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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风险投资发展状况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柳翔鹏

  【摘 要】 近年来,风险投资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文章尝试以东莞为视角,研究风险投资在东莞地区的发展现状、特点以及发现的问题,并为东莞风险投资的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从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尽管东莞的风险投资刚刚起步,但对其研究有助于东莞走出目前的经济困局,使得东莞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具有优势和竞争力。
  【关键词】 东莞;风险投资;高新技术产业
  
  三十年来东莞依靠中央给予广东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使得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逐渐暴露出许多问题,“东莞模式”渐渐引起人们的反思。土地资源的减少,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导致依靠廉价土地和劳动力供给推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走入困境,东莞陷入了“双边缘化”的局面。本文认为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产业,是东莞走出目前困境,经济再创佳绩的重要途径。
  
  一、东莞发展风险投资的必要性
  
  (一)发展风险投资是促进东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进入新世纪以来,东莞以跨越式的方式发展高新技术。然而,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具有巨大的风险,但一旦成功则获得高额回报。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成长、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决定了仅靠传统融资手段是不可能满足其资金需求。风险投资是一种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行为,正好可以弥补传统融资的巨大缺口,并承担起孵化高新技术产业的重任。
  (二)发展风险投资是实现“科技东莞”的有效途径
  东莞陷入了“双边缘化”的局面,即引进的产业以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加工业为主,在全球生产网络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自身也未能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在自主技术和自主品牌上处于落后位置,在国内生产体系中处于边缘化状态。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有利于促使“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的改变。
  (三)发展风险投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客观需要
  一项科研成果从最初构想到形成产业,一般要经过研究、开发、试点和推广四个阶段。风险投资支持的重点是开发和试点这两个阶段。由于这两个阶段风险较大,收效较慢,资金需求量又较多,银行通常不愿提供贷款,科技成果的转化迫切需要风险投资给予支持。近年来,东莞的科研成果也不少,但科技成果转化率比较低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有助于加快东莞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经济一体化。
  
  二、东莞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
  
  (一)从资金来源上看,主要以政府拨款和吸收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基金为主,财政投入总量快速增长
  从2006年启动“科技东莞工程”建设以来,东莞市财政每年投入10亿元,连续5年50亿元支持东莞科技创新事业,不仅为东莞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本支持,而且也有效地吸引了不少风险资本注入。从企业自主投入来看,2007年东莞仅高新技术企业筹集金就将近20亿,在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所占比重达52%;2008年东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猛增至70亿,其中来至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高达84%。这表明企业已成为科技活动经费筹集的主体,且投入力度逐年增强。
  (二)从资金使用上看,风险投资平台发展迅速
  2007年全市338家高新技术企业共办310家科研机构,到2008年全市367家高新技术企业兴办的科研机构数量攀升至663家。经过多年努力,东莞建立了包括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东莞软件企业孵化园、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莞市城区科技工业园、石龙镇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等一大批科技园区和基地,为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优秀的平台。同时科技项目和科技人员上的支出增长迅速,2008年东莞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科技项目991项,分别比2006年和2007年增长了8.9倍和1.6倍,参加项目人员中,高中级技术人员所占比重从2006年的15.1%、2007年的25.9%提高到2008年的32.4%,项目经费内部支出33.78亿元,分别比2006年和2007年增长了6.6倍和1.7倍。
  (三)从资金结果上看,风险投资的发展引领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
  近年来,东莞在工业设计、技术研发和科技服务等高新技术服务方面发展迅猛,建立了松山湖创业服务中心,广东电子研究院等科技服务平台,实现了金融、电信、政府、交通、教育等行业应用性软件开发。另外东莞还依托中山大学人才团队并联合全市民营科技力量,共同组建了东莞市科创投资研究院,开展重点培养上市后备科技企业的评审和预辅导工作。同时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于2002年被国家科技部科技促进发展中心评为“中国最具潜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企业孵化园孵化作用明显,目前已有15家企业签约入住孵化园,园区已有6家企业得到2006年东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的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潜力巨大,该新区以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现有企业五十多家,其中产值在一亿元以上的企业有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家,三资企业三十多家;石龙镇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产业集聚发展优势凸显,全镇拥有国优、部优、省优产品53个,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10家。
  
