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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新路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陶士贵

  [内容摘要]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加深,人民币国际化的呼声日高。相关的研究增多。但笔者认为人民币的完全自由兑换和国际化并非短期内就可实现。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否则对中国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将带来不利的影响。在实施步骤上,可先行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可接受性”,提高非居民对人民币的普遍接受范围和程度,从而体现中国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为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和国际化赢得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且避免承担过多的国际社会责任,减少制度变迁的成本。不失为一条新的路径。
  [关键词]人民币自由兑换;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普遍可接受性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对人民币国际化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吴念鲁(2000)提出了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时间表。赵海宽(2001)提出中国应积极推进人民币逐步成为世界货币之一。钟伟(2002)提出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合二为一同时推进。陶士贵(2002)提出了实现人民币的内部可兑换和实现人民币区域化。何慧刚(2007)提出,在目前的现实经济条件下,人民币国际化应走“弱经济一强制度”模式,遵循“人民币周边国际化――人民币亚洲化――人民币国际化”的渐进路径,并在宏观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货币合作等方面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最终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张群发(2008)从挑战美元霸权视角,认为人民币国际化是应对人民币升值压力和摆脱“高储蓄两难困境”的必要途径。随着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愈演愈烈,要求改变国际货币体系、实行国际货币多元化的主张日增,特别是中国逐步推进人民币成为国际结算货币的措施后,国内外关于人民币国际化的呼声日益高涨,相关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主流观点认为人民币国际化将很快实现,对人民币国际化普遍持较为乐观态度,甚至有的学者认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是人民币实现国际化千载难逢的时机,必须加快推进步伐。是不是人民币实现国际化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了呢?这确实是一个既具理论性,又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的论证和研究。
  就理论层面而言,一种货币成为他国的外汇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普遍可接受性;二是可偿付性;三是可兑换性。从国际经验来看,货币国际化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结算货币一交易货币―储备货币。第一层次是本币在一般国际经济交易中被广泛地用来计价结算;第二层次是本币在外汇市场上被广泛用作投资交易的货币;第三层次是成为各国外汇储备中的主要货币之一。若本币广泛地用于计价结算,则该币将有可能逐渐地成为外汇交易的主要对象货币。而若本币被广泛用于国际交易,则该币就可能成为政府干预外汇市场时买入外汇的对象货币,本币将逐步演化为储备货币。因此,本币用于国际结算只是货币国际化的初级阶段。尽管政府在本币国际化进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货币国际化的进程主要由市场力量决定,即便政府想推动货币国际化,如若本币对非居民没有吸引力,货币国际化也是难以实现的。
  实际上,实现一国货币国际化必须具备一系列政治、经济条件。就政治方面而言,该国的政治必须保持长期的稳定;该国必须在世界政治中具有较强的地位。就经济方面而言,其一,强大的经济实力并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是基础;其二,该国的货币价值必须相对稳定;其三,该国必须具备相当广度和深度的金融市场;其四,该国贸易在全球贸易中须有强大的影响力;最后是资本项目实现完全自由兑换。从当今的国际货币体系格局来看,在国际贸易结算当中,美元所占比重超过60%,而日元、欧元都低于10%;在国际储备货币中,美元所占比重超过40%,而日元、欧元加总仍然低于20%;在外汇交易货币中,美元占比超过40%,而日元、欧元加总不过30%,整体看来,尽管美国爆发了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但美元仍然是最被广泛接受的国际化货币。美元、欧元、日元的国际化历经长久,并非短时期可以成就。
  中国自2008年12月至今,已与韩国、中国香港特区、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分别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协议互换规模分别为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元、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至此,中国与包括韩国、马来西亚、白俄罗斯等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货币互换规模总计已达到4800亿元人民币。2008年国务院称将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决定先行在香港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但这也仅是在周边地区进行,只能算人民币国际化的第一步或初级阶段。有的专家认为,人民币实现国际化可能需要三十年。在第一个十年,人民币可以成为周边国家贸易结算货币;在第二个十年,人民币可以成为区域性的投资交易货币;而在第三个十年,人民币将成为国际储备货币,为全球各国所接受。
  
