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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畜产品药物残留的现状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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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主要从畜产品药物残留的主要原因出发,分别从我国和我省两个方面,对控制畜产品药物残留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从政府领导、监控计划、检测方法与宣传力度等方面,分析了提高畜产品药物残留控制水平的策略,以期对降低畜产品的药物残留量提供相关的理论思考。
  关键词:畜产品;药物残留;药物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由于动物性食品在我国消费市场的比逐年增高,畜产品的安权问题也突显出来,其中,影响性最大的问题就是畜产品的药物残留问题,因此,探究畜产品的药物残留控制现状,并针对这一现状提出相应策略,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
  一、畜产品药物残留的主要原因
  在动物的实际饲养过程中,为了预防与治疗各种动物的疾病,通常会使用大量的抗生素与各类兽药,造成动物体内存在药物残留,此外,部分饲养主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会使用激素类物质来进行动物催长,为了降低自己的饲养成本,还会使用不合国家规定的饲料,从而造成动物体内药物残留超标。
  二、控制畜产品药物残留的现状分析
  1.我国畜产品药物残留的控制现状
  国家农业部门在1994年就发布了《关于饲料与药物等添加剂准许使用的品种目录》,在两年后,又陆续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安眠类药物作为养殖饲料添加剂的通知》、《关于严禁在畜牧养殖业中使用非法兽药的通知》、《国家允许在畜牧养殖业饲料中用作添加剂的药物品种规定》,并提出了31种可以用作饲料添加剂的药物品种,同时对动物畜种、动物年龄、每千克饲料中的最低添加剂用量与最高用量以及停药期和相关注意事项等,在2018农业部再次禁止使用3种兽药,即喹乙醇、氨苯胂酸和洛克沙胂,因此,目前仅有11种抗菌类药物可以添加到畜牧养殖的饲料中。
  为了指导畜牧业饲主正确地使用兽药,降低兽药在畜牧产品中的残留,我国农业部还陆续發布了《关于饲料标签的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此外,我国的国务院领导也对饲料的安全与畜牧业违禁药物的使用问题多次作出过重要批示,并指出要大力加强关于饲料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健全国家饲料的监测体系,制定并完善饲料标准与相关的监测方法,严肃处理在动物饲料中大量使用违禁药品的行为,以此来确保养殖饲料的使用安全,提出了关于兽药残留应当从源头上来进行相应控制的问题。
  尽管国家在多年前就做出了关于控制畜产品药物残留的指示,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但是近些年关于畜产品中药物残留量较大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就是部分饲料厂家受利益驱使,非法生产并追求相应的暴利,在生产的饲料的过程中非法添加违规药剂,并以低廉的价格向畜牧饲养企业与个人出售,加上部分饲养企业与个人的法制观念淡薄,只重视自己的饲养成本,从而导致盲目用药等行为,忽视了畜产品中大量药物残留对人身体安全的威胁,给消费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危害。
  2.我省畜产品药物残留的控制现状
  在2018年,农业部提出“产好药、少用药、用好药”的策略,以及“用药减量和产品安全”等目标后。现阶段,我省对畜产品的药物残留问题极为关注,迅速完善了《关于辽宁省兽药饲料的管理办法》、《关于辽宁省的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监管法律,对我省兽药使用情况作出了详细的明文规定,如饲料厂的兽药使用必须要经过省级的农牧部门批准,生产加药饲料的产品必须要实行审批文号的管理办法,对于那些加药饲料没有得到相应批准文号的产品,一律不得生产与进入消费市场,若有违规定者,将会严格按照《条例》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罚。
  此外,我省还加大了对于不法企业的打击力度,每年都组织全省14个市级农业部与兽药监察部,联合对饲料厂与动物养殖场进行2次大型的排查式检查活动,并施行定期抽检与全年随机突发检查相互结合的方式,来加大对于使用违禁药物行为的监管力度。在科技方面,我省充分利用本省的人才优势、地区优势与信息优势等,及时联合本省与附近省的农业与医学等领域的科研院所,研究并先后完成了50多种关于养殖饲料中微量药物的科学检测方法,并将其作为本省的地方标准予以颁布与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省畜牧产品中的药物残留含量。
  三、提高畜产品药物残留控制水平的策略
  1.加强政府领导,制定药物残留监控计划
  通过加强政府领导,制定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畜产品药物残留控制水平。在省、市建立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控领导组织,做到层层有人抓,在重点地区选择兽药品种的实时监控,既要设置好近期目标,又要制定好长远规划,以此来降低畜牧产品药物残留的控制水平。
  2.建立药物残留检测中心,强化检测方法
  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药物残留检测中心,并强化检测方法,畜产品生产的重点地区要设立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网络,及时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检测水平,充分利用本地区的人才优势,联合本地区及附近地区的农业与医药等领域的科研院所,以此来解决监测标准不完善的问题。
  3.严格执法,加强宣传力度
  相关执法部门要坚持依法治药,加大本地区的执法力度,根据已有的兽药法规,严格对饲料厂、动物饲养场以及兽药制作厂的管理,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各领域和广大消费者对畜产品安全问题的认识,使人们加大对畜产品安全重视,从而促使其自觉监督畜产品的安全。
  四、结语
  综上所述,畜产品的药物残留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人民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应该重视这一问题,加强政府的领导,制定药物残留的监控计划,相关部门要建立药物残留的检测中心,强化检测方法,执法部门则要严格执法,加强与之相应的宣传力度,从而进一步提高畜产品药物残留的控制水平。
  参考文献:
  [1]李洪飞.浅谈畜产品药物残留的现状与应对措施[J].山东畜牧兽医,2018,04:153-154.
  [2]王兴茂,雷开贵,孙定富,董书恒,周秀兰,和平.浅议畜产品药物残留发生的原因与预防[J].畜禽业,2017,09:14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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