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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目的论视角下禁止类公示语的英译浅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文兰芳

  摘要:本文在翻译目的论的视角下,以禁止类公示语为例,通过大量的实例探讨了禁止类公示语的语言特点及其分类,并提出了翻译目的论指导下的翻译策略,以期规范禁止类公示语翻译、提高翻译质量。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 禁止类公示语 翻译策略
  
  随着中国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英语公示语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在中国,错误的公示语翻译比比皆是,不仅为越来越多的到中国工作、生活的外国朋友带来诸多不便,更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国的对外形象,公示语翻译虽是细节问题,但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开放形象和文明程度,不容忽视。对公示语的任何歧意、误解、滥用都会导致不良后果。本文在翻译目的论视角下通过大量实例深入探讨了禁止类公示语的语言特点及翻译策略。
  
  一 、翻译目的论的原则及其运用
  
  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功能派翻译理论(functionalist approach)中最重要的理论。它由两位德国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弗米尔和雷斯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目的论对于具有较强交际功能的公示语翻译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目的论三原则
  目的论有三个重要的法则,即目的法则(skopos rule)、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和语际连贯(intertextual coherence)。Vermeer认为,语际连贯从属于语内连贯,同时二者又都从属于“目的法则”。翻译目的论优于其它理论之处在于它摆脱了等值翻译或对等翻译的束缚。
  1、目的法则
  目的论将“行为理论”(action theory)引入翻译理论中。翻译行为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行为,任何一种行为都有其自身的目的。目的论的首要法则目的法则决定了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
  2、语内连贯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Nord拓展了功能翻译理论,认为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语内连贯也称“连贯法则”,是指译文必须符合目的语的表达习惯,能够让译文读者理解。译者应在分析原文的基础上,使译文在译语语境中具有意义(Nord,2001 )。
  3、语际连贯
  语际连贯,又叫“忠实法则”(the fidelity rule)。在目的论中,忠实法则仅仅是指原文和译文中应该存在某种对应关系,忠实并不针对原文,而是指尊重翻译过程发起者、原文作者、原语文化和译文读者。这种尊重不仅意味着忠实传达原文内容,还包括在分析原文的基础上,为实现译文预期功能所进行的必要调整。
  
  二 、目的论三原则在公示语英译中的运用
  
  目的法则是首要原则,译文与原文在目的上保持绝对一致,这是公示语的功能性所决定。在翻译中采用自由或忠实的策略取决与对目的的理解。如“南方候车室,北方候车室”,译为“South waiting Hall, North Waiting Hall”,在文本的准确性及忠实原文的角度,此译并无不妥。但原意更多的想表示“此候车室为乘坐开往南方(或北方)列车的乘客候车”,该公示语建议译为“Southbound Only,Northbound Only”。
  连贯原则是判断是否成功进行语言交际的一个标准。在公示语英译中,为了忠实原文目的,达到示后作用,对于连贯原则的把握有一定困难,尤其是当译者缺乏英美国家生活经验或没有研究过英语母语国家公示语特点。如“为了您的安全,请走人行道,勿随意穿梭。”译为“For your safety, please walk on the sidewalk. Do not cross the bus lane at will.”该译法显然违背了连贯原则,句型冗长,不如译为“For your safety, sideway, please!”。
  忠实原则要求译文和原文之间不能有任何信息的歪曲和丢失,但并不需要字对字死译。中文公示语有的在英文中能直接找到相对的文本,有的因为社会文化因素,无法直译来忠实原文,在公示语的英译中应该在满足目的原则的前提下满足忠实原则。如:“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可以译为“When a man mixes drink with drive, he is likely to bring tears to his family.”,强调酒后开车的危害性,但是更简明恰当的译法是“Drink and drive costs your life.”。
  (一)禁止类公示语分类及语言特点
  公示语是指在公共场所向公众公示须知内容的语言,它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中的诸多方面,以满足旅游者、社会公众的社会行为和心理需求,提供信息服务。其主要功能是禁止、要求和劝诫受示者不要做某事,也有提醒、提示和知照的功能,以规范行为、维持某种公共秩序。
  (二)禁止类公示语的分类
  根据其交际功能目的的不同,禁止类公示语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指令类(Indicative)禁止公示语,强调指示性,文本的表述需清楚明了,如:此路不通Closed Lane。限制类(Restrictive)禁止公示语,主要发布限制命令,使公众不去从事某种禁止行为,用以规范和影响公众的言行,如:Consumption of Macdonald Foods Only.此句仅用only表示提醒,限制消费者某些行为。强制类(Compelling)禁止公示语,语气较强烈,使用环境较严肃,语言形式明确具体,其翻译对受众来说必须有对行为的明确要求(Reiss,2004),如:Conversation with Drivers Prohibited,此句带有很浓的强制色彩,简单直接。与相对静止的限制类禁止公示语相比,强制类禁止公示语更多的表达动态信息,提醒或强制公众不得从事某种行为。
  (三)禁止类公示语的语言特点
  禁止类公示语传达直接规则与强制信息,来指导人们的行为,具有十分明显的强制效果。因此,与其它公示语相比,禁止类公示语在措词、句型、文体及语气等方面有明显的语言特点。在措辞上,具有严密、简洁,概括性强的特点,冠词、代词、情态动词等极少使用。如:禁止汽车,汽艇及火器入内,英译为No Firearms,用firearms概括所有同类具体名词。在句型上,因为禁止类公示语的交际目的,英译时经常使用各类祈使句型,如:请勿倒置Keep Top Side Up!
  
