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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儿童早期阅读服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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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早期阅读;公共图书馆;读者服务
  摘 要:文章阐述了公共图书馆开展早期阅读服务的必要性和优势所在,介绍了公共图书馆早期阅读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创设优美温馨的环境,提供丰富的馆藏资源,举办讲故事、亲子阅读活动等,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开展早期阅读服务的建议。
  中图分类号:G25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20)07-0007-03
  早期阅读指学龄前儿童凭借色彩、图像、文字以及成人形象的讲读,理解以图画为主的婴幼儿读物的过程[1]。早期阅读不仅能够促进儿童视觉、听觉、口语表达能力的发展,还能够激发儿童的阅读热情,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为儿童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奠定基础。
  1 公共图书馆开展早期阅读服务的必要性
  公共图书馆是开展全民阅读的重要场所,2018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相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宣言》也指出,公共图书馆的使命包括从小培养和加强儿童的阅读习惯,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支持和参与各年龄段群体的识字活动和计划,在必要时组织发起此类活动。国际图联更进一步制定了针对婴儿和学步儿童的图书馆服务指南,明确指出图书馆为婴幼儿的服务应该与为成人的服务同等重要[2]。从各种立法和政策支持可以看出,公共图书馆的早期阅读服务已经成为图书馆服务的重点工作。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幼儿跟随父母或兄弟姐妹走进图书馆[3]。因此,公共图书馆尤其是少年儿童图书馆要更多地关注学龄前儿童的阅读需求,为学龄前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各类阅读指导和服务。
  2 公共图书馆开展早期阅读服务的优势
  公共图书馆开展早期阅读服务的优势主要包括:①公益性优势。公共图书馆建设的目的是让所有社会公众享有平等的文化权利。我国的各级公共图书馆是由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是开放性的阅读场所,没有利益驱使,为儿童提供无偿阅读服务,使所有儿童都能公平地享受阅读的权利。②资源优势。公共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文献资源,不仅能够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文献资源,包括纸质文献、电子文献等,同时还能够为家长推荐儿童教育及护理等方面的书籍。③专业人才优势。少年儿童图书馆的馆员对儿童的认知读写能力、行为特征等有较深入的了解,除能够为他们提供适合的书籍外,还能够组织和开展相关的阅读活动。同时,馆员还可为家长提供关于幼儿阅读的专业性阅读指导,提高家长对幼儿阅读的认知,增进亲子阅读。④开展多样化阅读活动的优势。阅读活动能够促进儿童之间的互动和交流,有效提升其多种认知能力。公共图书馆可凭借场地优势和环境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儿童阅读活动,如组织儿童讲故事、做手工、看电影,以及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育儿讲座等。⑤浓郁的文化氛围优势。公共图书馆浓郁的文化氛围和良好的阅读环境有助于激发儿童对图书馆的好感,建立对图书馆的认同感,进而产生阅读兴趣[4]。
  3 公共图书馆开展早期阅读服务的主要内容
  3.1 創设物理环境和人文环境
