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如何深入推进实施《政府会计制度》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传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论文分析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产生的主要变化、新制度推行面临的问题,并就如何深入推进实施新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
  【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market economy, the limitation of traditional accounting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s is more and more obviou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changes of the "Government Accounting System" reform, the problems faced by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how to deeply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ystem.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变化;问题;建议
  【Keywords】"Government Accounting System"; change; problems;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0)09-0074-02
  1 引言
  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制度》正式开始实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我们有必要探究新的管理手段来做好当前工作,加快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体系建设,做到全面反映运行成本并同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这对于完善政府财政的统筹规划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 《政府会计制度》产生的主要变化
  《政府会计制度》对原预算会计制度做了较大的改革与创新,不仅统一了预算会计制度,还引入了财务会计功能。新会计制度一方面充分吸收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理的内容,另一方面适当借鉴企业会计准则改革的有益经验和国际做法,力求创新又贴近实际,努力打造中国特色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2.1 重塑政府会计框架
  《政府会计制度》在我国预算会计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整合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業单位会计制度》以及行业会计制度等13项制度,统一了核算口径,结束了会计制度体系繁杂的混乱局面,提高了政府会计报告的质量。新制度厘清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核算要素,引入了“8要素”的会计核算思路,仅应用103个一级会计科目就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进行了完美的衔接,统一了现行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会计要素。
  2.2 构建新型会计核算模式
  随着《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发布,政府会计主体清晰地呈现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具备了“双功能”“双报告”“双目标”的技术特征。政府会计主体不同于企业会计主体,它存在“双目标”的客观需求,但受同一会计主体的影响,当同时涉及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某一交易事项发生时,必须通过编制“双分录”“平行记账”的处理方式,才能确保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下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相互协调,充分实现政府会计主体“双目标”要求。
  2.3 开创齐驾并驱财务管理模式
  国家明确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分为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两部分,在这种形势下,预算管理依然是重点,成本核算异军突起,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应该做到不偏不倚。首先,强化了财务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核算中全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资产、负债范围涵盖更广,全面计提折旧和摊销,对于科学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准确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行成本等情况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改进了预算会计功能。《政府会计制度》对预算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一是核算基础进行了完善,预算会计除按《预算法》要求的权责发生制事项外,均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二是核算内容上进行了简化,仅需核算预算收支和结余,更加简洁明了。三是核算范围更加准确,将依法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均纳入预算会计核算范围,既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精神,也是满足部门或单位预算和决算管理的需要。
  3 《政府会计制度》深入推行面临的问题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成效显著,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面推行对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部门或单位的财务管理环境焕然一新,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3.1 会计主体管理经验不足
  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不同,行政单位和大多数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都是财政拨款,传统的财务管理仅限于单一的预算收支核算,账务处理简单粗放,资产、负债反映不够清晰;往来款项核算信息不够全面,追溯乏力;会计主体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相互交叉,协调与相互配合缺乏默契;资产管理存在折旧摊销基础数据缺失、盘亏资产数量较多等历史遗留问题;业务部门管理经验不足,业务流程和应用环节脱节;业务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信息不共享不互换。
  3.2 部分财务人员素质有待增强   会计部门在事业单位中往往附属于办公室等行政部门,财务人员身兼数职,新制度实施大大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财务人员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继续教育,导致其财税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得不到更新。另外,受行政事业单位部门职责影响,财务人员接触的业务类型单一,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大多数事业单位不重视财务人员的配备,缺乏高层次财务人员,对专业人员的素质提升缺乏统筹规划,高素质队伍建设尚未形成长效机制。
  3.3 缺乏有效的绩效管理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基础相当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单位尚未树立科学的绩效管理目标,绩效管理经验不足;二是绩效指标设置单一,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未能做到细化量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三是大多数基层单位还不具备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能力,预算绩效管理缺乏深度,难以解决当前政府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重大项目建设速度不够快等问题;四是绩效评价质量不高,实际开展过绩效评价的单位较少,尤其是第三方机构经验不足,往往较多地关注会计核算、会计实务操作等方面,不能一针见血地指出重大政策或项目的绩效价值。
  4 深入推进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几点建议
  4.1 提高会计主体管理水平
  财务工作涵盖所有日常经济活动,审计和财政监督往往也都是从会计部门入手,但会计部门不是一个万能部门。会计主体在单位内部的职能分配上必须做到权责清晰,避免与其他内部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強基础核算和资产管理等工作,及时完成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转变业务管理部门观念,促进业务流程和实际工作的有效统一。积极在财务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之间搭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使其正确认识会计部门的作用,能够主动与会计部门交换有效信息。
  4.2 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随着政府会计制度和多项基本准则的陆续出台,财务工作对会计人员财务知识的更新和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要树立终生学习意识,平日要多积累业务知识,并注重实践工作技能的培养。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在岗位设置和制度建设上要充分保障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与时俱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队伍,为单位进行财务管理提供助力。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分层次培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使人力资源配置最优。
  4.3 加强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财务管理的重心要从重视“收支管理”向重视“绩效评价管理”转变。一是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预算申报和批复的依据材料。行政事业单位要结合预算要求、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指标设定的合理性等方面开展论证。二是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会计主体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财政部门要建立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应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财政部门应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抓好绩效问题整改落实,设置绩效考核奖励,采用“奖罚”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会计主体绩效管理水平。四是提高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财政部门应想方设法把第三方机构的绩效评价能力提高上来,以求得到更加有用的信息。
  5 结语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实施带来了较多积极影响,但同时也对财政监督及会计主体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要转变管理理念、优化财务管理模式,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养,充分利用好会计信息化系统,认真做好财务工作由制度规范向准则规范的过渡,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为深入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隋亚楠.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和实施的几点思考[J].财会学习,2019(07):120-122.
  【2】王积慧,孙琪敏.关于推进成都市深入实施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几点思考[J].财会学习,2019(24):138-139.
  【3】洪勇.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财会学习,2019(08):182-183.
  【4】孙英玲,王艳秋.《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纳税,2020,14(14):110-111.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4/view-153265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