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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过程下的第三方支付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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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第三方支付是现代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互联网中起到交易中介的重要作用,顺应了当前信息化社会的发展。但是作为金融业的创新产品,第三方支付面临各种风险,需要严格的监管措施来保证移动支付的合法合规。本项目以支付宝为例,运用博弈论的分析工具,探究支付宝存在的风险问题,并提出合理政策建议。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博弈论;支付宝;风险;政策建议
  基金项目:本文属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博弈过程下的第三方支付改革研究——以支付宝为例》(项目编号:201810378039)阶段性研究成果,指导老师:李波)。
  一、研究背景
  伴随市场经济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支付方式逐渐发生改变,线上交易和网络购物使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移动支付,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成逐年高速递增。同时,第三方支付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在外,央行也在逐步深化第三方改革,加强监管力度。2017年1月央行发布了关于第三方平台代收的客户备付金须放在指定账户,不可随意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的规定;2018年3月网联下发文件,明确银行不单独直接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代扣渠道,政策在不断完善对第三方移动支付的监管,把控风险。
  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支付方式的更新迭代,以财付通为代表的后起之秀正在挑战支付宝龙头地位,二者在支付领域的博弈范围逐渐扩大。四大国有央行对支付宝发出封杀令,迫使支付宝寻求新的发展变革,在日新月异的金融市场上继续领跑第三方支付。
  但是第三方支付作为金融业的创新产品存在着各种风险,需要政府严格的监管措施和平台的改革创新来保证移动支付快速发展。通过阅读国内外大量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工具及发展模式的文献,可以看到巴曙松等[1]通过对国家第三支付的研究得出美国以交易过程为监管重点,欧盟以电子货币为监管重点,整体来说各国的监管整体都是为了维持一个稳定健全的第三方支付体系。封思贤等[2]认为对第三支付机构应使用合规性激励手段,对第三方平台全面监管,并且重点监管核心业务和功能。
  二、发展现状
  第三方支付是指基于互联网,独立于商户和银行并且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机构,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支付模式。自2005年马云提出此概念后,第三方支付开始蓬勃發展,典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易付宝等。下述以支付宝为例,介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现状、风险问题及发展建议。
  (一) 市场规模
  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培养了消费者线上支付的付款习惯,从而促使了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兴起。2013年开始,在线支付功能大幅提升了网上交易规模。2013-2016年间第三方支付综合支付交易规模平均增长率达110.9%。到2017年止,市场进入有序发展,增长速度逐渐减缓。
  (二) 竞争格局
  (三)博弈过程下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机构
  我们可以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监管部门都完全了解对面情况,从而构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监管部门的静态博弈模型,可得到监管成本越高,第三方平台违规概率就越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违规概率随着监管成本的增加而增加,当监管成本降低,则第三支付平台就会减少违规。另外,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违规的收益大于处罚成本,就会出现继续违规现象。所以,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罚款与违规率呈反比。
  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是存在博弈的,而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加入导致双方博弈关系发生改变,从而商家和消费者分别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博弈,只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较高水平的服务,三方会形成合作关系,可以形成三方共赢的局面。
  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加强自身的品质,提高服务水平,减少违规,提供较为优质的环境,而监管部门应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惩罚力度,以促进形成安全稳定的第三方支付系统。
  三、风险问题
  自从十五年前支付宝建立以来,支付宝通过与多家银行合作,占领了大部分市场份额。达成银行卡网关合作,以支付宝为首的第三方支付不但促成了商家与银行的合作,而且通过对双方交易记录的详细记载,保证了网络交易的安全性。但是,由于互联网一直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与之相关的支付平台也面临着多样化的风险与威胁,法律风险、支付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依然层出不穷。
  (一) 法律风险
  以支付宝中的花呗功能为例,很容易出现违规套现的法律风险。花呗是支付宝开通的一种超前消费功能,但是当消费者与商家事先约定购买某一虚拟物品,确认收货后商家通过其他渠道转账给消费者,就会形成违法的花呗套现行为。
  (二) 支付风险
  支付风险是指借助互联网平台产生的支付风险,比如支付宝的首付款二维码功能。扫码支付环节容易出现木马病毒,对此,央行提出了关于条码支付业务的限额规定,规定凡使用静态码扫码支付的单日不得超过500元。第三方支付是通过电子货币进行交易的,而电子货币的根本就是法定货币,因此42号文件限制了第三方平台的银行卡代扣功能,可以较好的防范支付风险。
  (三)信息安全风险
  信息安全风险是指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道德风险。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多会保留客户的私人信息,包括姓名、银行卡卡号、手机号等,一旦这些信息发生泄露,被有心者收集用作其他目的,就会产生很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影响。
  (四)信用虚假风险
  信用虚假风险是指由于信用评级与事实不符产生的风险,比如支付宝的芝麻信用功能。支付宝平台的芝麻信用主要是在大数据下进行信息化处理,并建立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但是,网络的虚拟性使得数据并不具有真实的依赖性,使得支付宝平台的信贷资金受到威胁。
  四、政策建议
  研究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机构的发展具有普适性,适用于全国第三方支付平台改革方向。因此第三方支付的改革是受制于社会现状以及消费者需求而发展的,研究第三方支付改革有利于促进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促进资金流通,实现共赢;有利于行业内部之间和平竞争,以长补短,降低交易成本,推动第三方支付市场健康繁荣;同相关部门合作,规范业务流程,防范支付风险,实现金融市场安全。由此可见研究第三方支付改革对现今金融市场支付方式发展和经营安全有着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健全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西方发达国家,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建立健全第三方支付体系,根据第三方支付出现的一些问题,完善法律建设,建立更具应用性,覆盖面更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处罚条款,降低消费者权益风险。提高惩罚力度,降低监管成本,可有效降低违规操作概率。
  (二)加强行业内合作
  支付信息汇聚第三方平台,存在巨大风险。可以通过加强与其他互联网行业合作,比如加强与各APP运营公司的合作,利用其自身的防御系统,甄别木马病毒,提高防御安全。还要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形成高水平优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三) 提高网络技术安全
  第三方支付根植于互联网技术,网络信息技术在其运营中不可或缺。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可以提高支付宝在流量高峰日的网络运转能力,防范违法犯罪分子对支付网络进行非法攻击。
  (四)完善信用评级制度
  监管部门应该广泛采纳各方支付平台数据,结合银行信息建立更加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另外,信用评级制度应该公平公正,保障客户的知情权。
  五、参考文献:
  [1]巴曙松,杨彪.第三方支付国际监管研究及借鉴[J].财政研究,2012(04):72-75.
  [2]封思贤,包丽红.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博弈分析[J].中国经济问题,2016(04):49-60.
  [3]戴俊敏,熊国红.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J].中国信用卡,2009(10):58-60.
  [4]王娜. 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法律风险监管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0.
  [5]苏星华.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分析——以支付宝为例[J].统计与管理,2017(11):124-125.
  [6]夏绪梅,庞雪蕾.基于多方视角的第三方支付风险分析及控制研究[J].商业会计,2019(04):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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