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析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人才培养模式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我国21世纪经济体制的转轨,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逐渐成为调节社会公平,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合理化,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文章就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人才需求、人才培养模式以及人才培养体系的问题及对策做出分析。
  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模式;高校
  一、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建设的人才需求
  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主要存在三个层面的专业人才需求,首先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存在对于社会保障专业性人才的大量需求。其次,企事业单位是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端口,用人单位管理员工的劳动关系,与员工个人一同承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最后,国家的社会保险及其相关基金交予金融机构托管从而进行资金投资运作,这项工作不仅仅需要金融方面的专业人才,更需要具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背景的人才进行配合。由此可见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中,人才的补充和精准培养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程。
  二、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模式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从业人员人才培养
  我国劳动保障事业是一项新兴的管理事业,社会保障体系包含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优抚等四个部分。可以说劳动与社会保障是一项复杂、精细化的工作,然而目前我国劳动保障事业的从业人员其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都很难与工作内容相适应。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中,接受过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训的人员占比重较低。劳动与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为了满足社会需求,招募大量临时性的编外人员进行短暂培训。这些工作人员往往从事服务群众的一线工作,亟需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对于劳动保障事业从业者的培养,主要通过事业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以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来进行的。许多单位在工作人员的业余时间,进行系统性的劳动与社会保障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法规,社会保险的具体险种差异性及业务细则,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在城乡的不同规定等等方面,因从业人员的岗位情况而定。
  执业资格认定则是面向从业人员的一种针对于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认证证书,从业人员可以通过岗位资格考试、接受高等教育学习并通过过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自学考试取得对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书。这一种人才培养的模式现如今主要适用于非科班出身、由劳动人事等方面工作转岗的从业人员,获取劳动与社会保障的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二)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学科人才培养
  我国于1998年增设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至今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专院校已有125所,硕士研究点已有8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已有9个。在学科定位上,各大院校的学科设置也不尽相同,可以根据人才培养模式的各异性分为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应用型三种。以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研究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主要有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在课程体系上以经济学为基础,教学内容主要集中于经济学和社会保险的内容。因各校学科基础的不同,以社会学为基础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院校主要有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其依靠自身深厚的社会学学术传统,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作为社会学的二级学科,主要课程和教学内容以社会学为基础,集中于社会政策分析、社会工作、社会福利和救济等。教学研究型模式是一种兼顾研究和应用的培养模式,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为代表,其培养的专业毕业生输送至政府的相关机构和政策研究部门或者进入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教学应用型模式主要以培养分析解决劳动与社会保障一线工作问题的人才为目标,注重劳动保障基础理论和技能的教授,以及结合本院校的自身专业优势,形成农学、医学、师范、政法等学科领域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医疗保险等各类方向更精准的专业人才。
  三、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现如今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人才培养模式依旧存在非常多的问题。在从业人员的人才培养模式中,执业资格认证并未形成一个准入门槛,在招聘非编制内人员的时候,并没有将职业证书作为一种准入要求。而面向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占用从业人员的休息日进行的培训,员工参与度不高,使得培训的效果大打折扣。
  在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模式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则是由于该学科是一门新兴学科,各校师资力量参差不齐,往往进行教学的老师并非社保相关专业出身,学科也是由公共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等专业过渡而来,无法进行体系化的培养。其次,目前在我国开设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理论知识学习为主,学生缺乏实践的教学经历,在日后就业时往往无法适应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等实际环节。
  对劳动保障事业从业人员和大学专业教育两方面应当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单位应当继续鼓励在职人员进行职业资格的非学历教育,并鼓励有文化素质底子的在职人员攻读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研究生等,对于编外人员应当提升准入门槛,设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凡是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各高校在进行劳动与社会保障人才培养时,应注意学科课程设置的合理性,与时俱进不断做出调整,引进专业对口、高素质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应当分层次地培养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学科体系更加完整,方向更加细化,培养满足不同岗位需要的对口人才。在就业方面实现与社会需求的有效结合,避免人才流失。
  参考文獻
  [1]安华,张笑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人才开发,2007(7):23-24.
  [2]郑林.社会保障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建设研究[C].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1.
  [3]李长远.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对比分析——基于对六所高校的调研[J].社会福利(理论版),2014(12).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4/view-147359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