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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达成的相关因素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卢小东 吉亚兵

  [摘 要] 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谋求自身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就影响校企合作达成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分析,解析校企合作中的困惑,寻找适合校企合作发展的“土壤”。
  [关键词] 校企合作 主体因素 环境因素
  
  学校和企业的合作达成是有条件的。合作达成条件主要有学校、企业和学生等作为校企合作参与者的主体因素以及法律、政策、经济等影响校企合作的环境因素。解析这些影响校企合作达成的相关因素,对校企合作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主体因素
  1.学校
  就目前各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的实践来看,学校在校企合作的三个主体因素中起着推动者的角色。
  对于职业学校而言,面临着深化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招生与就业的良性循环,更好解决学生实习与就业,树立职业学校的良好形象,打造品牌职业学校,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国内外的一系列实践证明,校企合作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虽然各职业学校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积极推动校企合作的发展,但从实践来看,作为校企合作主体的学校自身对校企合作的认识不足,客观上制约着校企合作的发展,使校企合作流于口号、流于形式。
  首先是对校企合作的内涵认识不足。有些学校凭着感觉,知道校企合作很重要,但为什么重要,重要在哪里,并不清楚。甚至有的学校只是因为校企合作很流行,因为别的学校搞了,所以自已学校也要搞,使有些校企合作有“合”无“作”。
  其次是对校企合作的价值取向存在误区。有的学校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把经济利益看得过重,以经济效益衡量校企合作的价值,错失了许多与企业合作的机会,制约了校企合作的达成和发展。与我校合作的淮安市金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对校企合作有着迫切需求的企业,在与我校合作的过程中,该公司也曾与其他一些职业学校有过接洽,希望扩大与职业学校的合作,但都由于经济利益的原因未能达成。
  再次是对校企合作的认识与实践存在着差异。有一些达成校企合作的学校,对校企合作的意义和作用有很好的认识,但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并没有把校企合作放在重要的地位,只是把校企合作作为教育教学的一个补充。如果不从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形成以校企合作为中心的体制和制度,校企合作是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的。这也是很多校企合作的实践流于形式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影响企业与学校进行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
  2.企业
  职业教育与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职业教育产生于企业,初期就是企业的组成部分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离开了企业的职业教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企业是校企合作的必然主体。
  企业需要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打造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队伍,离不开职业教育,离不开校企合作。只有人才输出端的职业学校与人才输入端的企业紧密衔接,职业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适应企业的岗位需求,受到企业欢迎;只有企业的积极参与,职业学校才能充分了解企业的岗位需求,使职业学校根据企业提出的岗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搞好课程开发,按照企业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为企业培养出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我国家电航母――四川长虹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它倡导人才资源是企业的 “第一资源”, 长虹重视与职业学校的合作,注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使用。长虹的发展和壮大与他与多家中高职学校合作长期是分不开的。长虹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企业而言,校企合作利大于弊。
  企业需要技能型人才,却不知道主动去开发人才资源,主要表现为没有吧目光投向可以为其带来稳定人才资源职业教育,缺乏与职业学校合作的动力和主动性。
  企业作为人才的需求方,本应是校企合作的积极推动者,至少应是校企合作的积极参与者。但现实是多数企业缺乏与职业学校合作的动力和主动性。从体制上看,企业是游离于现有的职业教育体制之外的。从企业的价值取向上看,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主要是其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具有与生俱来的赢利性,而教育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公益性的事业。这种冲突,也导致了企业对于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
  3. 学生
  学生是校企合作的受益者。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学生巩固了理论知识、提高了专业技能、锻炼了意志。学生参与企业的实习,提前感受到工作的压力与动力,给了学生顺利就业的希望,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庭困难学生经济问题。总体来说,在各种模式的校企合作中,学生均能踊跃参与。
  校企合作的根本价值就在于为了学生的更好的发展。学生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学生因素对校企合作的达成和运行有重要的影响。
  学生对校企合作的认识影响校企合作最终实现的价值。学生必须认识到参与校企合作的目的仍然是学习,而不是打工,只不过学习的环境、学习的方法,以及学习的对象发生了改变。如果学生把参与校企合作视为打工,那么校企合作的目的将无法实现。
  如上所言,校企合作使学生的学习的环境、学习的方法以及学习的对象发生了改变,实际上,是整个教学模式的改变。这种改变对学生的学习是一个挑战。学生能否改变原来的学习习惯,适应新的教学模式,达成校企合作的目的,影响着校企合作的最终实现。
  通过以上三个主体因素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作为校企合作主体的学校、学生和企业都具备了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但这种内在动力只是为校企合作的达成提供了可能性。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要推动校企合作的发展,实现职业教育事业新的突破,实现学校、学生和企业的“三赢”,还需要一些其他因素的参与,特别是权威因素的规范、引导。
   二、环境因素
  1. 政策法规、体制因素
  如前所述,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致命弱点是什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明确指出:弱在校企合作!这主要体现在我们国家的政策法律环境和职业教育体制并没有为校企合作的发展提供推动力。
  在政策法规方面,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一些与职业教育相关的政策法规。如1996 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教育,规定了企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的义务;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也有不少在宏观层面上支持鼓励校企合作的相关规定。这些政策法规无疑体现了国家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重视,也是目前校企合作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是这些法规只是对校企合作从宏观上泛泛规定,不够完备、具体。鉴于这种情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提出要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办学法规。专家说,制定这一法规,要保证企业在合作中的利益,使校企合作真正促使学校、企业实现双赢、共赢。
  校企合作的顺利发展,需要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障,需要一系列政策的扶持。我们期待着适合校企合作的法律和政策氛围。
  2. 经济环境
  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反过来,经济也是影响校企合作重要因素。经济发达的地区,企业与学校相互选择的空间大,能够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合作伙伴,选择适合自己的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合作也更显成效;而经济落后地区,校企合作也相对迟缓。
  比如南方的珠三角地区,珠三角被誉为 “世界制造工厂”的聚集地,企业与职业学校可相互进行对口选择,他们的合作不是“一对一”,而是“多对多”,即一家企业可以选择多家学校,一家学校也可以选择多家企业,合作的模式也是多种多样。合作的结果:解决了珠三角地区技术工人欠缺问题;解决了职教经费不足问题;解决了广东省其他落后地区学生就业问题。其校企合作为全国楷模。
  3. 国外经验
  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与企业的合作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模式。在日本,职业教育被称为“企业眼中的教育”,在德国,职业教育被称为“企业手中的教育”,从国家立法到校企合作具体模式,都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校企合作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只要充分发挥学校、企业的主体作用,坚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所提出的职业教育发展思路,校企合作必将有一个全新的发展局面。
  
  参考文献:
  [1]徐国庆: 实践导向职业教育课程研究:技术学范式[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2]石伟平: 比较职业技术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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