  三、目的论原则指导下禁止类公示语的英译策略
  
  目的论对指导公示语的翻译提供了客观、可行的原则和标准,在禁止类公示语的英译中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一)简明措词,恰当修辞
  公示语客观上要求公示语必须简单明了,尤其是禁止类公示语,应该言简意赅,通常大量使用动词、动名词或名词短语,较少使用完整句。如:请勿打扰 Room in Use.禁止类公示语一般是对相关公众的行为提出限制、约束要求,语言必须直截了当,但不会使人感到语气强硬。如:未经允许,不得停车Validated Parking,使用动名词结构替换祈使句Don’t park without admittance.
  修辞手法的使用也可以在禁止类公示语的翻译中达到礼貌合作原则的要求,起到约束公众行为的作用。如直白的汉语公示语“酒后开车,自己找死”如果直译成You are looking for death after drunk driving. 平白直叙。若译成:You Drink You Drive You Die 不仅结构整齐,语言简练。Don’t Drink and Drive的翻译也十分普遍,都采用了押头韵的修辞手法。

  (二)遵循翻译目的论原则
  翻译目的论的最高准则是目的决定翻译行为,译文的预期目的和功能决定了翻译的方法和策略。在翻译不同类型的禁止类公示语时须注意语言风格和语气的差异。
  指令类禁止公示语翻译的重点是内容,译文最好不要改变原语的内容。通常此类公示语语言特点是措词简单明白。Newmark提出的语义翻译法能较好地处理指令类禁止公示语的翻译,在目标语语言结构和语义特点的要求下,正确地再现原语的内容。如:禁酒区 Alcohol Free Zone。此类翻译更多体现了目的论的语际连贯。
  限制类禁止公示语界于指令类和强制类之间,既非完全的静态事实,也不是语气强硬的强制动态命令,语气一般较中立。视角的转换是翻译此类公示语的重点,中英的表达形式差异在此类公示语中表现较明显。如:凭票入场 Ticket Only。翻译此类公示语更多的应该考虑目的论的语内连贯。
  强制类禁止公示语以动作呼吁为中心,为了达到原语的强制功能,根据目的法则,译本可能会在内容形式上不完全忠实原文。因此类公示语表达的是动态信息,强制受众采取某些行动,所以较其它类型更多使用祈使句型表达禁止。如:禁止行人通行 Pedestrian Passing Prohibited!
  
  四、结语
  
  禁止类公示语在公示语中占了相当比重,其英译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国家的品味形象与文化素养。译者须熟悉禁止类公示语的独特语言特点,以目的论原则为理论指导,结合中西文化差异,选择恰当的翻译策略,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翻译好公示语,提高翻译质量,净化我们的涉外语言环境。|}
  资助项目: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英语公示语使用情况调查及研究"[200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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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兰芳,湖南商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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