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崔艳芳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加强经济建设,随着物质文明发展,人民和社会对文化的迫切需求对公共文化服务提出了新要求。无论是精神层面还是物质层面都蕴藏着文化的气息,怎样才能高效率的满足人们对文化的需求,现实情况下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者、生产者和使用者存在怎样的关系。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仍存在诸多问题,为此,将运用多中心理论的角度来探讨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的现实困境及出路。
  关键词:多中心治理;公共文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 3198.2016.22.059
  目前学术界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定义存在着极大的争议,争议最大的便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个关键点“公共性”。由于公共服务的特性,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因而企业和私人组织无法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占据更多地位。但是企业和私人组织是市场活力因素的代表,有着较大的生产能力与市场竞争能力,在某些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某些具体文化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中具备政府没有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在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中,政府与市场供给的关系常常是管制与被管制的关系,而政府与市场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一种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共文化服务是以提高公民的文化需求为目的,通过政府和准公共组织制定相关规定和法律并提供相应的基本活动设施。因此,公共文化服务具有的文化性、公益性、社会性、非营利性等特点。本篇文章就以公共文化服务的特点入手,考虑目前政府在公共文化提供中的角色定位效率分析,结合多中心治理理论探求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建设。
  1 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现状
  1.1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容
  公共文化是在一定精神价值、政治意识形态下向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设施和服务,例如,图书馆、博物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判断一种服务是否属于公共服务,其核心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者和使用者的权益。由于公共服务的特性,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因而企业和私人组织无法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占据更多地位。但是企业和私人组织是市场活力因素的代表,有着较大的生产能力与市场竞争能力,在某些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某些具体文化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中具备政府没有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公共文化服务不能单单归结为纯粹公益性物品和服务,其属性上的多样性也成为其供给和生产方面的多种可能性选择的前提。
  1.2 我国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
  在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下,政府承担着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的主要角色。政府在政策方面支持公共文化物品和服务的供给,同时也投入相当一部分财力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在公共文化的硬件设施建设方面,基本适应当下人民对文化服务的需求,但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人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软件服务方面产生了更高的需求,造成了政府提供与公众所需的公共文化之间存在差异。
  2 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困境和存在问题
  2.1 供给困境
  一直以来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在供给的过程中同事扮演了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生产者和安排者。但是,由于政府的规模和权力过大对人民的生活干预过大,造成人民缺失了主体自由意志的选择权,政府的权力过大损害的补给是个人的自由,以哲学的角度来说,如果社会失去对政府的信任,就会带来极大的危害。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人民对于文化和公共文化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人民应拥有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的选择权,他们应该被赋予确认和满足共同需求的权力,减少对搞搞在上的政府的依赖,更多依靠家庭、邻里、教会、种族、和资源团体,从而树立社区感。
  2.2 单中心体制
  单中心体制是形成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困境的根本原因。单中心体制也就是集权制或分权制。集权制是指权力高度集中的中央政府作为公共文化产品的主要供给者;分权制则是中央政府下放权力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便成为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提供者。有学者认为,分权制在形式上是下放了权力,放松了集权制,却没有在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分配,权力依然留在政府的手里,无法避免垄断现象的发生。中央政府作为权力的中心,无论是集权制还是分权制都无法使制度的运行更加高效。中央政府作为单一和占据主导地位的供给主体,当政府财力收到其他因素影响时,便无法再公共文化上有足够的投入,影响到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质量。
  在自上而下的单中心供给模式中,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文化产品,往往由政府掌控,公民的诉求难以得到实现,供需之间无法契合,供给的错位使得政府给的并不一定是百姓需要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不仅出现结构性的过剩,同时也会出现结构性的短缺。
