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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政策评估标准的价值取向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庆浩 苏建宁

  【摘要】公共政策评估是公共政策运行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公共政策评估的核心工作则是确定评估标准。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当前政策的评估标准进行深层次的研,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有效的公共政策评估标准的实现方式以及以人为本价值取向的实现问题。
  【关键词】公共政策评估;评估标准;以人为本;实现方式
  一、政策评估标准的研究
  公共政策评估是政策评估主体对某一项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以及该政策解决问题实际效果的分析和评价,是公共政策运行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政策科学和公共政策评估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在西方国家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展。其中,外国政策研究者们对政策评估标准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萨茨曼(1967):政策评估的五项标准,即工作量、绩效、绩效的充分性、效率、执行过程。杰弗里・维克斯(2004):政策是否成功的评价标准即保持动态平衡的功能;优化自我保持功能;使资源流动最大化的功能;优化功能性绩效的功能。这四种成功和失败的维度对于所有的组织机构都是共同的,而且它们是所有组织机构管理者必须认同的成功条件。邓恩(2002):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分为六类即效果、效率、充足性、公平性、回应性和适宜性。我国公共政策评估的研究从20 世纪80 年代才开始起步,并在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共政策评估标准上取得一定成绩。主要有:林水波、张世贤(1999):政策评估标准由八个方面构成即投入工作量、绩效、效率、充足性、公平性、适当性、执行力、社会发展总指标。陈振明(2003):将政策评估标准归纳为五个标准: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
  二、公共政策评估实现“以人为本”价值取向的现实意义
  (1)公共政策评估实现“以人为本”价值取向是政策科学化的必要因素。“以人为本”取代“以物为本”作为公共政策评估标准的价值取向,有助于促进政策制定、执行、监控和评估个环节的科学化。(2)公共政策评估实现“以人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动力。当前我国政府处在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程中,服务型政府根本职责之一是满足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需求,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有助于实现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等环节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解决民众期待解决的问题。
  三、公共政策评估标准实现“以人为本”价值取向的方式探讨
  1.创新传统公共政策理念。创新公共政策理念,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公共政策的首要地位。一切公共政策都必须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动力、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要破除把人作为发展手段的陈腐观念,不能片面强调人民的义务、责任和奉献,而应该以实现人民的权利、利益和价值为中心。
  2.改革公共政策运行机制。(1)正确确立公共政策目标。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把有关生存和发展需要的问题优先确定为公共政策目标,把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摆在公共政策问题的首位。(2)建立开放的政策制定体系。保证政策制定主体在政策问题界定、信息收集和意见征集等方面沟通渠道的畅通,不断拓宽公共政策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渠道,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参政权。
  3.创建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评估标准体系。(1)确立“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评估价值性标准,创新公共政策理念。首要工作是要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公共政策的核心地位。(2)构建“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评估事实性标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为将这一理念落到实处,需要建立一系列事实性标准。事实性标准包括绩效标准、效率标准、公平标准。(3)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评估机制。首先,实现政策评估主体多元化。根据政策评估主体机构地位的不同,可以将政策评估主体分为内部评估主体和外部评估主体。内部评估主体包括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政策机构中的专业评估人员。外部评估主体包括研究机构、学术团体、专业性咨询公司、大众传媒、社会团体、公民等等。其次,构建多渠道公众参与评估机制。评估渠道多样性是当前政策评估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方面,通过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确保公众参与政策评估渠道畅通无阻。另一方面,大力发展非正式评估。
  
  参考文献
  [1]维克斯.判断的艺术:政策制定研究.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2]威廉・N・邓恩.公共政策分析导论[J].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林水波,张世贤.公共政策[J].台湾五南图书出版社,1999
  [4]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5]苏立宁,黄卉.论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评估标准[J].决策咨询通讯,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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