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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高校筹资实践与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康健

  摘 要:发达国家在扩展高校资金来源方面有着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并形成了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其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速度的加快,办学经费短缺的问题就凸显出来。文章认为,应借鉴发达国家高校成功的筹资经验,拓宽我国高校的筹资渠道,以解决我国高校资金短缺的问题。
  关键词:发达国家 筹资实践 启示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097-02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然而高等教育投入水平偏低、筹资渠道相对单一的基本特征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这是导致我国高校纷纷陷入不同程度财务困境的主要原因。发达国家拥有世界一流的高等教育机构,在扩展高校资金来源方面有着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并形成了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其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我们如何结合自身情况,深入了解和分析这些国家高校的筹资实践,对我国高校拓展筹资渠道、完善筹资方式,进而解决经费短缺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高校筹资现状分析
  我国高校的筹资渠道虽有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但目前仍属于以政府财政拨款和学生学杂费为主的二元化格局。
  1.财政拨款比例低。早在1993年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48条中就曾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也就是说,按此纲要,到2000年,4%要成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下限。但遗憾的是,即便是18年前的这一目标,迄今也尚未实现。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中国统计年鉴2009》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计算,从2000年到2009年10年间,以4%的比例为目标,则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0年累计“欠账”已达16843亿元,如表1所示。
  而根据世界银行2001年的统计,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等高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均值为4.8%,哥伦比亚、古巴、约旦、秘鲁等中低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均值为5.6%。
  2.过分依赖学杂费收入。为了改善高校办学资金不足的现状,我国从1996年起施行并轨收费制度。随着高校扩招,学杂费收入占教育资金的比例越来越高,已成为了高校重要的筹资渠道之一。相对于财政拨款比例低的现状,高校对学杂费的依赖性越来越大。
  3.银行贷款过多。由于高校规模的扩大,两大主要渠道即政府财政拨款和学生交纳的学杂费满足不了高校对资金的需要,高校把资金缺口转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作为高校筹资的方式之一,其筹得的款项并不是高校的权益资本,而是负债资本。负债资本的特点就是到期还本付息,而不是无偿使用。近年来,部分高校的银行贷款规模过大,甚至已超出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据《2007年中国教育蓝皮书》披露,到2006年底,我国高校贷款规模在4500亿到5000亿元,个别高校的贷款额甚至超过了10亿元。沉重的贷款压力,巨额的财务成本,已使我国高校举步维艰。
  4.其他收入少。其他收入主要包括科研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社会捐赠及利息收入等。其他收入在我国高校教育资金来源中所占比重并不高,但就发展趋势而言,它将是我国高校今后筹资的突破口和筹集权益性资金的增长点。
  二、发达国家高校的筹资实践
  1.美国高校的筹资实践。
  (1)美国政府对高校经费投入包括联邦、州及地方三级政府的投入。联邦政府投入在公立高校能占到其总收入的10%~12% ,在私立高校能占到10%~15%,一些优秀的私立大学所争取到的联邦政府研究资助甚至能占到其总收入的29%。美国公立大学大多数是州立的,因此州政府的财政投入也是其经费主要来源之一。地方政府对公立大学的投入很少,只对地方政府设立的社区大学进行较大规模的资助。
  (2)美国大学本科生教育成本中的25%~50%是由学生及其家庭以学杂费的形式来分担的。美国各类高校对学杂费的依赖程度完全看其争取其他收入(如政府投入、研究补助与私人捐赠)的能力高低而定。总体说来,公立大学的学杂费占总收入平均不到20%,但私立大学此比例却较之大一倍以上。除一流私立大学外,其他各私立院校对学杂费的依赖(以其占总收入比例来衡量)均超过50%。
  (3)销售与服务收入主要是学校利用自身的科技、智力、设备、设施和校产等优势,开展对外服务及销售所取得的收入。在美国,一些历史较长、基础较好的私立高校,这项收入很可观。此外,利用学校自身优势,开展与企业间的合作,为企业培训人才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也是美国高校经费来源的一个重要方面。美国各州通常免征高校的资产税和营业税,为高校节省开支。
  (4)除政府投入、学杂费和销售与服务收入以外,其他一些筹资渠道也给美国高校提供了相当比例的经费。主要包括私人捐赠、助学金及合同款项收入等。同时,税法规定,无论公司或个人,对教育或其他社会公共事业的捐赠可以得到免税。
  2.英国高校的筹资实践。
  (1)英国高校获得的政府拨款全部由中央政府提供。政府拨款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对高校学生提供贷学金;二是向高校提供科研经费。英国政府鼓励高校面向企业开展科学研究,并组建了“国家科研推广管理中心”,组织和协调高校同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时还建立了以大学为依托的科学园。这种校企合作为高校提供了许多科研经费,并且这部分科研经费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2)由于高校规模不断扩大和政府负担日益沉重,英国从1998年开始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收入可以占到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分配的高等教育正常经费总额的近一半。吸引非欧盟国家留学生到英国接受高等教育也是英国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英国仅仅对其本国和欧盟学生收取不到2000英镑的学杂费,而对非欧盟国家学生收取的教育费用是前者的2-4倍。
  (3)英国民间和社会也具有捐资助学的传统,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中的各学院经费主要来自大财团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其他一般大学得到的捐赠款占其总收入的3%左右。近几年,英国社会各界给大学的捐赠呈现上升趋势。捐赠者往往以得到某些研究成果或共享某项知识产权为条件,这种交换式的捐赠是英国教育经费筹措的一大特色。
  (4)英国在1990年之前,多数学生的财政资助是无偿的。1990年引进贷款计划后,学费仍由政府即地方教育当局为学生支付,但日常生活费用改由基本助学金和贷款两部分组成。学生贷款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申请表由学校和学生分别寄给“学生贷款有限公司”,由学生和该公司签订合同后拨款。
