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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户利益视角的“农超对接”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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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农超对接”模式是现代农业产业化的一种创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如何提升农户利益,促进超市增收,各方参与者需要紧密围绕着绿色环保的理念,采取一切措施协调问题,打好农副产品品牌策略的攻坚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是商业“反哺”农业的要求,仓储物流的快速发展为农业的跨区合作提供了条件,为打破农产品的地域限制提供了条件。在此基础上,农产品依托于超市的品牌化经营无法脱离政策支持等大背景独立完成。
  关键词:农户利益;农超对接;品牌意识;仓储物流
  一、引言
  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在发展中不仅要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还要面临很难预料的自然风险。农业的弱势地位决定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收入低下。一直以来,“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三农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更是关系到农民生存的重要民生问题。政府头疼的“高菜价”与农民揪心的“买菜难”并存,“菜贱伤农”与“菜贵伤农”之间好像完全失去了过渡空间,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农超对接”。2008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的文件精神,商务部和农业部决定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各地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我国进入了“农超对接”广泛实施的新时代,进而开辟了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新阶段。“农超对接”模式是在中国作为商品经济市场规律和国家宏观调控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其政策目标是为农超合作关系首先明确定位,指明方向,并推动其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前景。
  立足于农户利益视角,“农超对接”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在商业对农业的“反哺”中,农民首先应该是真正的受益者。除了农民,处于同一产业化链条的超市和消费者同样应该从中受益。但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大多数超市靠收取进场费作为主要赢利模式,不仅损害了农户利益,大大提高的成本也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产业链利益分配环节中的问题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因此问题的解决途径也不是单一的。但经济问题存在的价值层面首先是人自身,其有效性必须建立在相关的责任伦理前提下,在那里,农民主体地位的确立是毋庸置疑的。
  二、“农超对接”模式的特点
  “农超对接”模式自推广近7年来,可以说还处于发展过程中的起步阶段。为了保证农户利益,切实提高农户收入,政府下大力气着手全方面优化农产品产销一条龙的生产营销渠道,期间虽然成果显著,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以待改进。
  1.“农超对接”模式可以降低流通成本
  “农超对接”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超市+农户”;“超市+合作农场和种植基地”;“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和“超市+中介型农产品公司+农户”。其中,“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依赖第三方物流公司;“超市+中介型农产品公司+农户”,中介公司参与超市的利益分配。“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在这种对以农产品自身作为自然物与作为商品的二重性的协调过程中,农民被完全纳入以生产力为衡量标准的经济价值体系,农民的日常生活也势必被置于城市化的整体中去衡量。
  通过“农超对接”模式的推行,零售终端的超市从农产品生产源头直接采购农产品。在这种流通模式下,销售农产品的超市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居于其中的主体位置。农产品生产企业与超市首先签订意向协议书,鲜活农产品从产地直接引入超市上架的过程中,事实上经过超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的三道筛选和把关,商业的“反哺”助力恰恰实现在对农产品使用价值的明确与价值的固定的需求现实性上。通过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农户与从事农产品销售的超市直接对接,一方面,农民的生产具有了指导性,另一方面,超市的货源具有了稳定性。二者的结合客观上不仅稳定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而且通过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进而最终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2.“农超对接”模式中农户在产业链中处于被动地位