  二、急于推出人民币国际化的弊端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未要求其成员国承诺实现本币在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当然也没有要求实现人民币国际化
  货币的自由兑换有不同的含义和层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只要求其成员国实行经常项目下的货币可兑换,即要满足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条款的规定:(1)成员国未经基金同意,不得对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支付加以限制;(2)成员国不得实施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重汇率安排;(3)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所持有的本国货币,如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且说明这部分货币结存系经常往来中所获得的,则应允许兑回。而基金组织对于成员国货币在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性并不具有直接管辖的利益,也没有类似的条款对经常项目可兑换进行严格的规范。换言之,基金组织不能强迫某一成员国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性。根据基金组织对经常项目可兑换的要求,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可一般性地理解为:取消在排除基金协定第八条款下各项限制后仍旧存在的资本项目汇兑交易限制。其较为确切的定义是,对国际资本交易不进行跨国界的控制或征收相应的税金或实行补贴。
  与前述货币自由兑换性相关联的还有所谓“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30条第6节指出,可自由使用的货币是由基金组织决定的“该成员国的货币(1)事实上被广泛用来对国际交易进行支付;(2)在主要外汇市场普遍进行交易”。这一概念的实质是该种货币除具有全面可兑换性外,再加上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广泛使用,而不仅仅是一国对外支付(无论是经常项目还是资本项目)的非限制性。这当然更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其成员国达到的目标之列。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没有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要求,我国也没有必要提出人民币国际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向全世界宣布,因为人民币国际化意味着更大的国际责任,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中,其他国家会以此为借口,过分要求中国承担调整责任,向中国转嫁风险和成本。
  
  (二)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特里芬难题”难以解决,并可能加剧国际收支失衡

  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并迈向国际化过程中,国内经济遭受外部冲击的可能性加大,一旦境外流通的本国货币回流,就可能会对国内的金融市场、经济体系造成较大的冲击,可能使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陷于被动局面。而人民币国际化后我国将承担国际金融稳定的义务,在必要时充当区域最后贷款人的角色,由此我国将可能面临“特里芬难题”,即在以贸易逆差向储备国提供结算与储备手段的过程中,将出现本币贬值的压力与保持本币币值稳定之间的冲突。
  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并迈向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着突出且难以解决的问题是人民币国际流通量不足。从国际经验来看,在金本位时代,英国通过资本输出向世界各国输出了巨额的英镑。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美国通过经常项目逆差向世界提供了美元流动性,而“二战”后援助欧洲重建的马歇尔计划成为美国大量输出美元的重大机遇,大量的跨国公司则成为美元在国外发挥货币计价和货币中介的重要推广者、宣传者和示范者。20世纪80年代,日本则通过大规模的跨国投资向各国提供日元资金。若借鉴英国、日本的模式,我国需要大规模的对外输出人民币。近年来,尽管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大幅度增长,但规模占全球的比重仍然很小,2004-2006年分别为0.74%、1.3%和1.53%。显然,这样的狭小规模难以支持未来人民币国际流通量的需要。在较短期间内,通过资本项目大规模对外输出人民币,操作性不强,且易引发大的风险和损失。若借鉴美国的模式,则要求我国维持持续的巨额的贸易逆差以输出人民币,从而满足国际社会的需求,但这与我国现行的经济结构或经济发展阶段不相适应。贸易逆差是货币输出的主渠道,但贸易逆差意味着一国就业岗位向境外的转移。而当前我国国内消费投资比例严重失调,投资拉动当前经济增长但导致产能的巨幅扩张,因而出口便形成消化过剩产能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2007年我国贸易盈余占整个GDP的7.5%,若变成贸易赤字,对经济的收缩作用将相当明显。若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我国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原材料用人民币支付,而对发达国家的贸易盈余只能收到外汇(国外没有足够的人民币),则我国的外汇盈余会更多,外汇储备增加得更快。这与我国寻求国际收支平衡、削减过多的外汇储备的政策导向是相悖的。若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的趋势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逆转,则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债务人的负担将不断上升,作为美欧等发达国家债权人的权利将严重缩水,将会遭受双重利益损失,直接影响到我国金融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
  