  3 走出困境的合理选择:构建多中心治理体制
  3.1 多中心治理理论基础
  奥氏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为上世纪90年代初期已降治理思潮提供了重要思想渊源,并构成其核心内涵。其治理思想为群众提供了一种理想的治理方式,鼓励社群积极参与公共服务的生产和管理,而不是被动的等待权威部门的赏赐。治理是指政治管理的过程,它包括政治权威的规范基础,处理政治事务的方式和对公共资源的管理。本文理解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便是构建政府、市场、公民新结构的纽带提倡政府将权力下放到社会、人民,注入市场的新鲜活力,与此同时政府的权力也相对弱化,相反此举可以大大增加在公共文化建设中公民的参与感,培育和提升公共的自助管理能力。
  更深入理解多中心治理,先要了解到“多中心”一词的含义。公共文化服务这项活动中有三个重要的角色,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者,其次是产品和服务的安排者,最后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明确区分好三者关系之后,“多中心”指公共文化产品或服务中生产者的多元化关系,亦指多个供给主体。在保服务和产品公共性的前提下,通过多方的参与者高效率的提供性质相似、特性相近的物品,打破以往政府垄断的现象,建立一种积极的竞争机制。在各个生产主体竞争的过程中,不仅可以筛选留下最具优的供应商,各个竞争者之间通过竞争进行自我约束,提高了产业质量也增强了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回应性,并且公民可以根据自我的意愿进行自主选择。   3.2 多中心供给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公共文化服务也是一种公共物品,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多中心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理论范式。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内涵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两者之间存在着高度的契合性。
  3.2.1 强调政府是唯一的最主要的责任主体
  多中心治理理论强调政府的责任意识。政府是国家政治意识形态表达的主要媒介,公共文化服务关系着政治意识形态的构建,维护国家稳定和文化的安全。因为公共文化物品和服务在为社会提供教育、娱乐和文化传承的同时,也常常传递着特定的价值观和政治意识,引导人们对正确价值观的树立和对国家政策的认同,毫无疑问政府作为唯一的责任主体,是任何组织或者是市场上的任何企业都无法代替的。
  3.2.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追求多元化
  多中心治理的根本是治理主体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也是追求多中心模式下一加一大于二的产出效果。是多个主体共同合作,各尽其能,提供多中心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决策机制,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等。
  3.2.3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多元化
  多中心理论提供了一个多元化的意识,从主体、内容和供给方式上共同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快速发展的当今社会,结合了多方了力量产出更高的效能,例如企业、非营利组织、社会组织及个人等。这不同于计划体制时代单一的供给主体,信息封闭,生产消耗大,政府员工精神懈怠散等。
  3.3 多中心治理解决问题的途径
  3.3.1 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而且“公共部门所提供的许多服务基本上具有市场的特质”,这说明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主体不再是政府主导,也可以由第三部门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或物品,供给的主体包括公共机构、私人机构等等。合理选择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可以升级更新以往的基础设施水平,以适应人口的增长,满足更为严格的规制要求以及吸引投资有利于发展。
  3.3.2 服务方式的多元化
  多样化的公私合作方式包括有服务的外包,与公共文化服务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承包给企业去完成。这样一来,企业部门的管理可以作为一个标杆,来衡量类似项目的效率,政府可以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推动行业的发展。特许经营也是一项服务方式,特许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涉及到公共文化场域的使用,在开展商业活动时都使用这些公共设施;特许的第二种形式是租赁,即私营企业用政府的有形资产从事商业活动。民营补缺昂公众感到政府产品或服务无法满足其需要时,这个过程可以被认为是民间不缺式政府淡出,民间补缺更多依赖民营部门,更少依赖政府来满足人民的需求。
  3.3.3 筹集建设经费方式多元化
  民间投资者和有经验的商业借贷者的参与,有助于更好的保证一个项目在技术上和财政上的可行性,可以利用民间资本市场幕布政府资源的不足。在筹集资金方面,首先必须保证政府的财政预算,根据历年的经费比较,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投入要有一定的增长机制,保障当年公共文化事业经费增长高于当地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利用财政杠杆,在税收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开通公开透明的融资渠道。政府还可以设立基金,将社会力量纳入到共文化服务的资金筹集中。最后政府可以跟企业合作,某些企业为了加大自身的知名度,在政府的优惠政策下可以投资非纯公益性物品,例如文物展览、文化旅游等。
  参考文献
  [1]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2000:61.
  [2]郭佳.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2.
  [3]刘日.政府职能定位与履行视角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0,(1).
  [4]焦德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绩效评价[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5]蒋燕妮.多中心公共管理模式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09.
  [6]杨慧.多中心理论视阈下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研究――以湖北威宁市为例[D].南宁:广西师范学院,2013.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76966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