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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难点和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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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有部分企业持有国有企业的股份,但是持有股份在50%之下,这部分企业被称为国有参股企业。在国有企业管理过程中,对国有参股企业应进行股权管理,但是在管理中却会遭遇诸多难题,国有企业若采取针对性的对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措施,将能够最大程度上防范投资风险,对于保障股权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关键助益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的难点,并提出了有效的管理对策。
  关键词: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管理难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1;F27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8-0134-01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发展方面,提倡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的在于使国有企业更加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并实现在市场竞争中的合理进退与动态调整。因此,如何实现各个主体间的资本与管理的融合成为国有企业的管理重点。而对于国有参股企业而言,其股权比例较小,且信息不对称。基于此,作为国有企业,应认识到股权管理难点,加强对股权管理的协调,以降低国有权益受侵害的概率。
  一、当前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中的难点
  (一)无法有效构建参股公司中的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参股企业拥有的股权较为分散,仅有少部分股权持有者拥有控制权,因此,存在部分股东无法参与企业管理之中以及股东的权利无法得到有效维护的现象。且在大部分国有参股企业中,股东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的设立缺乏实际功能。股东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在召开会议时,常出现不按照规定时间以及程序召开的现象,更是无法对中小股东的权益进行保障。无法科学的构建参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已经成为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的难点问题。
  (二)难以采取多元化的管控手段
  国有企业在对参股企业进行管理时,常采取的管理手段包括以下两类:一是若参股企业中,国有企业仅能派出董事和监理,不能派驻经营层人员,国有企业在进行股权管理时,只能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权利,管理渠道较为单一;二是若在参股企业中,国有企业不仅可以派驻董事和监理,还能够派驻经营层人员,此时,国有企业可以对参股企业进行多种手段的管理且能够对参股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相关信息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但是相较于国有企业对控股企业的管理渠道,在进行参股企业管理时,管理手段仍然较为单一,不能采取组织管控、财务管控等手段。
  (三)缺乏畅通的股权退出渠道
  在部分国有参股企业中,从其长期盈利水平以及经营风险来看,应进行股权退出,但是由于缺乏畅通的股权退出渠道,导致难以实现股权退让。在进行股权退让时,受权对象一般为国有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由于国有企业的股权金额较大,个体股东难以进行受权,若多个股东共同受权,又难以实现协调管理。总之,在进行股权退让时,若缺乏畅通的退让渠道,缺乏持续发展效益的参股企业将难以退出股权,将导致国有股权权益受到损害。
  二、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的三维路径
  (一)做好“加法”,强化参股企业监管
  1.优化企业管理结构与运营机制
  国有企业应加强引导,并协助参股企业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要帮助其优化运营机制。首先,针对国有参股企业,应组建企业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完善三会管理制度,以帮助参股企业科学制定决策,并保障股东权益。在对国有参股企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对企业的实时监督,要组建风控部门,对参股企业的发展水平进行定期评估,包括盈利能力、风险因素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2.加大管理力度
  针对不同的国有参股企业,在进行管理时,应明确管理要点,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同时要针对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理会进行日常工作的明确以及监管程序的制定,并重视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控制方案的制定,包括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此外,在对参股企业进行管理时,应积极借助外部力量进行管理,要充分发挥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效用,及时纠正国有参股企业的错误行为,避免出现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现象。
  (二)做好“乘法”,着力提高资本收益
  当前资本市场的层次逐渐丰富,国有企业应关注运营能力良好以及持续盈利的国有参股企业,并且要加大对其的扶持力度,可以积极推进其上市。企业一经上市,就要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进行管理,包括信息披露以及公布年报、中报和季报等,以实现对参股企业的有效约束。在国有参股企业利益方面,证监会专门出台了管理规定,即《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在这一文件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必须达到30%的分红比例,同时要关注参股企业的现金股利,促使企业更加稳步的发展与获利。此外,要时刻关注企业的经营期盈利水平,若持续盈利但没有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则要明确说明原因,同时要对将未分红资金留存资金的用途也要进行明确阐述。
  (三)做好“除法”,提高存量资产盘活率
  国有企业应注重对参股企业的盈利水平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定期评估,对于不具备较高增长效益甚至出现负增长的参股企业应逐步采取退出处理机制。在经济新常态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必须要保障国有企业中的资本具有较高的盘活率,才能在市场中占据稳固地位。对于经营效益逐年下降的企业,国有企业要设法退出,并追求保全。一般采取股權转让、股权置换以及注销清算等形式,要确保股权退出机制畅通,避免出现资产滞留现象。
  三、结语
  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在进行管理时,应意识到管理的局限性,并着力改善当前的管理局面。在进行管理时,应把握三个思路,从强化对参股企业的监管、提高参股企业的资本收益以及提高存量资产盘活率角度出发,实现对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的科学、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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