  (三)急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易带来国际投机资本的攻击,从而引发货币金融危机
  伴随着资本账户管制的逐步放松,所有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净流入从1978―1982年间的年均183亿美元大幅度上升至1997年的1390亿美元(1996年曾达到近1900亿美元),在近20年的时间里增长了近10倍。同期,其占出口和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由3.9%和0.8%上升至11.1%和2.5%。其中,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和90年代大部分年代里,发生在拉美和亚洲国家的资本大规模净流入,无论从总量还是相对比率来看,远远高于其他国家,也高于这些国家历史上的其他时期。外资的大量流入可能导致实际汇率上升,削弱本国出口部门的竞争力,恶化国际收支状况,进而损害其实体部门,影响经济增长;同时,一些国家并不存在储蓄和外汇的“双缺口”,货币自由兑换带来的大量资本流入可能会对国内储蓄产生“挤出”效应,由此削减资本流入的净收益。研究表明,上述两个时期内拉美和亚洲国家发生资本过度流入同资本账户的开放显然有着紧密的联系。而后来发生的外资的大量集中抽逃,是拉美和亚洲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之一。
  根据国际资本流动的一般规模和国际经验来考察,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后,国际资本大规模流入比国内资本外逃的可能性大得多。这主要基于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在较长时期内不会改变,对国际资本有相当大的吸引力,而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也将对国际资本涌入我国产生强大的推动力。实际上,从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来,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阶段,流入中国的热钱规模显著上升。张明用多种方法计算了2005―2007年的热钱流入规模,计算结果显示,2005―2007年热钱流入规模分别为2282亿美元、2078亿美元与3851亿美元,三年热钱累计流入8211亿美元。热钱流入我国的渠道包括经常项目下的贸易、收益与经常转移;资本项目下的FDI、证券投资、贸易信贷与贷款,此外,热钱还可以通过地下钱庄和境内外商业银行流入中国。因此,若在条件不成熟时,急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可能引发我国货币金融动荡乃至危机。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我国在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7年以来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受到冲击和影响不大,与我国资本项目不开放、人民币非自由兑换货币有很大的关系。在金融危机中,实行资本项目管制的国家比资本项目开放的国家遭受的损害要小,且恢复得快。如马来西亚曾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为了防止资本大规模外逃而暂时恢复了资本管制,此后其经济状况要明显好于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等国。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一国政府宣布实行货币的自由兑换,如欲再重新实行管制,若控制不当,可能会使市场更加丧失信心,反而会加重危机。如2006年12月19日,泰国央行要求该国商业银行冻结2万美元以上的新增外汇存款账户的30%,以遏制汇率投机,结果导致本国和周边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的剧烈波动,最终泰国政府紧急决定废除该规定。2007年印度也发生了类似事件。可见,货币自由兑换,最终走向国际化,是市场选择的自然结果,而不是政府强制推行的结果。
  
  (四)急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可能影响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20世纪60年代初,蒙代尔在凯恩斯宏观经济模型的框架内分析了不同制度下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问题。此后,弗莱明和其他经济学家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形成了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其核心观点是:在资本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制和独立的货币政策这三大政策目标中,一国最多只能同时选择其中的两个目标。换言之,在资本项目开放、资本自由流动的条件下,若要继续维持固定汇率制,则独立的货币政策将不复存在;而若维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则难以保证汇率的稳定。这种在资本项目开放条件下不能同时实现三大政策目标的方案选择被人们称为“蒙代尔三角”(Mundell,R.A.1963)。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的成本太高,在货币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开放的条件下,只能牺牲汇率的稳定性,实行浮动汇率制。根据国际经验,推行一种更为自由的汇率制度需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必须有一个发育完善的国内货币市场;第二,必须有一个健全的国内资本市场(R.多恩布什,1999年)。同时,对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以规避由于汇率的过

分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由于人民币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尚不完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严重滞后,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割裂,国内资本市场有待健全,都对人民币自由兑换产生了很大的约束。因此,在条件不成熟时,冒然推出人民币国际化,将对货币政策独立性或人民币汇率稳定带来冲击。
  
  三、人民币国际可接受性的内涵与优势
  
  货币的国际可接受性,是指该国货币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被各国普遍接受和使用,这是该国货币可偿付性的基础,也是该国货币成为自由兑换货币和国际货币的基础。就我国而言,实施人民币的国际可接受性策略,可体现以下优势。
  
  (一)主动性
  实施人民币的国际可接受性,而不急于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可根据我国自身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决定本币走向世界的方式、内容和时机。在宣布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之前,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人民币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使用的程度,可以为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和国际化赢得时间,并打好基础,取得主动权。
  
  (二)可控性
  实施人民币的国际可接受性而不急于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就是既能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又能保证在宏观管理上控制得住,避免受到大的冲击。一般而言,货币的国际化是不可逆的,一旦宣布了本币的自由兑换并成为国际货币,很难再实施货币管制,且要承担巨大的国际社会责任。在金融监管不到位,金融市场有投机的机会和空间时,很容易成为国际游资攻击的目标。先实施人民币的国际可接受性,可使我国对付国际投机资本的攻击游刃有余,应付自如。
  
  (三)渐进性
  有步骤地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不仅要考虑当前的需要,而且要考虑长远的发展,不能急于求成。人民币的国际可接受性是人民币可兑换性和国际化的初级阶段,但也是基础性工作,只有使人民币在国际上被其他国家和地区广泛接受和认同,才可以逐步向前推进国际化的进程,不致遭受大的危机的冲击。我国许多领域改革的成功,与渐进性改革是分不开的,在逐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中,多总结经验教训,少走弯路,少付出成本和代价,才算成功。
  
  四、推进人民币国际可接受性的策略选择
  
  1 将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可接受性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中短期战略,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可在中后期实施。人民币国际化须有相应的战略作为支撑,政府的推动重在顺应市场的需求,提供宽松的环境,放宽人民币的入出境管制,让境外的非居民更多地选择人民币作为支付结算的手段,使人民币首先成为国际上普遍可接受性的货币。在此基础上,再推动人民币成为完全自由兑换货币,不致引起大的震荡和波动。
  
