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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移民安置与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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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移民安置与城镇化建设的结合,在水利工程建设之中要逐步完善,加以重视。
  关键字:水利工程 移民安置城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内容
  首先,环境容量分析是对安置区生产、安置人口、安置方向、安置行业、安置项目的定性规划工作。移民安置规划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实际情况以及中、长远规划发展,安置容量分析仅对安置容量可能性发生做出建设性建言。虽然各地存有不同的实际情况,但作为经济发展规律,都存在着极为较相似之处。如安置有种植业、养殖业(含捕捞业)及二、三产业(含旅游业)。其中种植业安置容量相对易定量取值,其他行业安置容量的取值较不易,尚需深入做工作。养殖业(含捕捞业)及二、三产业(含旅游业)作为安置移民的环境容量,应该作为预留的潜在资源,而不作为安置环境容量安置。
  其次,搬迁安置规划。搬迁建房安置是关系到移民切身利益的规划工作,因此该项目规划体现以人为本尤为重要。搬迁建房是生活安置,配套设施应有基础设施以及居民的附属设施。农村移民搬迁一般分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的情况。集中建房有时也有2 种情况:一是集中建居民点;二是紧靠城(集)镇建房。集中建房要考虑基础设施配套,城(集)镇的基础设施一般比单个居民点的基础设施标准略高。其中略高的因素是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分散建房安置的在可行性阶段可采用集中安置的均值指标,实施阶段应深入工作,使实施安置切实可行
  最后,基础设施规划。一是道路规划有机动车道、人行道。机动车道含居民点中的道路,居民点对外的交通道路。人行道主要是一般人行道和梯道。各种道路的长度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考虑。宽度即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要依据各种规范要求。道路路面材料,居民点内的道路采用水泥硬化,对外交通道路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二是给排水规划。确定生活用水量、公建及公共服务设施用水量、未预见水量总用水量、工业项目用水量;供水水源地点、水量是否满足供水管材规格长度等;水塔(高位水池)、水质净化。排水体制、污水处理形式,充分利用地形条件,按分散汇集、就近排放的原则布置排水设施。三是电力、电讯、电视工程规划。确定生活用电、工业用电、市政、公建用电等总负荷规划线路长度、变压器。电讯、电视工程规划容量按现状适当宽松。四是绿地景观、环卫规划。绿化体系由沿街行道树及居民点周边成片的防护林地所构成,形成一个点、线相结合的绿色空间,使居民点达到了人文景观与自然风貌的完美融合。设置、修建垃圾集中点等设施。
  二、水利工程移民安置与城镇化建设发展策略
   (一)户籍管理制度
  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管理下,大部分地区现在仍然存在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差别,农民要想移民到城市,还是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农民即使在城市打工多年,为城市的建设做了不小的贡献,但享受不到市民的待遇。如果户籍政策允许,在省、市、县统一规划下,水利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拆迁户,许多家庭中都有人在城市里打工,可根据其家庭经济隋况,按照自愿的原则,在城市(镇)移民安置规划范围内选择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费用由国家承担和自己分担组成,户口也由农村变为转入地的城镇户口,最好是所有地区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限制,让他们不再是飘―族,不用再担心子女的上学。
   (二)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征用、分配、补偿等问题,是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过程中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城镇化建设同样要考虑土地问题;税费改革后,农村出现的主要矛盾也是与土地相关的问题。在我国农业人口所占比例较多、耕地面积又非常少情况下,解决土地管理这一深层次的矛盾,是一个逐步探索创新和完善的过程。
  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对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土地征用的影响主要有:
  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实质分离的影响。我国现行法律所说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就是以村为单位的农民共同所有,农民并不能按份分割土地的所有权,但土地使用权却是分割到户,这就造成农户与集体之间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不一致的矛盾,影响水利工程中土地的征用。
  城乡土地实际市场价值相差较大。同一个水利工程,涉及到农村和城镇,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基本是一致的,但实际土地市场价格相差较大,这就为土地征用实施造成较大的难度。
  大部分农村房屋建设使用的土地缺少长远规划。目前农村房屋建设随意性较大:在老房子原址或附近重建,或靠近道路建新房,甚至在堤的堤顶或边坡上盖房,因缺少长远土地使用规划,新建房屋可能影响水利工程建设而成为拆迁安置的对象,这不仅仅造成财产的损失和浪费,而且新建的房屋造价较高,同一标准的赔偿难度相对较大。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一家一户耕种的单一模式已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现在有必要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改革,鼓励失地农民离开农村,留下的土地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把土地整体交由村一级的组织进行管理,乡镇对其进行监督,这并不是回到以前吃大锅饭的状态,而是把村作为农民集体利益的代表,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对土地进行运作,这与一家一户参与市场竞争,具有明显的优势,使机械化生产统一耕种提供了可能。大邱庄、华西村的快速发展就是利用集体的力量实现跨越式的发展。邓小平曾说过,中国农村还会进行第二次改革,还会重新走向合作化的道路。
  结束语:
  水利工程移民安置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各相关行业的支持,需要对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子女入学等制度或政策进行改革和完善,需要省、市、县政府部门把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纳入地方发展的长远规划,配合工程同步建设,避免发生农民返迁、二次移民。通过城市反哺农村政策的实行,城乡统筹发展政策的推进,有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结合城镇化建设紧密开展移民安置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1】王晓莉,李奕光,浅议水利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中新问题解决方案[J].治淮,2007
  【2】罗元华,水利工程移民问题与政策[J].科学新闻,2010
  【3】乔建平,水利工程移民安置与城镇化结合策略研究[J].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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