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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村产业经济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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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政府服务效能。2019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负有主体责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产品供给和活动组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服务效能。建设文化娱乐、健康保健、文化交流及宣传教育等多功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如何确保陕西省农村公共文化高效持续运行,促进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进程,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陕西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中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意义
  1.有助于弘扬和保护传统文化。在社会经济转型中,城市和农村文化服务的发展水平和供应状况还存在较大差距。年轻人受到城市文化冲击,使得传统文化、传统工艺等民间文化出现无人继承的断层局面。如果集宣传教育、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科教兴农、信息服务的综合公共文化服务能够保障,可以有效帮助农民弘扬和保护传统文化的价值。
  2.有助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问题解决。体现了政府社会文化管理的职能,加快农村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也满足了民众公共文化需求,有效提供公共文化产品服务,是一项惠民惠农的有利政策。政府需要兼顾财政的实际和民众的需求,寻找两者的平衡点。
  3.有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及文化产业的形成。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新时代职业农民,需要不断学习各种资源,提高劳动技能促进农业的高效生产,进而促进地方产业经济的发展。另外,农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地方农产品的开发与规模发展,农业产业园的试验与扩大等,都是农村产业经济形成的关键因素,尤其是需要一批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建设陕西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中公共文化服务的影响
  1.体现农村基础设施的成果。“十一五”期间,陕西省启动了“两馆一院一站一室”建设工程,在省级政府组织领导下,各市县结合地方经济的实际、区域文化习俗、文化旅游、民众需求等文化资源,建设了相应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和文化室。陕北关中平原和陕南地区,政府不断加大自筹资金力度,修建图书馆、影剧院等综合性文化站,满足民众的读书、文艺娱乐、科教兴农科普讲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
  2.统筹整合可利用的资源。一方面,设立专项资金,整合资源。从市级政府到乡镇政府,落实各市县村级政府的职责与部门分工,设立文化、农业科技、工业、卫生、教育等部门的公共服务资金,设立各种财政经费补助作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财政资金;另一方面,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和需求,强调政府引导,建设区域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村经济产业发展水平。
  三、陕西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中公共服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1.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公共文化观念淡薄。缺乏文化孵化基地,有基地无器材,大部分器材陈旧的现象依然存在。很多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工团的建设仍然是空白,现有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严重不足,设施陈旧,图书存量少旧,县级文化站处于关闭或闲置状态。部分乡镇由于缺乏文艺创作奖励经费和培训经费,民众缺乏公共文化建设的观念,连秦腔、剪纸、社火这样的传统经典文化习俗都在慢慢流失,甚至存在经济发展是第一,公共文化建设是纸上谈兵这样的思想误区。
  2.文化体制改革不够深入,文化法制环境的缺失。很多乡镇缺乏文化组织考核激励机制,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确。部门合并,文化站工作人员、村级文化室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业余甚至是村级干部熟人,薪酬待遇低,导致部分地方乡镇文化管理岗位出现缺位、管理人手不足等现象。此外,民间文化生存困难,不良文化乘虚而入。文化宣传、抵制恶俗文化措施、打击扰乱文化市场的不法分子等行政执行缺位,整体上缺乏公共文化的法制治理管理。
  3.农村文化人才缺乏,人员结构不合理。农村文化特长人才、文化管理人才十分缺乏。农村开展文化活动的次数、频率不断减少,精力都倾注在农业生产建设上,甚至连春节前后热闹活动都取消了,知识讲座技能培训的平台都很稀少,民众对卫生保健咨询更是态度漠然、谈病色变。此外,文化工作人员年龄偏大,不少乡镇文化管理人员多为兼职,有公共事业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人才不足,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没有发挥,使得乡镇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举步维艰。
  4.设施保障不足,供需矛盾突出。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供给不足。不同类型文体活动所需要的活动场馆以及各项器材严重不足,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规模和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民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实地调研,不能满足民众书籍阅览、辅导培训、新闻广电、体育、文体广场、文艺表演等需求。而目前,大部分县乡经济结构主要以种植畜牧业为主,农产品的加工、运输包装、文化产业园建设等产业经济链滞后。
  四、陕西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中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建议
  1.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筑牢文化建设阵地。陕西省各级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统筹规划,省、市、县三级设立农村文化事业建设专项资金,对一些重要文化建设项目和文化产品实行财政补贴,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设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文化服务阵地,完善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逐步建立起覆盖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网络。
  2.优化农村文化产业经济政策,完善文化法制环境。完善地方文化经济产业政策及法制政策。市县财政要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专项经费,进行文艺创作、精品生产、特色农业、文物维修保护、科学教育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政府应当健全完善文化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文化运行法治程度,通过对农民文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将文化法制管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扩充农村文化产业建设人才队伍,提高农村文化竞争力。首先,制定吸引文化产业人才的优惠政策。从人才选拔培养到考核激励等管理做到科学化系统化。其次,积极培育多层次的文化骨干队伍,尤其注重村级文化骨干人才及文化中心人才的培育,发挥文化能人名人的带头辐射作用,使他们成为村级公共文化工作的中流砥柱。最后,结合新时代生产生活模式和人们审美购物等需求特点,继承保护和开发农村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和工艺文化,延伸农村产业经济领域。
  4.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创新文化载体。发挥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在堅持政府主导的同时,引导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自办等方式,兴办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服务。另外,不断创新文化载体。文化管理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组织开展农民进行常规性文化活动、卫生保健、科学教育、信息服务等综合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变文化下乡为文化留乡。
  综上,要优化和提高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进度,需要配合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和惠农惠民政策,在保护和突出农村文化的特点之外,科教兴农,加强民众的主动参与意识和文化自治意识,将乡村文化、家庭文化相结合,推进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水平。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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