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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地区银行卡助农取款可持续性不足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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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为多措并举深化脱贫攻坚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2011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农村地区大力推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切实有效地满足了农村居民基本的支付服务需求,打通了农村金融的“最后一公里”。但欠发达地区助农取款服务仍存在金融机构推广积极性低、金融机构服务点管理与转型升级水平低、服务对象老龄化且金融素质低、偏远地区移动无线网络覆盖程度低等问题,本文提出:亟需对金融机构加强政策引导和探索多元化经营、强化对金融机构助农取款业务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助农取款宣传培训、加大偏远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等对策措施。
  关键词: 欠发达地区  银行卡助农取款
  一、银行卡助农取款主要服务模式与成效
  (一)银行卡助农取款主要服务模式
  2011年,人民银行总行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在全国农村地区全面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目前主要采取的推广模式是“市场主导、地方政府支持、人民银行管理、主办银行提供服务、代理商户作为中介”。服务模式是通过银行卡收单机构在没有金融机构网点的农村乡(镇)、村的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和余额查询等业务[1]。即农户到服务点办理相关业务时,服务点人员登记取款人相关信息,并由取款人签字确认后,由服务点垫付相应款项,待刷卡信息传送到主办银行后,扣取取款账户相应款项,并存入服务点人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助农取款主要成效
  1.改善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通过银行卡助农取款点的设立和布放,全国部分欠发达地区填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延长了金融服务链条,将原有金融机构设至乡镇级的服务向下延伸到了村组和广大偏远农民的家门口,让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普惠金融的发展成果,农民除了可以获得小额取现、余额查询、转账汇款、现金汇款、代理缴费等基础金融支付结算服务外,还可以就近支取各种涉农补贴、新农保、新农合等小额资金,基本实现了“人不出村、人不出镇”获得农村金融服务的目的,基本满足了农民在农资采购、日用品消费、农产品外销、农村生态旅游等方面的金融需求,也让政府各类财政惠农补助资金更快速、便捷地到达农民手中。农村支付环境有了显著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创新了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为金融机构探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可操作的简易模式,为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也拓展了自身业务,搭建了金融机构与农民的互利共享平台。一方面,现在各开办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对受理终端均进行了升级,在以往服务网点受理终端八成以上为电话支付终端(E-POS机)的基础上实现了终端升级,新型终端集助农取款、公共缴费、新农保、新农合资金查询发放、征信和资金结算等服务于一体,功能更加完善,更加贴近农户生活实际需求。另一方面,银行卡助农取款点的设立,减轻了金融机构传统网点柜台压力,降低了主办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节约了人力资源成本(每减少一名柜员可节支10万元左右经费)。
  3.开拓了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渠道。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以有偿服务的方式开办业务,切实提高了当地农村服务点代理商户参与办理助农取款业务、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服务点代理商户在获取手续费用的同时,也拓宽了业务面,提高了信誉度,增加了人流量和营业额。2019年,陕西省各主办银行向代理服务点支付服务费用860余万元。同时,通过助农取款服务,服务点代理商户通过助农取款机实现货款转账,减少了现金流通的风险,推动了城乡之间资金流动,提升了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水平,为欠发达地区农村居民提供了增收的新渠道。
  4.活跃了农村商品市场发展。大部分助农取款服務点加载了电商功能,为农民提供了商品交易平台,如农行推广的“E农管理”平台,将助农取款服务点通过惠农网络与电子商务管理有机结合,在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实践中推出了全功能互联网“三农”电商平台,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平板智付通等多种智能终端,实现了上游连接多个商品批发商、下游连接多个助农取款点的功能,在助农取款服务点通过电商菜单,就可以完成订单收款和付款。助农取款点进一步电商化、互联网化,将农村基础金融服务逐步融入到农村居民交易场景,推动活跃了农村商品市场发展。