  “农超对接”模式区别于我国传统农产品流通的典型模式。传统的流通模式中间环节众多,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存在着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且还有参与主体分散,仓储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问题。在诸如此类的多重背景下,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流通环节中的损耗与利润一方面与农产品的种类相关,一方面与农产品的价格弹性相关。在这个环节众多的利益分配链条中,农产品的利益分配如果没有实现政策倾斜和国家扶持,农民始终不会处于优势地位。
  农民在产业链条中处于被动地位,这一方面与农民自身的身份相关,作为农产品的第一生产者,农产品大多数附加值较低,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因此,在将以自然条件下的传统农业通过自身转型而使其商业性得到强化的过程中,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之间的巨大差异体现在:生产力从单一转向复合,农民的传统身份转向工业化背景中的劳动者、农产品的价值实现通过增加产品附加值,强化对市场风险的抵御,在仓储物流基础设施趋于完善的条件下,打破农产品价值的直接性,在间接性中把农产品提升为商品中的日常消费必需品,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生活必需品。
  其次,农民的被动地位还取决于乡土中国的传统观念。农民祖祖辈辈与土地具有直接性关联,农产品首先是作为农耕文明中的自然物,而不是现代商业化社会中的商品。由此,一方面限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无助于农民以更为积极的态度,在不脱离土地的前提下,在依旧保持农民身份的前提下,积极地融入现实社会。越来越多的农民背井离乡,成为城市中的打工者。随之而来的农业问题也更多的表现为生产力在农民自身中的转型问题,这种转型的负面效应则更多地被大型机械化与规模化、集成化的现代农业发展大趋势所掩盖。
  三、“农超对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农户利益视角来看,在实践过程中,“农超对接”发展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以家庭为核心的农户型经济不适应超市规模化生产的要求
  在超市以独立身份与农户对接的时候,超市意图在农户方大力推广规模经济,因为这对于超市而言,是进行“农超对接”的前提。但是,目前中国仍以家庭为核心的农户型经济为主要的经济增长模式。绝大多数的农民却又并不具备独立参与初级市场充分竞争的意识和能力。此外,因为省去了批发市场采购的直接环节,超市必须同时购置大批设备,用于农产品的冷藏保鲜。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成本如何分摊,鉴于超市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从而具备议价优势,因此,农民的相关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2.巨大的物流支出制约了“农超对接”模式的发展
  在与“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关系中,同等情况下,物流配送过程中的损耗率和大笔物流支出费用并不成反比。这样以来,产品的质量的稳定性不免受到影响,本来采取“农超对接”是为了节约成本,事实上却因为物流方面的巨大支出,而制约了“农超对接”模式的发展。超市与合作社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因为内在地影响到对接的稳定性,因此,与之相关的任何环节都不应该被忽视。
  3.品牌意识的缺乏导致了农产品市场主导能力的低下
  我国虽然是一个农产品的生产大国,也是农产品的出口大国,但是在整个贸易流程中,各企业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都缺乏品牌意识,品牌经营意识薄弱的直接结果是品牌投资的严重不足。且不说品牌竞争力的问题,从品牌意识的缺乏,到低劳动附加值、深加工程度低、技术水平较低,这诸种因素共同作用,相关企业没有核心研发技术与自主知识产权,对于相关的农产品也就没有市场主导能力。显而易见,农户在关于农产品的整个营销过程中,是个实实在在的他者,几乎完全没有从农业品的商品特性中收获高额利益。尤其是“超市+中介型农产品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特别强调农产品的深加工,通过提高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形成并深化农产品的品牌效应。然而,相关资料却表明,目前我国农产品只有近2成接受了二次深加工,农产品的加工产值近占农业产值的80%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具有巨大的差异。
  4.农户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影响农产品的跨区销售
  超市作为“农超对接”中的一个因素,通常都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一般超市的采购都实行严格的标准化制度管理。在较高组织化管理的基础上,向农户要求规模化、会计核算化、农产品的供需一致化以及必须缴纳较为高额的管理费用等。在此基础上,因为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增值税发票,因此,虽然按照现行纳税条款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收购了农户的免税农产品之后,通过开具农产品购销发票,可以抵扣部分的进项税额,但是,无法实现跨区抵扣,这无疑增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对农户农产品的跨区销售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5.延期结算模式影响农户参与“农超对接”的积极性
