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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性分析PIVAS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不合理用药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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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目的 分析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的不合理使用情况。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6年1月~2017年12月PIVAS配置的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医嘱19900例, 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总结。结果 19900例细胞毒性抗肿瘤药物医嘱中, 有221例为不合理用药医嘱。细胞毒性抗肿瘤药物不合理医嘱数目逐年下降, 不同时间段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合理医嘱包括溶媒选择、溶媒用量、给药剂量、给药途径、其他, 溶媒选择不合理是最常见的类型, 占58.82%。注射用吉西他滨用量不合理率为21.82%, 注射用奈达铂用量不合理率为5.45%;从给药剂量上看, 鸦胆子油乳注射液、艾迪注射液和复方苦参注射液给药剂量不合理率分别为38.89%、27.78%和22.22%。结论 PIVAS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不合理用药医嘱类型多样, 需予以针对性干预措施, 以提高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应用价值, 为患者的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关键词】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不合理用药医嘱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20.10.075
  PIVAS是遵照国际标准构建的集药学和科研为一体的医疗机构。它要求专业药学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 对抗生素、细胞毒性药物和全静脉营养液等静脉用藥进行配置, 为疾病的治疗提供服务[1]。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的配置是PIVAS的重要组成部分, 用药医嘱不合理可使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一系列毒副作用, 既影响疾病治疗效果, 也会加重患者原有疾病[2]。为此, 本院对PIVAS自2016年1月~2017年12月期间的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回顾分析, 提出相应的方法措施, 以提高临床用药的合理性。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本院PIVAS从2016年1月~2017年12月间配置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医嘱19900例。
  1. 2 方法 以19900例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医嘱为研究材料, 进行回顾性分析, 参照《新编药物学》[3]、《459种中西药注射剂配伍变化及临床应用检索表》[4]、相关参考文献和药物说明书等资料, 整理汇总不合理医嘱, 对其在2016~2017年期间的发展趋势进行统计分析。
  1. 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不合理医嘱总体情况 自2016年1月~2017年12月, 细胞毒性抗肿瘤药物不合理医嘱数目逐年下降, 不同时间段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 2 不合理医嘱分类 细胞毒性抗肿瘤药物不合理医嘱包括溶媒选择、溶媒用量、给药剂量、给药途径、其他, 溶媒选择不合理是最常见的类型, 占58.82%。见表2。
  2. 3 溶媒用量不合理 注射用吉西他滨、注射用环磷酰胺、多西他赛注射液、注射用吡柔比星用量多于正确用量, 注射用卡帕、注射用奈达铂用量少于正确用量。见表3。
  2. 4 给药剂量不合理 在18例给药剂量不合理医嘱中, 鸦胆子油乳注射液7例, 所占比例为38.89%, 艾迪注射液和复方苦参注射液的占比分别为27.78%和22.22%。见表4。
  2. 5 给药途径不合理 共出现了5例给药途径不合理医嘱, 2例为长春瑞滨给药不合理, 其中1例为肌内注射, 1例为口服;2例注射用卡铂给药途径不合理, 均为静脉推注给药;1例为多西他赛注射液给药不合理, 给药方式为肌内注射。
  3 讨论
  3. 1 不合理医嘱总体情况 本院PIVAS自2016年1月~2017年12月间共登记19900例细胞毒性药物医嘱, 其中221例为抗肿瘤药不合理医嘱, 所占百分比为1.11%, 相关工作者通过对不合理医嘱发生原因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予以针对性干预措施, 总体不合理医嘱和抗肿瘤用药不合理医嘱例数和所占比例下降明显, 用药合理性和安全性得到明显提升。