  2 大力推进对外经济贸易交往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是实施人民币的国际可接受性战略的重要步骤。2008年,我国经济总量超过德国跃居世界第三位,进出口总量高达2.56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三位,贸易依存度达60%左右,全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超过900亿美元,说明我国的经济开放程度已相当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开放深度及广度的进一步扩大,国际上必将产生人民币的市场需求。事实上,我国也在逐步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可接受性。2008年1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就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召开行长办公会,提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出口信贷的规模,探索在出口信贷中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融资”。2008年1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研究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允许在内地有较多业务的香港企业或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扩大人民币在周边贸易中的计价结算规模,降低对外经济活动的汇率风险”。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和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提出“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的范围和影响将越来越大。推进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利于企业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控制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和便捷交易行为,也有利于打击境内外非法地下人民币与外币交易行为,维护我国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据有关部门估计,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流入内地的资金高达约2000亿元人民币,约为引进外资额的50%。
  
  3 在周边国家和地区开设我国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畅通人民币支付结算渠道。大力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银行问的业务往来和信息交流,积极促进双边银行建立相互代理关系,为各国政府、企业和居民所持有的人民币提供一个存放和结算的渠道。由于人民币现钞交易费用高、风险大、携带不方便、容易造成假币泛滥,因而应在双方开设银行。开设海外分支行不仅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可接受性的需要,也是推动我国海外贸易和海外投资发展的需要。具体做法:(1)两国银行可在对方国银行开设对方本币可自由兑换货币账户,双方的客商可以在对方国银行存本币存款,并享受该国的存款利率。(2)两国的客商可通过双方银行按国际惯例进行两国货币的自由兑换和结算业务,但不能透支使用结算账户。(3)积极开展人民币与外币的银行兑换业务,以适应两国经济往来的需要。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开设我国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并推动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扩大人民币的普遍可接受范围和程度。
  
  4 放宽熊猫债券的发行范围、数额和用途,让国际社会更多地接受和使用人民币。所谓熊猫债券,是指境外非居民(包括外国政府、国际机构与外国企业)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事实上,早在2005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与亚洲开发银行就分别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了11.3亿元与10亿元人民币的熊猫债券。不过当时规定这两家机构在中国发债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必须在中国国内使用。在当前推出熊猫债券这一金融创新产品,可以将中国对外提供融资、规避外币贬值风险与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可接受性三者结合起来,一举多得。另外,除允许特定国家政府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国债之外,还可以实施一种间接的融资方式,即允许特定国际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国债,再由这些国际机构向特定国家提供贷款,扩大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
  
  5 加快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通过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可以推动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流通使用。笔者认为,香港作为国际性的金融中心,具有自由兑换的货币、稳健且高效率的金融体系、及时的信息流动、高效的金融监管等优势,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较为理想的选择地。允许香港对境外人民币进行存、贷款业务,可以将境外流通的人民币纳入银行体系,便于监管当局掌握人民币境外流动规模的变动,从而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人民币离岸市场在香港的发展可以形成一个完全市场化的人民币利率指标,对我国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市场发展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6 进一步健全和推广人民币结算的出口退税机制。建立与外汇同等的出口退税机制结人民币参与国际结算至关重要,特别在目前国内出口利润普遍偏低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应尽快协调相关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的成功经验,将贸易性质的人民币等同于外汇,规范使用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实行人民币结算与外汇结算出口退税同等的待遇。
  
  7 建立对人民币出入境的监测、预警和调节机制。可建立人民币出入境监测网,实施有效监控。为了积累经验,可通过海关和银行两条渠道对人民币出入境进行统计监测,外汇指定银行主要负责对汇出汇入人民币款项的监测,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按季对人民币流出入情况进行分析,对异常变化及时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以避免国际投机力量的恶意冲机。目前有关部门对人民币周边流通情况主要依靠抽样调查和推断。此方法虽较为简单方便,但精确度不高。这对于主管当局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分析研究对策不利。在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过残余法对流向境外的本国通货进行测算,即先运用计量模型测算出当年的本国通货需求量,将此数据与当年通货供应量进行比较,其差额部分即为流向境外的本国通货。这一方法可资借鉴。
  
  8 将人民币跨境交易纳入我国国际收支统计范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和人民币出入境规模的增大,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经济交易应纳入国际收支统计范畴,这不仅是完善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的需要,而且是将人民币跨境交易逐渐纳入官方监测的需要。在征得IM同意的情况下,将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经济交易纳入国际收支统计范畴。初期可分别建立外币交易部分与人民币跨境交易部分两套表式,人民币跨境交易部分的报表先在内部作为分析监测之用,待人民币流量较大时,再并表对外公布并报送I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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