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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官变成“带货”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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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生们,注意了!”说着,夏婕在镜头前翻出了手里那件大衣领口处的吊牌。
  那是一件标价600元左右的明黄色仿羊羔绒大衣,在夏婕的直播间里起拍价仅为1元。“大家看一看,还有吊牌哦,我们的衣服都是全新的!”
  与绝大多数妆容艳丽、穿着时尚的主播不同,夏婕只化了淡妆,穿黑色法官制服、戴红色领带,左胸前还别了一个小法徽。她是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一名员额法官,她所在的直播间正是秦淮法院的司法拍卖现场。
  自2017年起,各地各级法院开始尝试互联网司法拍卖。迄今为止,全国已有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等7家平台提供司法网拍服务。
  “带货”从来不是直播司法拍卖的唯一目的。曾经那些线下司法拍卖中的切肤之痛——拍卖机构佣金高昂、串标围标时有发生、法院内部廉政风险等,都在互联网拍卖、直播拍卖中渐渐绝迹。
  貂皮、别墅、大金链子
  2019年12月21日,秦淮法院执行大厅的角落里,一块深蓝色的“背景布”上打上了红色“拍卖”“直播”字样。这本是一块电子屏,往常用来显示法院通知或“老赖”信息。
  为了直播拍卖,会议室里的桌子被搬到电子屏前,桌子前不到两米的地方立了三脚架、照相机,旁边则是专业的补光灯。
  除了夏婕,这场直播还有两名主播:从直播公司请来的专业主播橘子、秦淮法院网拍负责人费月锦。3个人分工明确,橘子负责活跃气氛、把控流程,夏婕和费月锦负责讲述拍品背景和相关法律知识。
  与普通带货直播不同,要想成为司法拍卖直播的买家,竞拍者必须事先缴纳拍品起拍价5%~20%的保证金。这次直播,秦淮法院卖的是4款共500件女士外套,每件起拍价1元,保证金0.2元。
  还没顾得上具体展示,费月锦就介绍起了这批衣服的来源。它们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南京某服裝公司欠了一家加工企业的钱,因为服装公司名下已没
  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经加工企业申请、秦淮法院判决,这批衣服的拍卖所得将被用来偿还欠款。
  “开始我们也想过是不是可以把这批衣服打包出售,但除了服装公司,很少有人会一次性购买几百件一模一样的衣服,所以法院最后决定把衣服以单件的形式放到网上直播拍卖。”费月锦说,他们想尝试一下,看看市场效果。
  对于二手空调、服装这类价值不高的动产,法院执行过程中无需经过专业评估机构估价,法官们可以按经验自行制定起拍价。依据南京中院的相关规定,此类拍品按照价值分为千元以下、千元至万元两档,对应的起拍价分别为1元、100元。“这就是为什么一件标价600元的大衣,我们的起拍价只有1元。”费月锦说。
  夏婕在镜头前展示衣服的同时,竞价已经开始。75分钟内,数十名买家对这件衣服出价29次,最终以38元的价格成交。其余的几百件大衣,也在一个多小时的直播后全部拍出。
  与秦淮法院批量化拍卖服装相比,许多法院的拍品平日里难得一见。比如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拍卖过极具地方特色的貂皮大衣;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拍卖过上千棵还长在土里的林木所有权;贵州省仁怀市法院拍卖过黑社会头目刘某的涉案资产,除了金戒指、金项链,还有一根重约一斤的足金坠链,仅链条就有小手指粗细,下面坠着一块半只手掌大小的观音吊坠,起拍价15万元。
  2019年12月6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法院直播拍卖了一套房产,介绍资料里包括一条长
  约一分钟的视频。视频从房屋进门处开始拍摄,不仅可以看到屋内的法院封条,还能看见每个房间的布局、装修情况,就连水晶吊灯和窗外景色都有专门镜头。
  高佣金引发的廉政风险
  52岁的费月锦在法院系统工作了十余年,从2017年起负责与司法拍卖相关的工作。在费月锦的印象里,2014年以前的实践中,司法拍卖多由法院委托专业拍卖机构进行,并向后者支付成交额0.5%~5%不等的佣金。那时候,司法拍卖全在线下进行,竞拍者要先到银行缴纳保证金,再到拍卖现场举牌竞价,法官反而无需出现在拍卖现场。
  “过去,每个省的法院系统都有一个拍卖机构名单,各法院通过摇号随机选取拍卖机构。”费月锦说,司法拍卖的拍品中,不乏单价过百万的收藏品和价值上亿的不动产,一场拍卖下来,佣金非常可观。