  二、制约欠发达地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发展的因素
  (一)助农取款服务投资收益比低影响了金融机构推广积极性
  助农取款服务点的投入和运行维护费用主要由收单银行承担,调查显示,设立服务点的平均投资成本约为1万元,后期还有对商户的人工支出和维护费用,服务点正常运营和代理人员费用年均投入约7000元,每个服务点年均办理业务2400笔,每笔业务的平均成本约3元,业务成本整体较高,同时农村客户群体的沉淀存款较少,造成金融机构整体收益较低,大量服务点处于亏损状态,影响了金融机构拓展此项业务的积极性。
  (二)金融机构对助农取款服务点管理与转型升级水平低
  一是由于乡镇网点人员较少,缺少专人负责对终端机具的管理和指导,导致金融机构对代理商户机具维护、业务检查、知识培训等管理不足。二是大多数助农取款服务点作用发挥有限,以为农民提供小额取现等基础金融服务为主,跨行取款、便民缴费、贷款还款等服务不足,且取现限额偏低,单卡、单日累计限额有时难以满足当前农民日常生产和生活消费需求。
  (三)助农取款服务对象老龄化且金融素质低
  目前,留守农村居民多为金融知识缺乏的中老年群体,整体金融知识水平不高,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不会用、不敢用、不愿用的情况普遍存在,同时,部分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如在服务点办理业务时将银行卡和密码均交于服务点代办人员,让其代为输入密码,或有个别老年人在取完款后,将业务办理的回执小票弄丢或忘记了,回过头来却质疑服务点未将现金交付于他。同时,微信、支付宝等新兴电子支付的广泛应用,一定程度也降低了对助农取款服务的需求。   (四)网络建设滞后影响助农取款服务点的覆盖面
  一方面,在欠发达的偏远山区,由于山高沟深,移动无线网络覆盖不全或网络稳定性较差,造成智能终端较难正常使用,业务办理时存在信号不稳定问题。另一方面,部分较偏僻地区无法设立服务点。如在陕西南部的部分山区,由于网络问题,只能在某个网络信号较好的地区设立服务点,几个自然村共享一个服务点,造成周边个别自然村居民办理业务不够便捷,进而选择银行网点或其他渠道办理业务,影响了助农取款业务的覆盖面。
  三、对欠发达地区银行卡助农取款可持续性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通过政策扶持增强助农取款服务点设点的积极性与合理性
  一方面,增加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公益属性,逐渐淡化营利观念。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结合扶贫政策,将服务点设置成扶贫公益岗,指定服务点代理人员,服务当地的农村居民。同时,指导金融机构提高脱贫攻坚的思想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如指导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提高金融反哺农村的责任意识,淡化农村支付服务的利润目标导向,保证空白行政村服务点的持续运营。另一方面,探索服务点多元化经营,增加代理人收入。如在设立服务点时选择商店、卫生站、电商服务点等作为代理服务点,减少对助农取款业务收入的依赖性。同时,可引导代理服务点开拓其他业务类型,如代收快递、信用信息采集、金融知识宣传等,获取一部分相应收入,促进助农取款业务能够持续开展。
  (二)强化对助农取款业务的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对主办金融机构的引导,避免小范围内重复设立服务点,建立起完善的助农取款业务拓展、日常管理、巡检等工作机制,提升服务点的服务效能和覆盖范围,推进业务正常开展。二是加大对长期“零业务”网点的管理力度,分析原因,在保障行政村全覆盖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归并或注销处理,避免资源闲置,提升服务点的经济效益。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助农取款宣传培训
  观念认识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在欠发达地区农村可持续推广和应用的效果,提升农村居民金融知识水平是一项长期工程,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助农取款宣传培训,采取农民群众乐于接受、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做到农民听得懂、愿参与、会使用,切实发挥宣传效果,增强他们的现代支付工具操作技能和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为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奠定基础。
  (四)加大欠发达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政府和管理部门应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契机,加大对欠发达贫困地区通讯网络、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现代智能支付终端在山区的布放应用创造基础条件。加大对其他银行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引导力度,加大支付服务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助农取款服务点业务功能,不断提升支付服务效率,改善欠发达贫困地区居民支付服务体验。联合出台推进欠发达贫困地区助农取款业务发展的奖励或补贴办法,促进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要求,提供助农取款服务的相关机构,不得对余额查询业务收取费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咸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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