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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日用俗字》注释考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魏启君 王闰吉

  摘要:蒲松龄的《日用俗字》记录了清初山东淄博一带的方俗用语,在方言史上具有极高的文献价值。文章选取了张树铮先生《蒲松龄〈日用俗字〉注》一书的注释中几个值得商榷的词语加以考释。
  关键词:日用俗字;注释;考辨
  中图分类号:I269.6    文献标识码:A
   蒲松龄的《日用俗字》以七言韵文记录了清初山东淄博一带的方俗用语,旨在帮助乡邻识文认字,提升文化素养。用当地方音记录活跃在口语的常用字条,并尽量以方言本字记之。因此,在方言史上具有极高的文献价值。该书“涉及到了‘身体’‘庄农’‘养蚕’‘饮食’‘器皿’‘杂货’、飞禽走兽、花鸟鱼虫、百工技艺等多方面的内容,所以在识字、正音之余,又兼有丰富的知识性” [1]267。张树铮先生苦心孤诣,积数年之功,撰写的《蒲松龄〈日用俗字〉注》一书,堪称集大成之作。笔者拜读之余,颇受启发,但发现仍有几处注释存可商之处,今不揣谫陋,就正于方家与张先生。
  一、钻针、抸指
   《日用俗字·裁缝章第十五》:“钻针抸指为生计,缝连补绽有功劳。”
   ◎钻:不详。似指纳鞋底的锥子之类工具。
   ◎抸指:夹持在指尖。
   ◎抸,《字汇》:“竹洽切,因劄。挈也。又子答切,音匝。持也。”《正字通》以为“俗字”,“旧注”“误”。《汉语大词典》:“同‘挟’。夹持。” [2]181
   按:钻针为旧时一种纳鞋底的日用器具,不应有疑。“钻针”中的“钻”亦非语义不详,钻针为偏正式构词,从字面上可理解为用以钻穿鞋底等的一种锥状物,因此,钻为动词,语义甚明。
   要确切理解钻针的词义,我们不妨从千层底谈起。此种鞋底较厚,一般约两厘米,需经过数道工艺反复加工。把穿坏了的旧衣服,撕扯成补丁布块,在案板上用浆糊粘成大块,三层布厚的袼褙,晒干。而后,依照脚的尺寸做鞋样,按鞋样刻袼褙。鞋底是多层袼褙,用麻绳上下针锥密密麻麻定结实 [3]237,由于经过多次袼褙,鞋底特别坚硬。为防止鞋底变形且使鞋子经久耐穿,纳底也有严格讲究。以清咸丰三年开业的北京老字号“内联升”为例,仅千层底布鞋鞋底的制作,就要经过七道工序。纳底,要求每平方寸用麻绳纳81针以上,针孔细,针码分布均匀 [4]625。
   因此,纳底需要相对专业的工具,普通的小针显然无法满足要求。为了钻透千层底,且保证针脚分布均匀,需先用钻针在鞋底上钻出小孔,再用穿着麻线的日用小针从小孔里穿过去,周而复始,一针一针地纳制。
   今万荣、太原、忻州、黑龙江等地呼“纳布鞋底用的锥子”为针锥(子),犹《日用俗字》里的“钻针”;亦作“针钻(儿)”,如金华、娄底方言等 [5]3299;又作“布针钻”,如绩溪方言等 [5]906;又作“针扎”,如梁彦熊塞声《巧媳妇》:“嘿,真俊哪,大襟儿上还有个小针扎!”杲向真《妈妈割麦去了》:“他把金光闪闪的顶针套在自己的大拇指上,把一缕花线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又顺手抓起了‘针扎’。”
   再来看抸指。从句式上看,“钻针抸指为生计,缝连补绽有功劳”对仗,“缝连”“补绽”并列,可以推论“钻针”“抸指”亦为并列,故“抸指”当为名词,释为动词性短语“夹持在指尖”,欠妥。今考“抸”为“抵”的形近讹字,“抵”,明董其昌作“  ” [6]843,明文征明《跋经伏波神祠诗》作“  ” [7]460,很容易与“抸”相混。