  三、东莞风险投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资本规模小
  以全社会R&D费用为指标,2000年至2007年,东莞市全社会R&D费用经费支出总量逐年增长,不过R&D/GDP长期徘徊在不足0.5%的水平,2008年东莞全社会R&D/GDP达到0.54%,但是从区域比较看,落后于深圳(2.82%)、广州(1.57%)和全省平均水平(1.41%),在全省21个城市排名第九位,位于惠州(0.65%)、江门(0.58%)之后,略高于潮州(0.52%)的水平,与东莞位居全省第四的经济地位不相称。
  (二)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
  自实施东莞科技工程以来,东莞的科技人才数量逐年提高,科技人才支持效应明显。至2008年6月底全市人才总量114万人,目前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总站9个,合计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200人,为风险资本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本,但在绝对数量上仍然难以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需要。由于东莞的高等院校较少,应用型科技人才培育不足,这也是制约东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目前东莞主要依靠产学研结合和引才方式部分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缺乏问题,但是从长期来看,并不能真正形成人才的积累和沉淀,不能真正提升东莞本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够完善
  风险投资的本性是追求高回报,这种回报不可能像传统投资一样主要从投资项目利润中得到,而是依赖于在这种“投入―回收―再投入”的不断循环中实现自身价值增值,因此一个顺畅的退出机制也是扩大风险投资来源的关键。风险投资退出的有效方式主要有上市交割转让、私下股权转让;通过上市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是最为理想的,但是东莞多是中小型企业,本身素质难以达到主板上市的标准,创业板的开启给这批企业带来了希望,但从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数量还很少。尽管东莞也在积极培育一批企业上市,但短期内竞争激烈。私下股权转让也是可行的选择,同时买卖之中股权的价值衡量难度很大,缺乏一个市场衡量的公允价值,因而价格的难易确定给协议带来了难度。

  (四)风险投资主体单一
  风险投资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和企业,政府通过各种政策给予优惠,或者通过财政拨款引领风险投资行业发展,同时企业也投入一批资金作为风险资本,但是政府拨款数量少、限制较多、周期长,同时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在进行项目选择时会秉承审慎原则,这样会排除那些风险较高的优质的项目;企业本身难以有充裕的资金用作企业的研发支出,出于控制风险的需要也缺乏积极性。同时东莞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由于没有有效的资产作抵押,这批企业本身很难从银行获取资金来源而且对于社会闲散资金企业没有有效的渠道融入。
  (五)风险投资中介薄弱
  东莞是以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为主的加工型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才刚刚起步,与之相适应的服务中介发展程度不高。风险投资中介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是提供传统研究和评估服务;二是提供谈判服务。为风险投资活动提供服务的除一般的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和仲裁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外,还有一系列为监管风险投资公司、风险企业的投资活动而专门设立的特殊中介机构,由于东莞长期发展外源型经济,过度依赖于港澳等地的中介服务体系,东莞本地并没有形成与自主经济相适应的中介服务体系。
  
  四、加强东莞风险投资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地方政府的引导
  政府的大力扶持是发展风险投资的通行做法,我国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发展的工作主要是加大对风险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借鉴国内外经验,东莞也应该在原有相关政策基础上,从税收、信贷、担保、政府补贴等方面,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政策支持力度。其具体措施包括:(1)对风险投资提供更多财政扶持政策,如财政投资、低息优惠贷款、风险损失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灵活多样的财政支持政策。(2)对中小型创投企业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要进一步加大优惠政策的力度,将更多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领域。
  (二)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
  借鉴新加坡“科技型创业家投资基金”的经验,设立“东莞市创业投资合作基金”,基金的发展可以考虑一部分作为策略性投资,与深圳及港台地区风险投资基金建立投资基金之间的价值合伙关系;另外一部分考虑与民间资本合作,确保政府风险投资对民间资本的引导性。考虑到中小企业大都拥有无形的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等特点,因此不能采用传统的担保物权方式,根据《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规定,建议先由政府直接出资成立东莞市银行的相关科技银行,为相关知识产权额度的融资提供再担保。
  (三)完善以投资银行为代表的中介机构
  投资银行在风险投资家寻求资本退出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一是风险企业寻求以IPO 方式实现资本退出时,投资银行提供上市策划包装、招股方案制定、股票承销等服务;二是风险企业寻求以并购方式实现资本退出时,投资银行体现在为并购活动提供方案策划、融资渠道等服务。东莞本地投资银行主要以证券公司为主体,普遍存在规模小、人才缺乏、管理落后等问题,其业务核心集中在传统的证券承销、经纪业务,现代投资银行业务涉及甚少,难以满足风险资本退出的服务需求。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扶持政策,扶持东莞本地证券业走出目前的困境;同时部分具备较强实力的大型券商,要不断拓展现代投资银行业务,为资本市场和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
  (四)制定和完善风险投资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尽快制定有利于高科技产业和风险投资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应优先采购本地创投企业产品,建立健全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风险投资的正常运作提供法律保障。同时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规划纲要》,重点落实对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动给予税收减免支持,加快落实研发经费抵扣企业所得税政策等。只有切实落实法律法规政策,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才能有效地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娟.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对策研究[J].杭州科技,2009(6).
  [2] 曾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比较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9(2).
  [3] 万秀仙.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理论界,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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