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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主体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云庆 樊树娟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一种特殊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源,它具有传统档案原始记录性的特性,同时,也具有自身非常独特的特征,如内容丰富性、地方特色性、载体丰富性和学术研究性等。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管理工作,必须明确其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实践活动的承担者,就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实践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06年9月14日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挂牌成立,全国各省市也纷纷根据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建立了相应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政府部门成立的专门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担着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具体工作,如组织实施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工作等。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形成机构和个人有着密切的联系,在遗产普查过程中能够收集大量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因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和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这一优势,使其必然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重要主体之一。
  2 全国各级档案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很多档案部门根据自身所在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建立了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档案,并将其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档案机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保存与管理方面具有管理技术和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其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丰富的档案管理经验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有了全方位的保障。例如,江西艺术档案馆收集了大量江西特色艺术档案,同时,为了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该馆利用档案馆藏,整理出了大量“弋阳腔”、“青阳腔”等古老剧种和剧目原始文字、音像资料等。
  3 博物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载体既有档案的性质也具有文物的属性。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实践中,一些实物档案(也称为“文物”)实际上是保存在博物馆或艺术馆中的。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博物馆、艺术馆等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管理主体。博物馆在文物修复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很多受损严重的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可以得到很好的修复和保存;艺术馆则肩负着搜集、整理民间艺术遗产以及进行艺术创作的职责,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搜集、整理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杨家埠木版年画国家级传承人杨洛书先生曾向国家博物馆捐献的50余块明清年画画版,不但是反映杨家埠年画发展史的珍贵实物档案,也是重要的历史文物。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载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都来源于传承人的口头叙述或文字记载,传承人本人因传承技艺的需要也保存着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和实物。传承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主体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方面,传承人承担着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丰富的档案资料有助于传承人各种传承活动的进行;另一方面,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涉及了知识产权问题,比如,传统音乐的曲谱、传统美食的烹饪方法等,传承人保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传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的保障,他们才会更加积极地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工作中去。
  5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团体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爱好者。随着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热的兴起,政府和民间组织纷纷成立了大大小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在进行历史研究和文化发展历程研究的过程中,都搜集了大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档案资料,不仅包括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和发展历程的文献资料,也包括很多珍贵的实物档案。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爱好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主体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因为,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仅具有很大的学术研究价值,而且,其本身也是非常具有收藏价值的艺术品,特别是美术类、手工技艺类的遗产项目。社会各界的收藏家和艺术爱好者都致力于与这些遗产项目相关的产品和历史资料的搜集和收藏。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来稿日期:201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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