  在宁波市中级法院执行裁决处处长金首看来,对拍卖公司而言,司法拍卖是一个挣钱的好机会。“这么多拍卖公司,你给这家做还是给那家做?虽说是摇号选取,但实际情况很难确定。所以有利益,它就会来围猎执行局法官或者其他负责拍卖的工作人员,进而发生一些不廉洁的事。”金首说。
  据人民法院出版社《全国法院决战执行难工作全景报告》:在实行司法网拍前,全国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近70%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其中又有约70%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湖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吴振汉、重庆市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张弢等人,均曾涉及违规司法拍卖行为。
  除了廉政风险,线下司法拍卖还可能存在程序不够透明等问题。
  2012年左右,金首还是宁波市鄞州区法院的执行局局长。一次,鄞州法院要变卖一批机器,没想到却有竞拍者打来举报电话,称到指定银行柜台缴纳竞拍保证金时受到阻挠。有时,一场拍卖十余人报名,但现场只有两三人竞价。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竞拍人围标、串标。
  “此外,传统拍卖还有一个问题跟它的地域性相关。”金首说,在线下拍卖时代,普通人想要了解司法拍卖相关的信息,只能到法院来了解。法院会提前在门口贴一个拍卖公告,“最多再在本地报纸的角落里登一下”。金首表示,这样会导致司法拍卖的传播面比较窄,溢价率和成交率都不高,“相当于竞买的人少,价格上不去,经常卖不掉。”
  金首曾经就职的鄞州法院是最早“触网”的法院之一。为了规避线下司法拍卖可能导致的各种问题,从2012年起,该院便开始了司法网拍的尝试。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起草,并于2016年发布。发布会上,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表示,在互联网+作为国家战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法院的司法拍卖改革应当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鼓励优先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财产。
  直播不是万能的
  但对于法院而言,司法拍卖中的一些痼疾,依然无法靠直播解决。比如在线下拍卖时代就存在的问题——拍品瑕疵担保责任。
  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谭秋桂看来,拍卖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情况下,法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首先要看拍卖前法院是否如实公开了标的物已知的瑕疵。“法院是有责任鉴定拍品真伪的,因为司法拍卖是一种司法行为。但现在的问题是,法院有没有能力做鉴定。”谭秋桂说。
  据多家媒体报道,2019年12月,南京某法院的司法变卖中,买受人以11.2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一款包,后经多家机构鉴定,这是一只仿冒的爱马仕铂金包。但在该法院的拍卖公告中,这只包的市场评估价格为20万元,11.2万元为变卖价,包的品牌未被提及。
  谭秋桂认为,从拍卖公告的内容看,法院把它当成了真爱马仕。“这就属于法院公开的信息有误,没有真实反映包的品质。所以法院应当为此负责。”对此,当事法院回应称,将主动联系买受人,结合其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按规定予以审查处理。
  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谷佳杰认为,一般情况下,法院只要在拍卖公告中尽到了正常、合理、规范、充分的义务,就不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过在直播拍卖时代,法院、法官从幕后走到台前,竞拍者更会对公权力产生天然的信任。这种情况下,一旦拍品后续出现瑕疵,那么受损的就是法官、甚至法院的形象和信誉。“不良影响可能会被放大。”谷佳杰说。
  虽然去年年底以来,各家法院的直播拍卖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否要将其常态化、常规化,似乎谁都没有答案。
  (摘自《新京报》    本文作者:李桂 曹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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