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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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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把金融资源更有效地配置到实体经济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南平市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为抓手,不断深化金融改革,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
   关键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基础和重要支撑,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引擎”作用,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是助推南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一、南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南平市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为抓手,不断深化金融改革,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近年来,初步建成以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农村金融、保险、证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并存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
   1.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持续加大。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南平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南平市实施“实体经济服务月”,开展千企大走访大调研大帮扶活动方案》,明确表明从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集中实施“实体经济服务月”,开展千企大走访大调研大帮扶活动。放宽再贷款申请条件,将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占比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2.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不断加强。2019年2月,市金融局会同市重点办共同举办项目与金融对接会,向金融机构提供详细的项目金融需求清单。截至4月末,农发行重点项目工程贷款余额15.485亿元,比年初增加2.15亿元,增长 16.12%,主要支持闽江(建阳、松溪段)防洪堤、武夷新区供水,建阳麻沙引调水工程等6个项目建设。
   3.涉农金融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结合当地特色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南平邮储银行通过“双基”(村级党组织和银行基层党组织)共建,创新开展党员小额贷和红色产业贷等措施,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三农。积极推广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陆续推出系列金穗快农贷产品,以信用方式、网络自主放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贷款。
   4.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多种金融工具有所发展。一是提升融资担保增信服务能力。融桥担保公司与顺昌县国有林场共同出资成立顺昌县绿昌林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林业产业、资源、贸易融资担保等业务,拓宽“生态银行”试点内容,创新林业+金融的合作模式。二是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截至2018年4月末,全市8家政策性担保机构,为68家中小微企业提供2.59亿元融资担保服务。三是建立持续风险补偿机制。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以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作为担保对象部分给予1%的风险补偿,建立完善可持续的担保风险补偿分担机制。2016年度-2018年度,分别下达补偿资金70万元、80万元、80万元。
   但是,南平市金融行业普遍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金融与实体之间信息不对称,金融业信贷结构有待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相关环境有待優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不够,所以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仍有明显差距。
   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1.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金融供给效率
   一是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加大资金投向。积极支持以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为支撑、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的行业,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为企业开办网贷通、票据池、循环贷等金融服务,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管理好但资金紧张的企业积极予以信贷支持,与实体经济同舟共济。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的资金投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规模,设立项目创新奖,对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最高50万元/年。二要加大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银行应结合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特征,对信贷政策进行科学调整,在信贷投向上,要积极发挥信贷杠杆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围绕重点地区、重要领域和战略产业发展需求,优先保障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南平市加强“政银企”深度融合,要加大七大绿色产业、“水美经济”、“武夷品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金融资源配置,支持培育新动能。对列入《南平市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名单》的企业,开展“一对一”金融服务对接,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健全绿色项目识别和差别化融资机制,对符合绿色信贷标准的项目优先配置信贷资源,确保绿色金融贷款增速不低于10%。三要向民生领域倾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强化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草根金融”发展,不断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提高“三农”金融服务可得性,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质量。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和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等优惠政策,优先办理支农支小再贴现票据,确保涉农贷款、小额扶贫贷款保持合理增长。完善企业上市资源培育储备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充实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支持已上市和挂牌企业通过增发股票、发行公司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促进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实现融资。四是关注民营企业,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合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业发展,优化金融体系软环境,着力引导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滋润实体经济。优化金融供给,开展“一对一”金融服务对接,落实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政策,推广“供应链融资”等模式,积极争取省级纾困基金和专项债,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由政府主导成立“困难企业帮扶服务中心”,搭建由政府、银行、信用担保机构、工商等多方平台,对主动提请帮扶救助的困难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报告的出险企业进行逐户会诊,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客观真实评估困难企业风险状况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帮扶。    2.搭建银企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建立更加密切的政企银工作机制,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通过“银行+政府、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模式,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科学布局金融网点,常态化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提高金融发展的普惠性和覆盖面。通过开展“百名行长服务百家民营企业”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切实加强与帮扶企业的常态化联系,全方位跟踪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开拓、信贷融资、项目建设、技术创新等情况,精准开展银企对接,实行“点对点”送政策、“一对一”送服务,把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密切银企业务的对接。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搭建面向实体经济的融资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深化对南平企业上市辅导,加快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奠定了基础,为企业做强做大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三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服务能力。政府要引导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通过资本市场的股权投资来实现直接融资,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新三板乃至科创板,直接融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最好的药方。加快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南政综〔2018〕42号),对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给予资金奖励扶持,对上市或挂牌企业通过配股、增发或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实现再融资的给予资金补助,对上市后备企业通过直接债务工具融资的给予贴息资金。激发企业家们的上市意愿,帮助解决他们在股改、投入成本和人才方面的后顾之忧。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南平市政府要大力支持龙泰家居、闽瑞环保、利树集团等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对接科创板。
   3.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实现金融供给与需求的契合度。金融机构创新营销与经营理念,健全内部创新机制,适当下放管理和审批权限,缩短管理链条,释放更多的服务潜能,提高对市场需求的敏感度和反应能力;二是注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增强金融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在对实体经济领域的金融需求开展精准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现有产品内容,突出金融产品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推进实施“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进一步扩大农业生产设施抵押、“快农贷”、“茶好貸”、“福林贷”等金融产品覆盖面。探索“信用+”模式,适当减少抵押担保依赖,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新型金融产品。三是借助科技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通过科技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达到“快、准、优、宽”,多措并举满足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以此解决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着眼技术创新,提高融资效率。金融科技的创新性应用提升了金融机构对于外部环境与客户的感知能力、对感觉及捕获信息的认知能力和金融服务应用能力。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做到对重点发展行业的产业链上中小企业提前授信、动态调整、随需随用。运用金融科技的力量,不仅提高了融资效率,金融机构还能做到降低运营成本和风险成本。
   4.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要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要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健全及时反映风险波动的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发布管理规则,健全信用惩戒机制。二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科学防范风险,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建立金融工作协调议事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促进金融协调发展的措施。特别是面对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成立相应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和化解;三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从建立企业信贷风险预防机制、资金链监测预警机制、资金链断裂应急处置机制、恶意逃废债务惩戒机制、互保链隔离机制等协调统一的风险保障处置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要加大预警监测工作力度。金融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重点监测跨市场、跨行业风险,完善风险应对预案,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产重组或破产清算等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问题和不良资产。五要建立持续风险补偿机制。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以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作为担保对象部分给予1%的风险补偿,建立完善可持续的担保风险补偿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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