  3. 2 不合理医嘱分类 抗肿瘤药物不合理医嘱主要有溶媒选择、溶媒用量、给药剂量和给药途径几种类型, 溶媒选择不合理是其中最易出现的类型, 在221例不合理医嘱中溶媒选择的占比为58.82%, 明显高于其他分类。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和症状表现合理选择溶媒, 是发挥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价值的基础[5]。
  3. 3 溶媒选择不合理 溶媒选择不合理会导致药物配置后出现颜色改变、沉淀、药物成分分解等性质上的改变, 不但影响混合药液治疗效果的发挥, 也会增加用药后所致不良反应发生风险[6]。例如:奥沙利铂只可与浓度为5%的葡萄糖溶液混合, 而无法混入氯化合物和盐溶液中;同样, 卡铂也只能与浓度为5%的葡萄糖溶液混合, 但该药物受生产工艺的影响, 也可与浓度为0.9%的氯化钠溶液混合;奈达铂只能溶于浓度为0.9%的氯化钠注射液中;一般来讲, 认为同类药物或通用名称相同药物, 可作为同种媒介使用的观念是错误的, 浓度为9%的氯化钠注射液无法溶解吡柔比星, 只能以浓度为5%的葡萄糖溶液作为溶媒;不同厂家和批次的吡柔比星溶媒选择也存在不同, 产自辉瑞制药的药物可溶解于浓度为0.9%的氯化钠溶液中, 但使用同样的溶媒对海正药业生产的吡柔比星进行稀释时, 难以获得理想的稀释效果。即便经过震荡, 仍会在试管内发现絮状物, 因此优先选择浓度为5%葡萄糖溶液, 以保障溶液质量。
  3. 4 溶媒用量不合理 严格控制溶媒用量可保证抗肿瘤药物疾病治疗效果的发挥[5]。溶媒用量过多过少都会影响抗肿瘤药物的药效:前者可使药物浓度下降, 难以获得预期治疗效果, 后者可使药物浓度超出合理范围, 导致输液反应和不良反应的出现, 严重时可对患者器官和血管产生刺激性, 造成损伤[7]。在221例抗肿瘤药物不合理医嘱中, 有55例由溶媒用量不合理所致, 所占比例为24.89%;选择药物滴注时间的同时, 也要对溶媒的用量进行规范。有些药物说明书对溶媒用量作出明确规定, 也有说明书对溶媒用量未直接规定, 而是对输注时间、药物浓度和稳定性等相关条件提出要求, 在此基础上确定溶媒用量[8]。如使用多西他赛注射液时, 该药品说明书规定药物浓度应控制在0.9 mg/ml以下, 若药物浓度超过这一标准, 可使得毒副作用的发生风险增大, 需增加溶媒用量, 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使用;注射用环磷酰胺稳定性差, 在室温避光环境下, 其药性仅能保持2~3 h, 需对药物溶媒量进行严格控制。   3. 5 给药剂量不合理 给药剂量与药效高低密切相关。给药剂量低于规定剂量时, 药物治疗效果达不到预期, 也会增加用药后不良反应发生风险;给药剂量过高时, 可导致中毒反应的产生[9]。为此必须正确显著给药剂量。以艾迪注射液为例, 其说明书提示, 药品剂量在50~100 ml之间时, 溶媒剂量应在400~450 ml之间, 以100 ml的药物剂量混合450 ml溶媒为药物浓度进行推算, 在250 ml溶媒中加入65 ml艾迪注射液, 药物浓度明显高于最高浓度范围, 给药剂量不合理。
  3. 6 给药途径不合理 使用抗肿瘤药物可经静脉给药、动脉注射、肌内注射、肿瘤内注射和口服等多种途径进行, 静脉给药是其中最常用的给药途径, 具体给药方式由细胞增殖动力学原理和药物对血管的影响情况决定。植物碱类和蒽醌类抗生素等刺激性药物适合选择静脉推注方式, 如使用长春瑞滨时, 药物外渗可导致周围皮肤红肿甚至是坏死, 应先静脉推注15~20 min, 静脉滴注浓度为0.9%的氯化钠溶液对静脉进行冲洗;抗代谢类药物和铂类药物通常选择静脉滴注给药方式, 如使用奥沙利铂时需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控制药物滴注时间, 以减少外周感觉神经毒性的发生风险[10]。
  综上所述, 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因其自身特殊性, 对静脉给药方式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医嘱不合理时, 不但不能充分发挥药物的疾病治疗效果, 也可增加用药后不良反应发生风险, 严重时可对患者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此需要临床工作者以PIVAS为平台, 积极主动学习相关知识, 注重细胞毒类抗肿瘤药物医嘱的审核流程, 贯彻落实药学服务以患者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提高临床用药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在此基础上推动医院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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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周瑾, 葛继芸, 孙慧慧, 等. 抗肿瘤药物和全静脉营养液不合理医嘱干预及防范措施. 药学实践杂志, 2017, 35(5):475-478.
  [收稿日期: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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