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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黄骅发现的两处古墓葬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黄骅市博物馆

  【关键词】河北黄骅;郑家口墓葬;齐家务墓葬;汉唐;发掘简报
  【摘要】2015和2018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和黃骅市博物馆分别对河北省黄骅市郑家口村和齐家务镇发现的古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郑家口墓葬为两座南北排列的唐代墓葬,齐家务墓葬为三座东汉晚期至隋唐时期的砖室墓。两处墓葬虽遭不同程度破坏,却是黄骅地区为数不多的进行过科学考古发掘的汉唐墓葬,多样的墓葬形制和一定数量的随葬品,丰富了该地区汉唐墓葬的基础资料,对研究该地区汉唐时期社会生活、丧葬习俗等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7月底,黄骅市吕桥镇郑家口村东侧开挖水渠时发现两座古墓葬,同年8月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与黄骅市博物馆联合进行了抢救性发掘。2018年7月,黄骅市齐家务镇在幼儿园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人骨、青砖残块,黄骅市博物馆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确认为三座砖室墓。7月3日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和黄骅市博物馆组成联合考古队进行抢救性发掘。这两处墓地距离较近(图一),均破坏严重,地层情况及开口层位不明,出土遗物不多,故合并简报如下。
  一、郑家口墓葬
  郑家口墓葬位于黄骅市吕桥镇郑家口村东10米,西临一条南北向村间水泥路,东侧为耕地,地理坐标为38°29’48.28"N,117°14’5.39"E,海拔5米。两座墓南北排列,相距约2米,均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北侧墓葬编号为2015HZJKM1,南侧墓葬编号为2015HZJKM2。
  (一)墓葬情况
  1.2015HZJKM1带斜坡墓道的圆形砖室墓,由墓道、墓门和墓室组成。墓圹总长约 6.25米,墓向160°(图二)。
  墓道位于墓室南部,长方形斜坡式。南北长约3.02米,两壁向下内收,上口宽1.04~ 1.5米,底宽0.9~1.4米,最深处约1.5米。
  墓门墓门宽约1米,进深约0.48米,两壁为顺砖错缝平砌,高0.64米。从第13层开始起券,破坏较严重,残高约1.42米。墓门外东西两侧各竖立一道砖,形成门框。门框左侧残存9层砌砖,其中7~9层应为残存门额,第8层中有丁砖雕成的门簪。门内为“人”字形顺砖砌成的封门,残高0.35~0.7米,宽0.95米,厚0.31米。
  墓室平面近圆形。墓圹直径约3.15米,墓底直径约2.55米。墓室顶部被破坏无存。墓壁用平砖错缝顺砌而成,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东半部保存相对较好,残高0.35~0.87米,从第18层处开始起券。墓室东壁原有砖雕灯台,现仅存灯杆下半部分,残高0.32米。棺床为土砌平台,位于墓室中部,横贯东西,长2.45米,宽1米,高0.21米。棺床侧立面用顺砖立砌一层,床面平铺三排顺砖。棺床北侧墓底用残砖渣铺地,南侧为硬土面。棺床上残存一具人骨,保存较差,根据仅存的少量肢骨、头骨残片,初步推测头向西。墓内未见葬具痕迹。墓室前部出土1件泥质红陶罐,棺床西端出土1件泥质夹砂红陶盆。此外,M1内还发现有残牛角和狗骨,墓道填土中出土较多的泥质红陶盆、罐的碎片,但破碎严重无法复原。墓砖为青灰色泥质沟纹砖,规格31×13.8×5.2厘米。