   据此,“抸指”当作“抵指”。抵指即顶针或頂针箍,做针线活时戴在手指上的金属工具,使针容易穿透厚底而避免手指受伤。这与我们前文讨论的千层底相对应,由于鞋底很硬很厚,纳底时需要辅助性工具帮助穿过鞋底。今仙居话里呼“顶针”为“抵指” [8]14,可谓确证。
   “抵指”这一器物称谓名,在今下江官话区、中原官话区等地亦见使用,可资参证。详见下表:
   亦作抵手,构词理据与“抵指”同。以“手”替换“指”,扩大指称范围而成。在湘南土语的东安、宁远、双牌、零陵等地使用,亦见于广西全州、资源城关、资源新化、兴安城关、兴安湘漓等方言点 [15]353。
   赵日新先生在调查浙江绩溪方言民俗时发现,抵针棍作用同抵针箍,用来抵住针鼻儿,将针穿过鞋底或衣料,抵针棍多用硬木制成 [16]165。(见图三)
  二、倃
   《日用俗字·堪舆章第二十》:“十年五载无佳地,倃(邱)的墙塌(他)屋又崩。”
   从文意来看,“倃”当即聊斋俚曲中的“坵”,指将棺材在地上用土坯等搭盖起来暂时厝放。《寒森曲》第二回:“三官说:‘依我,把爹爹暂且坵起来,打听着有了好官再讲。’二位都说:‘妹妹说的极是。’就依着他的言语,坵起来了。” [2]224-225
   案:“倃”“邱”“坵”均应视为记音字。大致相同的语境,蒲松龄在《日用俗字》里使用“倃”,在《寒森曲》里使用“坵”,说明他其实是矛盾的。《字汇》:“倃,其久切,求上声。毁也。”《字汇》:“坵,去鸠切,音丘。聚也,空也,大也。”均与暂时安厝灵柩之义不合,当另有来源。
   今考本字为“菆”。《礼记·檀弓上》:“天子之殡也。”唐孔颖达疏:“菆,丛也,谓用木菆棺而四面涂之。”清全祖望《奉方望溪前辈书》:“迨举尸而下于棺,举棺而载诸輴,菆则周之,屋则涂之,是曰殡礼。”以上诸例的“菆”,表示“聚集、丛积”,据《集韵·桓韵》:“菆,积木以殡。或作挫,通作欑。”而《集韵·桓韵》:“欑,徂丸切”。“菆”由“聚集、丛积”义引申为暂时安厝灵柩,如宋洪迈《夷坚乙志·莫小儒人》:“使人致其柩,欲菆诸境内僧舍中。”宋陆游《山阴陆氏女墓铭》:“得疾,以八月丙子卒,菆于城东北澄谿院。”元许有壬《丁文苑哀辞》:“卒于舟中。……郡大夫率其国人菆之。予既为位哭,遣人省其墓,告其家。”与《寒森曲》“暂且坵起来”语境吻合,“坵”即“菆”。    但我们不禁疑问,“坵”音去鸠切,表示“暂时安厝灵柩”义的“菆”音徂丸切,声韵相去甚远,断非语音演变使然。
   “菆”与表“麻秸、好箭、草席”义的“菆”为同形字。《仪礼·既夕礼》:“御以蒲菆。”郑玄注:“蒲菆,牡蒲茎也。”《左传·宣公十二年》:“吾闻致师者,左射以菆。”杜预注:“菆,矢之善者。”《说文·艸部》:“菆,麻蒸也,从草,取声。一曰蓐也,侧鸠切。”《广雅·释器》:“蓐謂之菆。”《字汇》记录了“菆”的两种读音,“祖官切,音攒,丛也。”“又侧鸠切,音邹,矢之善者。……又草丛生。又与黀同,麻稭也。”其中读为“祖官切”的“菆”犹“暂时安厝灵柩”,但由于同形字的干扰,当地方言误读为“菆”另一语义的“侧鸠切”,故与“去鸠切”相近,从而导致语源的迷失,以至于大文豪蒲松龄也受到遮蔽,印证了方言本字考究之不易,“每需一物,苦不能书其名。旧有《庄农杂字》,村童多诵之。无论其脱漏甚多,而即其所有者,考其点画,率皆杜撰。故立意详查《字汇》,编为此书” [2]1。
   当然,这种因同形字而致的语音误读往往具有隐蔽性,且同类错误不乏出现,我们大可不必对蒲松龄先生责备求全。尚有把“暂时安厝灵柩”记以“丘”的,《三侠五义》第五十回:“这寺中有个后院,是一块空地,并丘着一口棺材,墙却倒塌不整。” [17]251又如:
   明朝前期,兰州军民杂处不下一万家,凡遇丧事送终卜地而葬者只有十之二三。有的无力土葬,火葬后收拾余烬,安顿在荒山野沟里。有的迷信阴阳关于风水福祸的谬论,什么山向不好,时辰不吉,避什么年煞、月煞,或因财力不逮,就把灵柩寄放在寺庙道院里,棺材累累,山岩洞壑中,用胡墼砌住,称“丘”,也即暂厝的意思,以从容择牛眠地,选吉辰,隆重安葬 [18]57-58。
