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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国家》中胡格诺派及其思想的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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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16世纪起,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文艺复兴运动的开展,在经济、文化领域变革的影响下,政治领域的宗教改革也逐渐展开。胡格诺派于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时期形成于法国。本文主要对胡格诺派的思想进行归纳并评析。
  关键词:胡格诺派;思想;评析
  一、胡格诺派产生背景
  1517年宗教改革运动自德国开始,路德的著作广传欧洲各地。法国有其独特的经济、阶级因素,在法国,新教即深受加尔文教影响的胡格诺派也开始兴起。十六世纪的法国,开始出现了分散型和混合型的手工业工场,新兴的手工业部门,比如丝织品、彩色玻璃等制造业,以及印刷业均有所发展。在法国,大封建主企图割据特权,中小封建主依附王权,资产阶级与封建主的矛盾更甚于与王权的矛盾,甚至可以说,王权对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当时起着保护的作用。因此,胡格诺战争可谓是宗教战争旗帜掩盖下的封建战争,战争双方看似是传统天主教派与胡格诺教派之信仰纷争,实际上是大封建主与资产阶级与手工业者阶级矛盾的爆发,而王权在这个纷争里,与大封建主有更加深刻的矛盾。
  二、胡格诺派思想归纳及评析
  胡格诺派从加尔文身上继承下来的政治思想使他们具有强烈的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早期胡格诺派继承加尔文的政治理想,试图建立一个共和国,无论是从他们所继承的思想上,还是从构成胡格诺派的资产阶级与王权的关系上,他们都不想伤害王权,并没有强烈的推翻王权的企图。事实上,胡格诺派的政治理想在其一开始的指导思想中就蕴藏着矛盾,他们一边因为需要依附皇权与大封建主斗争而宣称效忠于法国的君主政权,一边又要求在胡格诺教徒所分布的地区组织与君主政权相对立的共和政体。随着大规模宗教战争的爆发,特别是在“圣巴托罗缪大屠杀”以后,胡格诺派逐渐抛弃了加尔文关于不反抗暴政的政治思想,在宗教战争后期根据形势需要发展出反抗暴君的立宪主义政治思想。“反暴君”派提出了人民至上和国家政权由契约产生的思想。这些新教思想家和他们的著作分别是奥特芒的《法兰克高卢》(1573)、贝札的《官员的权利》(1574)、莫尔奈的《为反抗暴君的自由辩护》(1579)。
  (一)胡格诺派思想归纳
  奥特芒、贝札和莫尔奈的思想虽因不同的身份地位而各有侧重、深浅不一,但因其相同的历史、经济环境背景,其思想又有一致,主要在以下两点:
  (1)在君主和人民的关系问题方面,三者都是主张社会契约论的理论者。他们都认为君主的权利来自于人民,来自于与人民签订的契约,君主的权利必须得到限制。奥特芒从对法国历史的研究中得出了有限君主论,即君主是由人民选举并受人民限制的。贝札则运用历史经验、理性、经文来反对那种认为专制君主的统治是正当的这一观点。莫奈把国王与人民之间的关系表述为“国王从他人那里接受权威的人低于给予他权力的人。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确认国王,并服从于国王,民众的选举是国王权力合法化的根本,民众因此得到限制国王权力的基础。三者殊途同归。
  (2)在人民反抗君主权力的问题上。胡格诺派思想不同于加尔文的不反抗政治思想。加尔文虽赞成贵族政体与民主政体的配合,远优于君主政体,但他同时又认为不可反抗暴君,人民只能忍受和服从暴君,暴君的废除与否要由神意来排。胡格诺派却旗帜鲜明地认为必须反抗暴君。奥特芒虽未能详细阐明由谁、怎样维护人民的权益,但他的有限君主论从理论上主张人民有防抗暴君的权利。贝札認为如果国王破坏法律和平等,那么人民就有剥夺其权威的权力。莫尔奈也持相同观点,“如果君主实行专制,做事不公正,且成为我们的敌人,那么他就不再是君主,就不应再受到人民的尊敬”。
  三、胡格诺派思想评析
  作为一个庞大群体的胡格诺派在胡格诺战争的失败中逃离瓦解,承载胡格诺派思想的三位新派领导人物的立宪主义政治理论研究也未能在法国持续实施下去。三位思想领导人物及著作中,只有莫尔奈的《论反抗暴君的自由》一书在法国最为出名,并在后世的文献中散见,对后来荷兰的革命产生了深刻影响。关于胡格诺派失败的命运不可避免,它失败之必然性归因于两个重要方面。
  从现实来看,在法国当时的国情下,王权的排挤是胡格诺派在胡格诺战争中失败的主要原因。在16世纪的法国,主张割据特权的大封建主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大阻碍,而王权与之对立,成为了资本主义所附庸的最为牢靠的势力。英法百年战争也使得法国人们形成了强烈的民族观念和君主观念。胡格诺战争后期,以亨利四世为首的一部分胡格诺派也是向着王权的,亨利四世之改信天主教充分证明了他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法国王权。可见,在人们心中更多的是王权,而不是民主共和。因此,从法国的国情来看,绝对君主制理论比奥特芒、莫尔奈的立宪主义更适合法国的国情。
  从胡格诺派理论来看,胡格诺派理论因受到来自外部的真正的“理性”的打击而瓦解。王权的打压仅仅是从内部打击了胡格诺派的组织和机构,却不能改变胡格诺派的宗教信仰,而真正给胡格诺派信仰造成毁灭性打击的是“理性”。胡格诺派作为新教,归根到底是信仰上帝的,其世俗的宪政论,无论如何发展,均逃脱不了其信仰的局限性。打击胡格诺派信仰的理性,是在科学和哲学发展下的从人文主义与怀疑主义中发展出来的人类理性与自然理性。首先,胡格诺派本身的理论中蕴含着这样的矛盾的两种理性。也就是说,在胡格诺派的教义中蕴含着第一种理性,而在其政治学说中,他们却用第二种理性来论证他们的观点。其次,在宗教外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生活的发展及怀疑精神的扩张,对宗教的漠然情绪蔓延各地。无神论者比比皆是,理性茁壮成长,贝尔就认为是宗教战争造成了大量的自由思想者与自然神论者,理性的不断成长使宗教萎缩,当启蒙理性登上历史舞台,宗教衰落的命运也就临近了。作为法国宗教一个代表的胡格诺派的命运就是如此,它在王权和理性的双重夹击下不可避免地要衰亡。这种衰亡不再是他们的机构和组织,而是他们本身。
  参考文献:
  [1]甘钧先.论胡格诺派[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03(05):39-42.
  [2]杨宗遂.法国的胡格诺战争[J]. 历史教学,1956(05):27-33.
  [3]熊杰森.莫奈的“反暴君”理论研究-《论反抗暴君的自由》释义[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4.
  作者简介:
  李蕴硕(1991-),女,汉族,河南南阳人,硕士,贵州民族大学,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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