  2.2015HZJKM2土坑竖穴砖棺墓,墓向(头向)190°。墓圹平面为长方形,长2.18米,宽0.96米,残深0.8米。砖棺呈船形,长1.92米,最宽约0.46米,残深0.48米。棺壁仅存4层,第2层为一顺一丁立砌,其余均为顺砖平砌,自第3层开始向上叠涩内收,形成棺盖。棺头端与两壁交角处各侧立丁砖一块,斜凸出棺外。棺内人骨架腐烂严重,仅存腿骨、头骨残片,但通过牙齿和残存头骨的位置可知其方向为头南脚北。棺内头端出土“开元通宝”铜钱1枚,茶叶末釉瓷罐1件,黄釉瓷碗1件(图三)。墓砖为红色泥质沟纹砖,规格31×15.2×4.6厘米。
  (二)出土遗物
  两座墓葬共出土器物5件,分别为陶罐、陶盆、瓷碗、瓷罐和铜钱。
  陶罐1件。2015HZJKM1∶1,泥质红陶。带盖,盖呈塔刹形,钮呈葫芦形,子母口。罐身口部略侈,圆唇,卷沿,短颈,斜肩,鼓腹,下腹部斜收,小平底。器外壁有明显的拉坯痕迹。口径12厘米,底径11.5厘米,通高39厘米(图四,1)。
  陶盆1件。2015HZJKM1∶2,泥质夹砂红陶。敞口,尖唇,圆折沿,斜腹,小平底。腹外壁有明显的拉胚痕。口径26厘米,高10厘米(图四,2)。
  瓷罐1件。2015HZJKM2∶3,口微侈,圆唇,短颈,溜肩,略鼓腹。最大径处饰有两道凹弦纹,饼形足。深褐色粗胎,茶叶末釉,外部施釉不及底。口径6.8厘米,底径9.6厘米,通高21厘米(图四,3)。
  瓷碗1件。2015HZJKM2∶2,侈口,圆唇,斜腹,饼形足,内底略平,有3枚支钉痕。外底略内凹,有明显的旋削纹,足边用刀斜切一周。粗胎,内外施黄釉,外壁施釉不及底,有流釉现象,积釉处泛绿色。外壁胎体上刻划有凹弦纹。口径14.4厘米,底径8厘米,高4.7厘米(图四,4)。
  铜钱1枚。2015HZJKM2∶1,为“开元通宝”钱,锈蚀严重,字体工整,背面光素。直径2.4厘米,穿径0.7厘米。
  二、齐家务墓葬
  齐家务墓葬位于齐家务镇政府东侧,镇派出所北侧。地理坐标为38°34’7.79"N,117°8’57.34"E,海拔5.09米,地势平坦。三座砖室墓自西向东排列,编号分别为2018QJWM1、2018QJWM2和2018QJWM3。   (一)墓葬情况
  1.2018QJWM1多室砖墓,由主室和三个侧室组成。南北总长约5.6米,东西总宽约4.5米,残深0.3~0.5米,墓向185°(图五)。
  主墓室平面为长方形。南北长约2.7米,宽1.14~1.44米。破坏严重,仅四壁存部分砖墙,为顺砖错缝平砌,保存最好处残存11层砖。墓砖为泥质细绳纹砖,规格26.6×13.2×5.2厘米。地面无铺砖,靠西壁处有木棺痕迹,长约1.78米,最宽处约0.67米。棺内有两具凌乱的人骨,保存极差,无法鉴定年龄和性别。人骨附近清理出1件夹砂灰陶罐,2件残铜簪,1枚铜钱和1面残铁镜。
  北侧室位于主墓室北侧,有甬道与主墓室相接。甬道宽约0.36米,进深约0.56米。墓室略呈船形,长约2.12米,宽0.32~0.82米。破坏严重,最高残存6层砌砖。地面无铺砖,北部有木棺痕迹,略呈梯形,残长0.6米,最宽处0.3米,厚0.2米。棺内有少量人骨碎块,无法鉴定性别及年龄。
  东北侧室位于主墓室以东,东南墓室以北,有甬道与主墓室相接,甬道宽约0.24米,进深约0.54米。墓室略呈船形,内长约2.16米,最宽处0.96米。破坏严重,墓壁仅残存8层砌砖。墓室地面无铺砖,中部有木棺痕迹,残长1.7米,宽0.46米,厚0.1米。棺内人骨损毁严重,无法鉴定年龄、性别。
  东南侧室位于主墓室以东,东北墓室以南,有甬道与主墓室相接。甬道宽约0.32米,进深约0.82米。平面近梯形,内长2.04米,宽0.46~0.76米。墓壁上部和券顶已被破坏,最高处存10层砌砖。墓室地面无铺砖,中部有木棺痕迹,东西长1.75米,最宽处0.41米,厚0.1米。棺内有一具人骨,仰身直肢,头向西,残损严重,根据残存耻骨可初步断定为中年女性。
  2.2018QJWM2位于2018QJWM1东北约35米,为带斜坡墓道的砖室墓,方向185°,总长4.4米(图六)。由墓道、甬道、墓室三部分组成。
  墓道位于墓室南部,呈斜坡状,残长1.1米,残宽0.24~1米。
  甬道位于墓室与墓道之间,西侧已被破坏,进深0.32米。未见墓门痕迹。