  在“农超对接”模式中,按照常规的贸易途径,超市一般通过银行的方式进行业务的结算与支付,特别是在农副产品的供销关系中,习惯先销售后付款,即采取延期结算的模式。这对于在资金链条方面,能力相对薄弱的农户而言,无疑是不相适应的,且也严重影响了农户的参与积极性。此外,相关研究者同样指出,银行转账,这种业务方式同样在超市与部分合作社之间,并不是最佳的结算途径。
  四、基于农户利益视角的“农超对接”发展策略
  综上,“农超对接”模式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建立在具体不同模式中的硬件、软件之间关系的协调与完善的基础之上。在“农超对接”模式中,尽可能地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这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需要在各方面的通力合作下来完成的。面对“农超对接”模式中的诸多问题,如何优化“农超对接”的实现途径,打通农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将农产品的深加工与之后的仓储运输、销售等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一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并加大投入力度。
  1.优化产业链各环节之间关系,优化农民的增收渠道
  “农超对接”产业链各个主体的相互关系中,各级政府以及相关机构应该成为“农超对接”模式的积极推动者。在“三农问题”的解决途径上,广开思路,积极协作,尽一切努力切实改善农民生活,在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多做实事,为农民构建合理的平台,并从根本上优化农民的增收渠道。
  在超市与农户之间,做好沟通与协调的工作,降低合作风险,提高合作效率。在与超市的关系中,实现农户与超市的农副产品供需对接,在与农户的关系中,做好农户的组织与协调,在农产品的加工与物流配送等方面做好引导与监督。在“农超对接”的模式中,如何提高自身的影响力,这对于合作社而言,不仅需要优质贴心的服务,而且需要在各个环节中做好交流与疏通的工作。
  在与农户育苗基地的关系中,尽可能地建立起与农户之间稳定的贸易关系。企业是否能够获得稳定的原材料,这直接与农民的增收相关。农民的增收与利益多重方式相关,而这则是建立在不同市场的发育状况、产业特点、企业的经营能力等多方面的基础上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这需要进一步深化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2.超市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仓储物流效率
  在超市方面,尽可能的在农产品直接采购中减低成本,提高效率,通过有效的管理模式,和广泛优质的市场影响力,加强对整个产业链条的控制,尽可能地规避市场风险;在农业合作者和相关的公司方面,通过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推动农产品的生产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
  此外,在“农超对接”的各个环节中,仓储物流无疑是一个效率环节。“农超对接”需要建立在现代物流企业的建立与发展之上。现代物流与仓储不仅需要实现精细化管理,而且需要在此基础上,采取灵活有效的管理方式,建立高效的农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农户可以在这种订单式采购中获益,从中不仅能收获相关的技术,物资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而且农户在生产销售中的风险也大大减少了,进而收入也会得到一定的保障。由此以来,消费者势必会将物美价廉与超市中的农副产品相挂钩。但是,因为利益链条的调整,有些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的销售额不免受到一定的冲击,这就需要诸如此类的利益相关者尽可能的积极调整定位,在一定程度上转化经营模式,以稳健的姿态来应对“农超对接”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3.提高农产品产业附加值,树立品牌意识
  在“农超对接”模式中,要从各个方面强化深加工的意识。在农户方面为了形成规模化经营,应该在适宜的场所建立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在基地加快农产品的优种优育,开拓农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加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等的培育与发展。紧紧围绕着市场需求,尽可能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在关键环节上予以扶持,在关键问题上予以帮助。
  尽可能的提高农产品的产业附加值,摆脱粗放式加工的加工模式,坚持向消费者的需求要创新,在消费者的需求中实现规模效益。通过改善设备以及相关的技术调节,在对产品品质的提高中,探索形式的更新与相关工艺的改进。农产品的深加工是技术生产力的核心表现,是农产品实现现代化产业经营的核心环节。与建设绿色环境,保护地球家园的大趋势不相违背,将“绿色创新”的理念深深置入向农产品寻求市场化的过程中。
  “农超对接”无疑是现代农业的一次革命,它需要参与者齐心协力在品牌意识的树立中,打好品牌策略的攻坚战,盘活市场,搞活经济,激活资金流通渠道,吸引大批资金健康有序的融入农副产品市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及政府扶植力度,采取一切方式,强化农产品的品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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