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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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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公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年底。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其中包括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报销范围等。
  这也是近期政策层面再次重申将把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此前在7月1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3部门联合发布文件,将互联网医疗列为15个新业态之一,并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18年,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将医疗机构在线诊疗的范围限定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明确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业内人士称,此次提出“进一步放宽互聯网诊疗范围”,是鼓励医院依托其线下科室范围,对更多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开展线上医疗尝试。
  今年2月14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通知》,率先在省级层面打通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线上报销渠道。这一文件提出,对互联网诊疗服务给予医保支持,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与所依托的实体定点医疗机构共用一个医保额度管理指标。
  北京一线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将获千元津贴
  7月13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毕业一年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拟获入职奖励数万元,标准为本科及以上6万元、专科(高职)5万元、中职4万元。对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上从事一线护理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按月发放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奖励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养老护理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该项奖励津贴依据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登记信息,由区民政局直接发放给养老护理员本人。
  按照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将建立市、区、养老服务机构组成的分级分层培训体系,每年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员轮训。各区民政局组织开展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将纳入市人力社保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在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后,按9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全国首个省级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出炉
  浙江省养老机构护理分级的方法、标准和服务规范级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于7月30日起实施。
  据了解,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负责人表示,当前全国养老机构护理级别、分级名称各不相同,缺少统一的服务规范,也由此出现不同养老机构提供的照护服务标准不一,老年人转院时需要重新进行身体评估等情况。为此,标准化起草团队在浙江省各地多处养老院开展调研,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和沟通、健康风险及照护难易程度分为三级、二级、一级、特一级、特二级、特三级、专需共七个级别,并细致区分了不同护理级别的分级依据,如无法自行乘坐交通工具为二级护理、无法自行翻身为特三级护理。护理等级也并非确认了就不再调整,该规范指出,老年人入住机构后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评估,若老年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进行再评估,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和病情的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参与此规范起草的杭州师范大学教授陈雪萍解释,此标准融合了2013年民政部出台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和2019年出台的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文件,对养老机构护理等级和服务规范进行了明确,也借此希望推动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福建:建立老年健康相关制度
  日前,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省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立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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