始人类在外出采集狩猎时,才可能区别地理方位、辨认方向,以确保劳动有收获并能够顺利的返回驻地。正是出于生产与生活之需要,小地名才必须产生,并且可以得到稳定的传承。学术界在研究地名时,以往是对大地名的关注较多,而对一个特定社区内的小地名则疏于关注。
   笔者通过对贵州黎平县双江乡黄岗村的调查发现,这一村寨内小地名不胜枚举。这些小地名不仅折射出了黄岗侗族居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认知,而且这些小地名的命名制度不仅赋有丰富的民族文化特色,还隐含着侗族特有的文化激励机制,侗族传统文化激励机制的存在,推动和维护了当地公益事业的顺利运行。即使到了全球化的今天,他的积极作用仍然不容忽视。因此,发掘和传承侗族这一小地名的命名制度,对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黄岗稻田小地名传承现状
   贵州省黎平县双江乡黄岗村是一个边远的侗族山寨,该村的黄岗寨有侗族居民309户,1200多人,承包的稻田1500多亩,森林2.7万余亩,黄岗村的辖镜有41平方余公里。侗族传统生计中的稻鱼鸭共生耕作、林粮兼营、农牧兼营在该村都保存的极为完整。全村共有11个生产小组,而且耕地分布比较分散。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对糯稻种植的稻田进行踏勘后,发现黄岗人所种的每一块田都有自己的专用名称。这些名称的构成极其复杂,有的稻田是以开田的祖公的人名来命名;有的是以稻田所处的生态环境特点来命名;有的稻田是以该稻田适合种植的农作物的名称来命名;有的稻田是以该稻田中发生过的某件重大事件来命名等等。整个黄岗上万个稻田都是这样被逐一地命名了的。黄岗居民中成年男女对该村范围内的稻田名称都了如指掌,不仅能讲出某一稻田发生过哪些历史故事,并对某一稻田的走向、生态背景、供水线路和水温高低、向阳情况都一清二楚。因而提到每一个稻田后,黄岗侗族居民和外界人所能诱发的联想是截然不同的。
   三、黄岗稻田小地名命名方式
   笔者在黎平县黄岗村调查时发现,该村的稻田中以开荒者的名字命名的稻田数不胜数。这里仅以5、7两组的稻田为例,就可以摘编出有如下一些稻田的实例:
   1.“贵公田”(侗语: Yav kgongs Gongl)位于“金狗冲”(侗语:jemh gous)。传说贵公开此田时,由于没挽裤脚,长期跪着堆砌石坎,当田坎砌好,他站起来时裤管都被磨破,脱成了两节。该田现属7组,承包人叫吴老行。田一丘,面积约6分左右。
   2.“亚班”(侗语:Yav Banh )传说为“班”(侗语:Banh)所造,故名“班公田”。位于一个叫“登汪”(侗语:Daems Waengk)的山坳里。现属5组,承包人名叫吴老替。田3丘,面积约1.5亩。
   3.“亚磅”(侗语:Yav Bemh )相传为“磅公”(侗语:Bemh)所造,故名“磅公田”。位于一个叫“班怕”(侗语:Banc Pap)的坡面上。现属7组,承包人名叫陈平有。田4丘,面积约1.2亩。
   4.“亚应” (侗语:Yav Yunv) 相传为“应公”(侗语:Yunv)所造,故名“应田”(侗语:YavYunv)。位于一个叫“节卢”(侗语:Jeec Louc)的田坝头。现属7组,承包人名叫吴腊义。田5丘,面积约2亩。
   5.“亚妹”(侗语:Yav Meiv )相传为“妹公”(侗语: Meiv)所造,故名“妹田”(侗语:Yav Meiv)。现属7组,承包人名叫陈平有。田3丘,面积约为1.2亩。
   6.“亚今”(侗语:Yav Jaenh )相传为“今公”(侗语:Jaenh)所造,故名“今公田”(侗语:Yav Jaenh)。位于“节大”(侗语: Jeec Dav)的山路处。现属7组,承包人名叫吴军好。田2丘,面积约8分。
   7.“亚麻”(侗语:Yav Map) 相传为“麻公”所造,故名“麻公田”(侗语:Yav Map)。位于“班怕”(侗语:Banc Pap)。现属7组,承包人名叫吴游街。田2丘,面积约7分。
   8.“亚官”(侗语:Yav Gonh )相传为“官公”所造,故为“官公田”(侗语:Yav Gonh)。位于一个叫“登闹”(侗语:Daem Naov)的坝子里。现属7组,承包人名叫吴革有。田2丘,面积约1.6亩。
   如此命名的田还有很多,按照这一命名制度命名的稻田,不胜枚举。这里仅以此为例。这些命名对黄岗人而言,简直就是一个知识库,是引导他们热心公益事业为集体做好事的社会公德的载体。有了这样的载体,每个侗族居民都会不遗余力的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换取永生的小地名命名权,给后世子孙留下永久的记忆。为了个人的荣誉,侗族社区的公益不仅人人争着干,而且能够持续下去,从而成了一种活态的激励机制。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其他水利设施小地名命名方式
   不仅稻田如此,黄岗的每一口鱼塘,甚至小的小水荡,都有自己的名称。每条水路、每个涧槽也同样有自己的名称。