  墓室平面略呈马蹄形,长约2.6米,宽0.9~1.98米,残深0.4米。西南部因破坏严重墓壁不存,其他墓壁为顺砖错缝平砌而成,最多残存7层砖。墓砖为泥质浅细绳纹砖,规格32×15.2×5.2厘米。地面无铺砖,也未发现随葬品,仅在墓葬扰土中发现头骨残片,保存极差,可辨认为两个个体,无法判断年龄、性别。
  3.2018QJWM3位于2018QJWM2东侧约12米。为长方形土坑竖穴砖棺墓,方向170°。墓圹南北长2.3米,东西宽0.75~1.05米,残高0.4米。砖棺四壁用浅细绳纹砖错缝平砌而成,内长1.78米,宽0.42~0.68米,最多残存7层砌砖,墓砖规格26.4×13.2×4.4厘米。墓底用残砖块平铺。墓内有一具人骨架,头向南,面向西,保存较好,通过头骨和耻骨初步判断为中年女性,在头骨下发现一枚残铜钗(图七)。
  (二)出土遗物
  M1和M3共出土遗物6件,分别为陶罐、铁镜、铜钱、铜簪和铜钗。
  陶罐1件。2018QJWM1∶1,夹砂灰陶罐。敞口,圆肩,鼓腹,平底。肩上部有一组凹弦纹。口径12厘米,底径16.8厘米,高28厘米(图八,1)。
  铁镜1件。2018QJWM1∶4,平面呈圆形,正面略凹,背面残存镜钮,整体锈蚀严重,镜面铁锈上有麻布纹痕迹。直径11.3厘米,厚1.3厘米。
  铜钱1件。2018QJWM1∶3,“大泉五十”钱,轮廓规整,字体较清晰。直径3厘米,穿径0.8厘米,缘厚0.2厘米。
  铜簪2件。2018QJWM1∶2,保存很差,呈勺状,残长11厘米。另一件形制基本一致,残长8厘米。
  铜钗1件。2018QJWM3∶1,呈“U”形,截面为圆形,保存较差。残长约8厘米(图八,2)。
  三、结语
  因两处墓葬均为施工过程中发现,破坏严重,开口层位不明,无法通过地层关系判断年代,只能通过墓葬形制和部分出土文物对墓葬的年代和性质进行初步判断。
  郭清章在《北方地区隋唐墓葬研究——以河北地区和遼宁朝阳地区墓葬为中心》(一下简称“郭文”)中对河北地区隋唐墓葬进行了系统研究,可据此文对黄骅两处古墓葬进行分析。
  2015HZJKM1为带墓道的近圆形砖室墓,与郭文中所列河北北部地区Ba型砖室墓基本一致[1],出土的红陶罐与邢台唐墓出土盖罐(96QDM16∶6)形制基本一致[2],器盖与涞水县唐墓M1出土器盖(HLM1∶22和23)形制基本一致[3]。因邢台唐墓M16和涞水唐墓M1年代均为中晚唐,Ba型砖室墓主要流行年代为盛唐至中晚唐,故初步判定2015HZJKM1的年代为唐代中晚期。2015HZJKM2为土坑竖穴砖棺墓,与郭文中所列河北北部地区C型砖室墓基本一致[1],出土的瓷碗与河北邢台旅馆唐墓瓷碗(M12∶8)形制基本一致[4]。邢台旅馆M12年代为盛唐至中唐时期,C型砖室墓主要流行于初唐和盛唐,加之出土有“开元通宝”钱,故初步判定 2015HZJKM2年代为盛唐至中唐时期。
  2018QJWM1为多室砖墓,并出土有“大泉五十”铜钱、残铁镜和灰陶罐,初步判定为东汉晚期至魏晋时期墓葬。2018QJWM2与2018QJWM3除出土一枚铜钗外,无其他随葬品,从其墓葬形制和出土的浅细绳纹砖来看,其年代应略晚于M1,初步推断为魏晋至隋唐时期。
  郑家口发掘的两座墓葬距离较近,从墓葬形制和出土随葬品来看,应都是平民墓葬。齐家务发掘的三座墓葬中既有合葬墓也有单人葬,且出土随葬品较少,也应是一般平民墓。两组墓葬在规模、形制和随葬品上表现出来的差异,应是当时不同的丧葬习俗所致。
  总之,两处墓葬虽然整体保存相对较差,但却是黄骅地区为数不多进行过科学考古发掘的汉唐墓葬,不仅丰富了该地区汉唐墓葬的基础研究资料,其多样的墓葬形制和一定数量的随葬品对研究该地区汉唐时期的社会生活、丧葬习俗等具有重要意义。
  [1]郭清章.北方地区隋唐墓葬研究:以河北地区和辽宁朝阳地区墓葬为中心[D].郑州:郑州大学,2009.
  [2]邢台市文物管理处.河北邢台市唐墓的清理[J].考古,2004(5).
  [3]朱学武.河北涞水唐墓清理简报[J].文物春秋,1997(2).
  [4]李军.邢台旅馆唐、金墓葬[J].文物春秋,2006(6).
  〔编辑:迟畅;责任编辑:成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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