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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龙搁置3亿元关联交易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2002年5月31日,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H股代号0921;A股代号000921,以下简称科龙电器)以董事会名义发文,要求签订购买新入主大股东格林柯尔的制冷剂,合同值达3亿元人民币。《财经》记者所获消息表明,因下属冰箱、空调公司董事会的反对,此计划被搁置。
  据悉,科龙电器董事会共向下属冰箱公司及空调公司董事会所有董事发文两份。其中一份称:“为了提高本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同意本公司与海南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该合同为年度购销协议。根据该合同规定,本公司将与空调/冰箱公司共同以不超过135,000元/吨的价格向海南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格林柯尔制冷剂,合计300,000,000元人民币”;另一份则为已替冰箱、空调董事会拟好的董事会决议,无须召开董事会直接在决议上签字同意即可。通知要求各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如无异议请签署董事会决议,以便我们尽快对此事进行信息披露。”
  据了解,海南格林柯尔系香港上市公司格林柯尔的全资子公司。
  科龙两下属公司同时召开的董事会运作规范,与科龙电器大股东格林柯尔有关联的总公司高层人士未有参加。在表决时,两大专业公司绝大多数董事都直截了当地写上“不同意”,只有极少数人签名未表示意见。科龙电器副总裁兼空调公司董事长王康平不但在协议上签了“不同意”,还列举了三条反对理由,最根本的一条是在可以预计的未来看不到有这样大的需求。冰箱公司的回答很简单,协议与冰箱公司无关。而记者从一位董事手中拿到的协议上,签署的意见是“无必要”。
  据悉,科龙电器出于生产空调机与冰箱的需要,每年均需购买大批制冷剂。往年,此项采购主要由空调公司与冰箱公司各自进行。格林柯尔制冷剂事实上是适用于空调机的制冷剂,并不适用于冰箱。科龙空调往年所需同类制冷剂为每公斤10元左右。格林柯尔制冷剂提供给科龙的售价为135元,且质量特殊“优越”之处尚存争议,因为被认为过于昂贵,将提高公司成本。科龙两家下属公司管理层不同意购买大量格林柯尔制冷剂,即与此考虑相关。
  因为两下属公司董事会未能同意3亿元交易,相关协议又被交至科龙电器董事会表决。关联方董事(顾雏军、刘从梦、严友松、张宏、方志国)没有参与表决,其余董事包括李振华、李志成、陈庇昌则表示,需要律师出示意见才能签字。这样,原定6月上旬准备公告的3亿元关联交易就搁置下来。
  事后,科龙电器发生部分人事变动。空调公司总经理陈少民与冰箱公司总经理蔡拾贰被撤换。主管生产的副总裁王康平一度提出辞职请求,目前担任科龙董事会监事。
  在5月31日讨论3亿元交易之前,科龙电器曾于4月10日公告,以2700万元人民币向海南格林柯尔购买200吨格林柯尔制冷剂。此外,科龙电器目前正一意将科龙一些主要售后服务商纳入大股东热衷的“格林柯尔的授权工程单位体系”。在该“体系”中,每位加盟费为2万元。加盟店须到本地的医院、银行和政府机关去拉格林柯尔制冷液灌装业务。授权期限为五年,授权方为北京格林柯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据悉,科龙电器的主要售后服务商达2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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