  这里记录的兰州城关方言,说明在口语里亦把“祖官切”的“菆”误读为“侧鸠切”,与《日用俗字》记录的民俗相若,暂厝灵柩是为了“从容择牛眠地,选吉辰”,以满足迷信需求。若儿女先于父母早亡,或夫妻双方有一人先去世了,为了遵循长幼之仪或希图“百年好合”而暂时安厝,如:
   他们(泰洛等人)把刘、张二人带到了村外的一条深沟里。在沟壁上,有许多被土坯封起来的窑洞,这些窑洞里停放的都是些死人。这是当地的一种丧葬习俗,古人叫做“厝”,当地人称做“丘”,也就是停棺待葬的意思。比如父母健在,儿女早亡,则先将亡者“丘”起来,等父母百年之后,方可入土随葬,这也叫长幼有序。或者两口子之中有一个先走了,也暂且“丘”起来,等另一位也不在了,这才合葬入土,图个百年好合。那平原地带的丘,俱是用青砖垒起的浮厝。这岭区却是因地制宜,挖孔窑洞暂寄亡灵,倒也省便。[19]372
  这说明河南孟州方言亦混读同形字“菆”。甚至为了弥补死者生前的遗憾,还有特意暂厝灵柩的情况,如:
   哭也哭了,拜也拜了,该出殡下葬了,婶子却又不准下葬,说大仇未报,叔死不瞑目。她自作主张,在西园平地垒了个长方形无门无窗的青砖框子,把棺材垒在了里面,顶上用砖拱起来。婶子说,这叫“丘起来”。等报了仇再正式出殡下葬。这个加了盖的长方形的建筑,就叫“丘子”。分家后偶思过曾扬言,等他功成名就,天下也太平了,他要在西园大兴土木,盖一处让全古州城人都羡慕的洋房。也许是婶子记得叔的遗愿,叔生前未能住进西园,死后暂且“丘”在西园,以图将来?[20]474
  《血脉》的作者陈沛为山东人,作品描述了古州偶家见、贤、思、齐四代人的成长和命运,古州城亦在山东,因此可以把该则材料视为山东方言。此外,亦有出于“扶柩回籍”的考虑,而不得已为之的情形,在北京方言里亦作“丘”,如:
   过去老北京人都有世袭的祖茔,死了人即可埋到自家的祖茔里。但有些外乡人到北京来作官或经商,称之为“客居”。这些人有“公馆”宅第,有一定的财产、人情交往,但不见得都要在京置办茔地。这种门第一旦有了丧事,就要择吉“扶柩回籍”安葬祖茔。有的由于时局、交通或其它某种原因,不能办完丧事马上回籍安葬的,就须找个庙宇停灵或“丘”起来(把坑内四壁砌上砖,棺木放下不沾土。上面砌一圆顶,谓之“丘”起来)。[21]269-270
   为了便于以后查案取证,暂时把灵柩安厝,在青岛方言里亦读为“丘”,如:
   县官觉得这杀人的案奇特、难断,只好叫人把两具尸体,分别装进两口棺材中,暂且丘起来,把案情报给府里的官来断。(《奇道破奇案》) [22]33
   总之,通过以上材料的佐证,我们认为“倃”“邱”“坵”“丘”均为“菆”的记音字,因为“菆”为同形字,方言里误读为“侧鸠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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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朱  峰)
  基金项目: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唐宋禅录方俗语词江户时代日人释义研究”(项目编号:16BYY147)
  收稿日期:2019-01-25
  作者簡介:魏启君(1970- ),男,湖南东安人。文学博士,云南财经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汉语史;王闰吉(1966- ),男,湖南东安人。文学博士,丽水学院民族学院中文系教授,研究方向为汉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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