   以人名命名的鱼塘也分两种,一种是以造塘人的名字命名,另一种是以后来长期拥有此塘的人名去命名。以所造人命名的鱼塘有:1.“当能”(侗语:Dangc Laenh) 相传为“能公”(侗语:Laenh)所造,故名“能公鱼塘”(侗语:Dangc Laenh)。位于“报机”(侗语:Baol Jjh)鼓楼旁的大树下。2.“当郎”(侗语:Dangc Laengc )相传为“郎公”(侗语:Laengc)所造,故名“郎公鱼塘”(侗语:Dangc Laengc)。位于“井订(侗语:Jemh Diens)冲”。3.“当相”(侗语:Dangc X angh )相传为“相公”(侗语:Xangh)所造,故名“相公鱼塘”(侗语:Dangc Xangh)。位于“抱机”(侗语:Baol Jih)鼓楼旁。此外,该村还有以人名命名的山塘水库,如当闹(侗语:Daeml Naov),相传为“闹公”(侗语:Naov)所造,故名“闹公山塘水库”(侗语:Daeml Naov)。此外不仅人为的石级和桥梁都有自己的名称,自然生态背景也有自己的特殊的名称。

   在调查该村道路是否存在以人名命名时,村民们找不到以人名命名的道路,但却举出一些以人名命名的石级和桥梁。而这些石级和桥梁也并非此人所造,而是因他们出资或组织修建而得名。如:1.“订冲石阶”(侗语:Jeiv Jemh Diens)相传这是订公(侗语:Diens)出资修建,故名为“订冲石阶”(侗语: Jeiv Jemh Diens)。2.“机所石阶”(侗语:Jeiv Jjh Sox又名Jeiv Neix Liuuc)。相传民国时期,一个姓“刘”的人家很富有,但其父早逝,其母为修阴积德而出资修建这段“机所”(侗语:Jih Sox)石级,又名“刘母石阶”(侗语:Jeiv Neix Liuuc)。3.从黄岗寨前往黄岗小学的便道上也有一桥,为3、5、7、11组等四组群众于2003年7月共同投工投劳修建。修成后一个名叫吴红英和一个名叫吴睹行的人共同“认领”了此桥,他们为此共同奉献一头猪宴请修桥群众。因而现此桥以他俩人的名字命名为“红英、睹行桥”。大家约定日后维修这座桥时,按习惯他们还须宴请维修群众,并一直沿袭下去,务使这样的公共设施能够得到妥善的维护。
   笔者在田野踏勘中,沿途向向导追问各个地段的地名,经过多人分工协作记录后发现,他们知道的这些地名的密度大得惊人。小到一个坡面往往并存着几十个小地名,在小地名分布的密集地段,不同两个毗连小地名间的距离,一般都在五十米以内,而且有的地段还常常几个小地名并存,各自代表着不同的历史记忆。顺便提一句,黄岗所在的区域,经度一秒的差距是二十八米,纬度一秒的差距是三十余米。而在黄岗小地名密集地带,小地名的空间定位的精度达到了10米以内,也就是超过了GPS定位的精度。这就不难想象黄岗乡民的生产生活为何能够做到仅仅凭借本土地方性知识就能确保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事实上,这样的小地名不仅是他们精确应对社会与自然的可靠工具,而且也是他们精神生活丰富多彩的具体写照。
   现代化的冲击至今并没有损害这样的小地名谱系是一件十分幸运的事情。只要能够发掘其中隐含的文化激励机制,在当地创新和谐社会的建构,重树人地和谐关系也就有了一份可贵的非物质文化资源。
   五、结论
   自1978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当时包干到户的主要是农田,公用水利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并没有分包到户。此前,维修公共水利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都是通过村民无偿投工投劳来完成,并集体受益。但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每一家庭都变成一个独立的经济单元,集体经济意识淡化。因此通过组织农民义务劳动来维护公益事业在其他地区总是显得举步维艰,这也是目前我国农村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长期得不到发展和维护的根源所在,也影响了我国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因而,维护农村的公益事业正常运行,不能单单的用经济这一标准来衡量得失,还必须发掘和利用传统文化的精髓,才能有效的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黄岗侗族的这种以小地名命名的制度,能以不费物质代价的手段,褒奖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人物,这样的文化激励机制是侗族传统文化带有普遍性的非物质文化精华。这样的社会激励机制,就其实质而言,无异于其他民族封爵位,获得职称和职衔。正是这样的社会激励机制,确保了黄岗侗族地区的公益事业至今稳定发展而长期有效。因此,挖掘、利用各民族类似的非物质文化精华,无疑是发展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的一条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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