  公共图书馆的阅读环境主要包括物理环境和人文环境。物理环境包括图书馆馆舍布局、设施设备、内部装饰等。公共图书馆的馆舍布局要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可将儿童阅览区设置在较低楼层,阅读空间布局应按服务内容划分,除文献阅览区、亲子阅读区、玩具区外,还应设置活动室和母婴室等。阅览区内的家具要在安全性和实用性的基础上体现出趣味性,可购置花朵、蘑菇、动物形状的桌椅,以满足儿童的天性,激发他们的阅读热情[5]。此外,阅览区的桌椅书架等还要符合儿童的身高、体型等特征,以方便儿童取阅书籍。人文环境主要体现的是公共图书馆的文化和人文精神,这要求馆员不仅要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知识储备,还要具备策划和组织儿童阅读活动的能力,并掌握一定的儿童心理学,充满爱心,耐心细致地为儿童读者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阅读需求。
  3.2 提供早期阅读读物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应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低幼儿童由于不认字或认字较少,其早期阅读读物主要是具有丰富图像语言的绘本。具体来说,一岁以下婴儿的读物主要是儿歌、童谣及认知类低幼绘本,以纸板书和玩具书为主,插图简单明了,文字简单且富有韵律;1—3岁婴幼儿的认知能力有所提升,可看的绘本类型更加丰富,如习惯养成类绘本、亲情类绘本、艺术类绘本等;4—6岁儿童的认知能力和语言能力进一步提升,同伴接纳、合作、共享意识等也逐渐开始发展,适合该阶段阅读的绘本种类更加多样,如情绪类绘本、同伴交流类绘本、想象类绘本、性格培养类绘本、性别认同类绘本等。公共图书馆在为低幼儿童提供早期阅读读物时不仅要充分考虑他们在各阶段的认知发展水平,还要贴合儿童的生活,使儿童享受优质的文献资源服务。
  3.3 讲故事
  公共图书馆举办故事会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公共图书馆馆藏丰富,有最精最新的图书,可以保证少儿读者每次都能听到新故事。同时,公共图书馆还配备有专业的讲故事团队,可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选择合适的图书,在讲故事过程中能够充分把握儿童心理,除利用抑扬顿挫的语调和丰富的肢体动作将儿童带入故事中外,还会抛出一些问题引导儿童进行思索和交流,增加儿童的参与感。一般来说,公共图书馆针对低幼儿童开展的故事会可细分为婴儿(18个月以下)故事会、学步儿童(18—36个月)故事会、学龄前儿童(3—6岁)故事会。馆员要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身心特点选择不同的读物并设计不同的讲故事流程。如:婴儿故事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婴儿坐在看护人怀中参与,使婴儿在安全愉悦的环境中感受听故事、唱童谣的乐趣,促进亲子关系;参与学步儿童故事会的幼儿可以离开看护人的怀抱独自听故事,馆员可增加与幼儿的互动,如让他们在书上按一按机关、翻一翻书页等,以提升他们的注意力和兴趣;3—6岁儿童的注意力进一步提升,馆员可选择篇幅更长、内容更加丰富的故事进行讲读,故事会的可操作性更强。目前,首都图书馆、浦东图书馆、宝安图书馆都尝试开展了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的故事会。   3.4 亲子阅读推广
  亲子阅读是公共图书馆开展儿童早期阅读服务的重要一环,亲子阅读不仅可以让儿童增长知识,获得阅读的乐趣,还能有效促进亲子关系。家长通过亲子阅读可以了解孩子的阅读兴趣,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阅读指导;孩子通过亲子阅读不仅获得了阅读的乐趣,也体会到亲情的蕴藉。国外的亲子阅读已成为一项国家工程,如:英国的“阅读起步线计划”、美国的“出生即阅读”“每一个孩子准备在你的图书馆阅读计划”等[6]。我国公共图书馆也开展了亲子阅读活动。如:苏州图书馆2011年启动了“悦读宝贝”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向全市婴幼儿赠送“阅读大礼包”,并开展一系列亲子阅读品牌活动,包括“蹒跚起步来看书”“听故事姐姐讲故事”“悦悦姐姐教我念儿歌”等;浦东图书馆2019年开启了“婴幼儿阅读大礼包”活动,阅读大礼包内有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阅读指导护照、浦东图书馆宣传页和数字阅读App使用指南、少儿馆阅读指南、低幼绘本、一卡通少儿读者证申请表等。此外,亲子阅读活动还有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喜阅365——亲子共读计划”,一天一本优秀亲子共读书,一周一次亲子读书会,一月一次家长分享会;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小可妈妈伴小时”亲子活动,举办亲子课堂、亲子交流会以及故事妈妈等系列亲子活动;首都图书馆的“播撒幸福的种子”亲子阅读推广活动等。
  3.5 开展社会合作