  3.澳大利亚高校的筹资实践。
  (1)澳大利亚高校的主要经费筹措渠道是政府拨款,而政府拨款又主要来自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州政府只负责对州内高等教育的立法管理及对少数大学的拨款。联邦政府拨款主要通过高等教育委员会、澳洲研究委员会及高等教育司来进行。拨款分为一揽子拨款和研究拨款,其中一揽子拨款又分为经常性拨款、HECS资助拨款和评价与调查计划拨款。
  (2)在1974-1987年间,澳大利亚高校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免费教育。从1988年开始,为增加高校经费来源,澳大利亚通过了“高等教育贡献法案”,凡就读高校的学生都必须缴纳学费,研究生的收费标准规定必须是本科收费的一倍以上。同时法案还规定:若就读学生不愿意交或没有能力交清,则先由政府向学生提供贴息贷款,等学生毕业后找到工作有收入时再偿还。

  (3)在1974-1979年间,澳大利亚高校也为海外留学生提供免费教育。从1980年开始,澳大利亚高校实施海外留学生缴费上学政策,并由联邦政府作出统一的最低收费标准线,并且没有规定上限。近些年来,澳大利亚外国留学生数量增长很快。这些主要来自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为澳大利亚高校增加了不少收入。
  (4)为弥补教学和科研经费的不足,澳大利亚许多高校还纷纷成立各种公司,利用自身智力优势和校产对外营业。这些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是提供咨询和企业培训、组织和安排会议、出租学校设施、进行科研合作等。
  由此可见,发达国家高校的筹资渠道呈现出典型的多元化格局, 且筹资方式十分灵活。这种多元化的经费来源格局和灵活的筹资方式, 使得发达国家在高等教育经费短缺成为世界性难题时,仍然维持了其高等教育系统的良好运作,为本国高等教育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三、发达国家高校筹资实践的启示
  通过对以上几个国家高校筹资实践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各国在高校筹资方面的共性和一般发展趋势,即以政府拨款为主,向多种筹资渠道方向发展。为进一步促进和完善我国高校筹资的多元化的格局,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从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出发,笔者得出以下几点启示和建议:
  1.加强政府拨款的主渠道作用。高等教育是一项公共事业,这决定了政府必须在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上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虽然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数量逐步增长,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的比例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个别年份还有下降。尽管高等教育筹资渠道多元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无论如何政府都不能回避自己的责任。加强政府拨款的主渠道作用,提高政府对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比重,通过立法来保证政府投入占高等教育经费总额的比例,并争取尽快接近和达到4%的水平。
  2.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高校已经进行了学生贷学金的工作,但开展的难度比较大,其难点在于,对学生贷款的风险大,银行普遍都不愿意借,高校也缺乏有效手段确保收回贷款。为此建议借鉴英国的“学生贷款有限公司”模式,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其资金全部来自政府拨款。作为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应制定一套完善的申请和还贷程序,建立完善的学生贷款管理系统,负责高校学生贷款的工作。同时,在“奖、助、贷、补、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构筑起多元化助学体系,保障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保证经济条件不同的学生都可以获得同样的教育机会。
  3.提高外国留学生学杂费标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教育贸易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近几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一直稳步提高,我国高校应加强国际交流和宣传,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中国接受高等教育。同时,参照英国高校和澳洲高校的做法,政府应放开各高校对于留学生收费的自主权,政府统一规定专业最低收费标准线,并不设上限,对国外留学生收取高于我国学生的学杂费。这样,既可以缓解国家财政投入有限的局面,又可以增加学校的办学经费,促进我国高校的发展。
  4.加强激励制度建设,鼓励捐资助学。在发达国家的大学里,教育捐赠与政府拨款、学杂费收入已经并列成为高校的重要经费来源。目前,我国的税法对捐赠事宜没有作相对优惠的规定,企业或个人对教育和公益事业的捐赠不能免税,而且不能从企业的税前利润中支付捐赠,这样大大制约了企业或个人捐赠的积极性。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加强鼓励捐资助学的激励制度建设,提高捐赠收入在我国高校资金来源结构中的比例。如从法律制度层面上修改目前的《捐赠法》和《税法》的相关条款,鼓励企业或个人捐赠,对捐赠者实行减免税政策。
  5.加强校企合作,积极争取办学经费。我国高校应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知识库和专家库资源,主动与市场接轨,通过开展对外咨询和培训、组织和安排会议、出租学校设施、销售产品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积极争取办学经费。可以参照英国的模式成立一个“国家科研推广管理中心”,在高校科研转化与企业需求之间搭建一个可实际操作的平台,除一些基础性或尖端性的科研采取国家项目招标的形式外,其他应用性科研经费应该主要有企业来提供,促使高校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总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普及化,仅仅依靠政府的投入解决高校的经费问题已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高校成功的筹资经验,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高等教育投入和办学成本分担机制,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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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侯喜,孙红梅,林春涛.国内外高校资金筹措的比较及启示[J].陕西科技大学学报,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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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赵喜庆.从发达国家经验看我国高等教育资金短缺问题的解决[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8(2)
  (作者单位:肇庆学院财务处 广东肇庆 526061)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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