  公共图书馆应加大与社会机构的合作力度,整合资源,共同推动儿童早期阅读服务。如:公共图书馆与政府机构合作,可以更好地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馆藏资源建设;与幼儿园合作,可为幼儿园推荐阅读书目,提供文献外借服务等;与出版社合作,可及时获取最新出版的图书并向出版社反馈儿童的阅读情况,促使出版社更好地把握儿童的阅读兴趣点,提升儿童出版物的质量;与社区合作,在人流量大、居住率高的居民区设立少儿阅读推广点和社区分馆,可保障出行不便的低幼儿童在家附近就能享受到早期阅读服务;与各媒体合作,可借助媒体强大的宣传力和引导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公众关注早期阅读。
  4 公共图书馆开展早期阅读服务的建议
  4.1 提升馆员队伍的专业性
  国际图联发布的《婴幼儿图书馆服务指南》指出,每一个图书馆都需要有合格的图书馆员。公共图书馆要想更有效、更专业地运营,就必须打造一支经过专业训练并具有耐心和热情的馆员队伍。面向婴幼儿提供服务的馆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熟悉适合少儿阅读的经典读物以及一定的婴幼儿心理知识,并且能够通过一些创新举措帮助婴幼儿家长参与早期阅读的规划与交流等,为婴幼儿群体及其家长提供科学的阅读指导[7]。当前,我国馆员的数量远远低于图书情报专业协会规定的比例标准,具备儿童心理学和教育学专业知识的馆员则更少。由于严重缺乏专业人才,一些公共图书馆将阅读推广活动外包给了社会机构。鉴于此,公共图书馆除重视专业人才引进外,还要加强对在职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培养,多管齐下提升人才竞争力。
  4.2 加强针对弱势儿童群体的服务
  弱势儿童群体除身体有障碍的残疾儿童外,还包括阅读障碍、心理障碍儿童,以及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完善的针对弱势儿童阅读服务的法律法规,只有极少一部分公共图书馆开展了专门针对弱势儿童的阅读服务,但服务方式单一,内容也不完善,如缺乏相关的书籍文献和阅读设备等。鉴于此,公共图书馆除需加大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文献资源建设外,还应与专业机构,如医疗机构等合作,请他们协助提供专业的测量标准和医学指导方案,共同开展弱势儿童群体阅读服务。
  4.3 开展多元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鼓励公共图书馆开展多元交流与合作,支持图书馆之间以及图书馆与其他机构开展交流和合作。由于公共图书馆的文献收藏能力与读者的文献信息需求不匹配[8],且低幼儿童的书籍多是精装绘本、立体书、玩具书等,这些书籍价格较高,致使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紧张,这就凸显出多元合作的重要性。公共图书馆之间可开展馆际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使信息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可开展联合采购、联合编目、联合参考咨询等业务,还可共享活动资源,如共同举办讲座、展览等;加强与社区图书馆的联系,除了調拨读物给社区图书馆,还应定期派馆员和志愿者协助他们开展早期阅读活动。此外,公共图书馆还要加强与出版社、幼儿园、早教机构、阅读推广人和家庭等的合作,建立广泛深入的共同推广机制,如招募家长志愿者参与阅读推广、深入幼儿园配合教师开展早期阅读活动等,形成多位一体的儿童早期阅读服务模式。
  参考文献:
  [1] 常艳春,楚城.早期阅读,应立足“分享”淡漠“公利”:伍新春教授访谈录[J].家长,2005(4):1-4.
  [2] 朱峻薇.公共图书馆0—6岁婴幼儿服务的思考与探讨[J].图书馆杂志,2014(5):41-45.
  [3] 招建平.国内公共图书馆开展婴幼儿服务的难点及对策研究[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8(3):116-121.
  [4] 张慧丽.公共图书馆儿童早期阅读服务基本理论问题探讨[J].图书馆,2012(6):87-89.
  [5] 韩方榕.我国儿童图书馆读者服务研究[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4.
  [6] 梁志敏.国内外图书馆亲子阅读服务研究初探[J].四川图书馆学报,2012(6):84-87.
  [7] 许晓霞,陈力勤,白帅敏,等.公共图书馆低幼儿童服务[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9:262.
  [8] 李霜,刘旭灿,金武刚.论公共图书馆的多元合作发展:《公共图书馆法》中“交流与合作”条款研究[J].图书馆,2018(5):1-5.
  (编校:徐黎娟)
  收稿日期:2020-06-08
  作者简介:殷宏淼(1988— ),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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